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陆朋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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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朋义本就是雷州人士,出身贫寒,年少时曾是远近闻名的才子,经当时的郡里举荐,后考取功名,二十八岁从县令做起,曾经被百姓誉为陆青天。

后来三十岁那年,遭人诬陷,被革去了县令之职。

革职后他受尽了屈辱,一些曾经作恶被他严惩的地方势力,趁机像痛打落水狗一样,令原本就不富裕的他更加雪上加霜。

最凄惨时,连家里的房子都被烧了,令他露宿街边。

有些他曾经帮助过的百姓想资助他一下,结果很快就被恶人发现,后来干脆放话,谁敢再帮他,就不让谁好过。

果然从那以后没有人敢再给他一文钱,甚至都躲他远远的。

就这样,无奈之下,陆朋义去了紧邻雷州不远的禹州郡,他的堂叔父在那里经商。

他在那里痛定思痛,重整旗鼓,心里憋着一股劲儿,想着一定要报这个愁。同时他对人失去了曾经的信心和信任。

在几番费尽心思的辗转攀附之下,陆朋义的才情很快得到了禹州一众上层势力的发现和认可,不久就赶上一年一度的举荐人才,陆朋义说服堂叔父资助他,几经周旋,被举荐入科举。

在这之前,他曾经跟一个禹州官员私下达成协议,即对方帮助他翻案并举荐他进科举,待他成功入朝为官之后,与之结成党羽,同时答应对方待他当上雷州郡守,将雷州铁矿三分之一的开采权给予对方家族。

那时陆朋义三十三岁。

后来他如愿入朝为官,但都是在其他郡县,不过承诺给对方的好处他倒是也变相如约履行了。

这些年来,陆朋义早就大仇得报,而且在雄楚国内朝中也结交了几位“志趣相投”的朋友。

光阴荏苒,当年意气风发的青年,在经历了人生几番起起落落。

终于,四十五岁那年,他终回到了老家雷州任郡守。此后一直连任,至今已经七个年头。

如果说在回到雷州之前,陆朋义还算谨慎,做事还算有底线。

那么回到雷州之后,当年蒙冤受辱的种种经历都如附骨之蛆一般啃噬着他。

他从内心感觉雷州以及雷州百姓都有负与他。

因此,他开始变本加厉地搜刮民脂民膏,苛待商贾,鱼肉百姓。

而这些事,正是当年,那个刚刚入仕的自己最为不耻和憎恶的事。

即便这样,心里的恨意并没有减少。

当他想起当年的发妻和老娘都惨死在那些屈辱的折磨之中,他连治丧的钱都没有的时候,复仇的火焰就更加炙热几分。

这次蝗灾致使今年的庄家将大幅度减产,现在就有百姓流离失所。

身为雷州郡的父母官,他非但没有感觉心痛,恰恰相反,看着那些潦倒的灾民,内心中竟然隐然有种快慰。

朝廷的赈灾银?

他怎么可能全盘用来赈灾,所用的那点还是为了掩人耳目才不得不拿出来的。其余的都进了他自己的腰包。

他这么做,其原因甚至都不是因为爱财,他是爱这种变相折磨百姓的快感。

这些年来他一直再未娶妻,也没有孩子,他早已不是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才俊。

曾经他不是没有机会进京做官,但他都没那么选,他就是要留在雷州,用尽余生来折磨这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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