第124章:从魔鬼的躯壳里羽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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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梓动了动唇:“会在的。”

“什么会在的?”沈雁书疑惑。

“人,你所期盼的在意的,一直都在,没有离开。”

“也是。”沈雁书笑了笑,咬着煎饼果子,看向他手里拿着的,“快吃吧,待会儿冷了不好吃了。”

她所在意的期盼的他,永远不曾离开,曾想以透明人的方式留在她身边,最终她又闯进他的世界里了。

江梓埋下头咬了一口,细细咀嚼着,余光里的沈雁书又在悄悄看他。

他也没敢惊动沈雁书,怕她会害羞,怕她害羞了会跟鸵鸟一样蒙住自己的双眼。

不管是薄情冷漠的沈雁书,还是现在这样含蓄又腼腆的沈雁书,他希望的她只是一个快乐无忧留在了人间的沈雁书。

等把沈雁书送到小区门口,他揣着手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

忽然,沈雁书回过头朝他这边跑了几步,问:“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怎么写的。”

江梓一笑,风微微掀起他额前的刘海,淡化了周遭的景物,仿佛此间只有他们两人。

“江,江河的江。”江梓从裤兜里抽出手,手指头在暮色里书写着自己的姓氏,紧接着又写了几笔,画出了他的名,“梓,木辛,梓是故乡的意思。”

沈雁书皱着眉心,在空中画着他的名字。

有个人一直在她脑海里重复说:他叫江梓,梓是故乡的意思。

“江——梓——”很久很久,沈雁书才曲起手指垂在身侧,她笑起来眼睛成了月牙,“梓是故乡的意思。”

“嗯,故乡。”江梓把在空中的手收回,最后挥了挥手,“进去吧,不早了。”

“好。”沈雁书说,“江梓,你的名字听起来不好听,但知道其中的意思以后,很好听的。”

这个江梓知道,沈雁书以前也说过。

看到沈雁书进了小区,江梓这才放心离开,他没有先回江明远的屋,而是去了刘炜那里。

按照习惯,江梓先给刘炜燃了一支烟,自己放下书包坐在旁边。

他把上次月考卷放在刘炜的墓碑前,烟味萦绕在他周围。

“上次月考,考了个四十二名,班里垫底。”江梓灭了烟,望着昏黄的天。

他伸手捏了捏硬邦邦的墓碑,笑了:“你是不知道,自从到了一班,才知道里面都是一堆神仙,我怎么考也考不过,只能垫底。”

良久,他深吸一口气,喃喃道:“那小白眼狼不记得我了。”

沈雁书不记得他了,说实话挺遗憾的。

阴风阵阵,来而往复的皆为伶俜的鬼,他不一样,他是人,从魔鬼的躯壳里羽化,最终走向了人间。

“刘炜,李洋媳妇儿生孩子了,听说是一个小子。程乾谈恋爱了,对方是一个导游。”江梓垂下眼眸,无处安放的手随意搭在双膝上,他又说,“思卿没去青训营打电竞,跟顺子考上了三中,前些天撞见过,思卿目测比我高点儿,他不爱笑也不爱说话,顺子呢,比以前要瘦点儿,身高还是那样。”

他又不自觉的伸手摩擦着墓碑,想了想又说:“别担心了,我没变,一天到晚没个正形,没心没肺的。”

〔四更,昨天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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