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六百三十三章 沉沦荒原(2 / 2)
可是地狱世界这种地方,你说三魔神四魔王的老巢算是建筑,我信,其他地方哪有什么建筑,地狱一族这些天生好斗的家伙是能住在房子里的料吗?不用三分钟家就会被它们拆了吧,能安分的住在洞穴里就算不错了。
带着这份疑惑,等我们闯入火焰废墟里一看,还真惊了个呆,那四处遍布,仍在熊熊燃烧残垣断壁,彻底颠覆了我们的认识,虽然明显能看出来墙体是由粗犷毫无打磨的大石块堆砌而成,几乎毫无技术可言,但是能用石头砌房屋,本身已经是一种初级文明的象征了。
记得双尾那家伙好像和我说过什么来着?恶魔之中也有一群冷静的家伙,不喜欢厮杀,向往着文明和秩序,莫非和这有关联?
我摇了摇头,算了,这种地狱世界的文明历史探索,并不属于这次的任务,也不属于我这种连学者的边都沾不着的家伙去研究探索,若是哪一天地狱和平了。凯恩和它的学者会大概会很感兴趣来这里住上几年吧?
这些低级粗糙的废墟一看就知道已经被遗弃破坏了千万年,但烈焰仍在它们身上燃烧,也不知道是破坏者的功劳,还是地狱世界的材料比较特殊,总之,气温依然非常高。虽然已经避开了那些火焰,但是整个区域的空气温度依然像个火炉一般,这不,小狐狸的腮帮又鼓了起来,我明智的决定暂时别和这只已经接近暴走边缘的小天狐说话。
这些废墟的密度并不算大,但却有延绵不绝之势,往往我们还没走出千米,就能看到另外一处散落的废墟,废墟之中也徘徊着不少的怪物。见到我们这些外来者,二话不说就扑了过来,脸上带着悍不畏死的凶残暴戾气息,一点也不掂量掂量实力差距,让我十分怀念雾气之沼后面那段路程。
这些从火焰堆里钻出来的怪物,种类可就多了,有些类似沙漠环境,偶尔还能遇到火焰陷阱这种玩意。单独遇到火焰陷阱的话并不算麻烦,就算一时为能察觉。最多被阴一下,而后绕开就是,麻烦的是陷阱加怪物的组合,或者是堵在必经之路。
“你认为这里的区域之主如何?”每次来到新的区域,对这里的主人的揣摩,都不可避免。小半天过后,我们两个就已经讨论起来。
“嗯,不像雾气之沼那样,有小矮人这种野草一般收割不尽的食物,不过这些废墟到是透露出几分诡异。我没办法猜测,不过还是老规矩,能绕则饶,能避免战斗尽量避免。”
“我也这么觉得,这些废墟总感觉不简单,或许会和三魔神这样的存在牵扯上关系,这可就不好玩了,我们还是快点绕路,离开这里吧。”
小狐狸表情严肃的点点头,如果这里不是通往四魔王地盘的必经区域,她宁愿选择绕远路,哪怕要跨过两个区域,也不愿意踏足这里一步,文明这种东西最是神秘,一旦被纠缠上就难以脱身。
“这次没有那些烦人水汽的干扰,我绝对不会认错路了。”自信满满的拿出地图,小狐狸开始规划接下来的路线,而后继续出发。
没了水汽的阻扰,小狐狸规划的路线效率惊人,一路上虽然遇到了不少怪物拦击,但基本上没有遇到大规模以及实力强大的怪物,如果说越靠近中心,怪物的规模和实力就会越强,包括可能遇到区域之主,那么我绝对有理由相信,我们现在一定是绕着火焰废墟的边缘在行走,因为遇到的怪物规模和实力一直相仿,这甚至让我们有种在第三世界轻松历练的感觉。
所以说,只要路线走的好,地狱世界也没什么大不了,就是这么个意思?
花了五天时间,我们简简单单的就绕过火焰废墟,和前面一对比,简直轻松的像是在做梦一样,也就穿过活火山区域的时候可以一比,问题是活火山区域那环境,别再提了。
第五个区域是沉沦荒原,一直居高不下的温度总算是在这里开始降下来了,虽然依旧热的跟在西部王国似的,但是经历过前面几个区域之后,我们竟在这种地方找到了一丝丝的……凉意!
或许回到第三世界以后,我们已经能微笑着对别人说今年夏天来的早,我想去鲁高因避暑。
沉沦荒原这里又有一种类似小矮人那样的野草割不尽的家伙,沉沦魔,这两大地狱一族生态链最底端的怪物,各有各的特色,论个体实力的话小矮人要更胜一筹,像吹箭小矮人以及小矮人巫师这些阴人高手,曾经给冒险者带来不小的麻烦,曾几何时在游戏中被小矮人团团包围,无数菜刀吹箭招呼,或者不小心靠近小矮人巫师,被一口地狱烈火喷个狗血淋头,瞬间跑尸的经历,无论是高手还是菜鸟都经历过。
不过奇怪的是,虽然小矮人总能造成巨大麻烦,甚至精灵族这等强大种族也将它们列为第一劲敌,但是这些小家伙却很少能够雄霸一个区域,成为区域之主,比如说之前的雾气之沼,它们就是类似移动干粮一样的存在。
然而,比它们更弱的沉沦魔一族,却不乏佼佼者,最成功的例子不用说,就是毕须博须,是安达利尔手下的一大能臣,为地狱一族立下不少功劳。
你说除了实力以外其他的因素,种族团结,小矮人也不差,沉沦魔巫师会复活,小矮人巫师也会,基本上,沉沦魔有的小矮人都有,甚至更强几筹,为什么沉沦魔的成就反而更高呢?甚至连在敌人也就是我们这些冒险者眼中的口碑,也比小矮人高很多,别忘了在吟游诗人的歌里,沉沦魔可是有着冒险者的母亲这个外号。
这就显得有些不合理了,有不少学者都下过功夫做了一番研究,最后轻易得出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结论。
样样都比沉沦魔优秀的小矮人,为什么混的会比沉沦魔差,到了哪里都是过街老鼠,那是因为小矮人比沉沦魔的作死本事大了去了。
别的不说,你想想看,虽然小矮人号称是库拉斯特森林里的两大主人之一,颇有和精灵族并驾齐驱之势,但实际上它真正统治过库拉斯特森林吗?并没有,因为库拉斯特所有的物种都是它们的敌人,它们谁都招惹,到处作死,引敌无数,全是靠着恐怖的繁殖能力,杀之不尽,才保持着长盛不衰。
于是乎,有关于小矮人的研究这堂课教会了我们两个道理,首先是人作死,必定死,其次是老马的生命力超越了小矮人百倍。
咳咳,话题扯远了,回到沉沦荒原来,混到这里,我们基本上也了解了,一个区域的名字和这片区域的生态环境有着密切练习,沉沦荒原里的沉沦二字,绝对不是随意取来,很有可能,这里的区域之主是类似毕须博须那样的沉沦魔巫师或者是拉卡尼修那样的沉沦魔。
我更愿意是沉沦魔巫师,因为如果是毕须博须那样的沉沦魔巫师,一般个体实力不会很强,全靠种群数量弥补,至于是拉卡尼修那样的沉沦魔,个体实力就有可能会很强了,又有多少玩游戏的新人没有过追着它四处跑却连跟毛都摸不到,最后反而被它的闪电给放倒过的经历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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