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大发现》(四十四)(2 / 2)
史巫”以《周易》筮之”,关键是《周易》一书所用的那套符号造成史巫认识上的错,并埋下《周易》为卜筮之用的祸根。这原因的根本是与传统上占卜的习俗有关。
自此把《周易》所用的那套符号衍生的八卦筮术上的取”象”混同于《周易》。也由此把卜筮贴到《周易》身上,《周易》背上卜筮的黑锅,也成为后世把《周易》当成卜筮书的根源。
二、义理引用
诸侯国的上层人士直接引用春秋《周易》文本一书里的文句用于说理。
春秋时期在诸侯国的上层人士眼里并没把《周易》当成卜筮之书看待,而是作为义理书直接引用并阐明事物的道理,这也是个不争的实事。
《左传》里记载所引用《周易》,如同《诗》、《书》那样直接引用说明事理。这种引用《周易》文句说理一直影响了整个帝制时期里2千多年里没有中断。
三、取象引用
由史与医从《周易》所用那套符号衍生出的八卦取象筮术混同于《周易》,而引用取象来说明事理。
《左传》里已明显出现了两种引用用法,既取”辞”(《周易》里文辞)引用和取”象”(《周易》所用符号上已被衍生出八种物象,后称”八卦”取象)引用。
特别是史与医的”取象”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医和,史墨引用八卦卜筮内容,虽是用于说理,但混淆《周易》与八卦筮术概念,是造成混乱的开始,是把《周易》后出的”八卦”筮术用语混同于《周易》。
并且这是由”象”占(八卦取象卜筮)而引发出”象”理(取象说明事理),影响后世发展出庞大的”象数派”易学学说(当然是《周易》又被篡改成数字卦爻格式后,增加了”数”说)。
四、义理解释《周易》文字
《左传·襄公九年》里记:“穆姜对《周易》里的“元、亨、利、贞”解释为:“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
穆姜是开义理释《周易》文辞之先。并对后世今本《周易》一书文辞的注释同样影响之深。
五、义理阐述春秋《周易》文本一书的性质
《左传·昭公二年》里记载:“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韩宣子是一种间接的对《周易》一书的评论,也是开议论《周易》是一部义理之书之先。此对孔子影响之深。
六、亦筮亦理双重看待《周易》
《左传·昭公十二年》又出现了子服惠伯对《周易》的说法。
子服惠伯既对《周易·坤》里的“黄裳元吉”从义理上解释为“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
又把《周易》解释为“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子服惠伯开创了对《周易》一书“亦理亦筮”的观点。既义理解释《周易》文辞,又解释忠信“可筮”。对后世”亦理亦筮”双重标准对待今本《周易》影响深运。
如《易传·系辞》里的说法:“《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再如现在的“辞书”及学者们对《周易》性质说”《周易》是一部有哲学思想的占卜书”,这说法既是个双重说法,又是个悖论。
总之,《左传》一书(帝制里被尊为经书之一)所记载春秋时期人们运用和言论的”繇题”式《周易》(春秋《周易》文本),对后世“易学”无疑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莫过于最重要的影响是“亦筮亦理”地看得今本《周易》(《周易》又一次被篡改为六·九数字卦爻格式),实乃是原创《周易》一书上的阴差阳错。这正是把原创《周易》一再篡改后的算卦格式与文辞内容形成巨大反差,而形成悖论“易学”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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