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大发现》(六十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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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弼对《周易·乾》文辞的注释来看,王弼对每句文辞的注释基本按照《象传》与《文言传》里学理宗旨。王弼注释《周易》,没有背离《象传》的宗旨。

在对《乾》的注释,王弼没有对所谓的卦辞和第一爻辞做注,而是以“《文言》备矣”之说,那是保留《文言》的说法,自己就不在说了。

对今本《乾》里的第二爻辞“见龙在田,利见大人”的注是按《象》里讲的“德普施也”四字进一步的阐发。可以说《小象文》成为王弼注释《周易》文辞的纲要,是在《小象文》的思想宗旨上对《周易》文辞进一步的阐发。在阐发的过程中又结合了“象数”说,如对此句注,从《小象文》的“德普施也”,引出“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这即按《小象文》的思想宗旨,又从爻位之说引申到君德之说上来。

而王弼的“居中不偏”、“君之德也”,又是从《文言》里转述过来的话。《文言》里说:“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中正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闭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可以说王弼把《象传》与《文言传》释《周易·乾》的内容,换个说法就成了自己论《周易》的文章了,只是又增加了象数的说法来。

如本句里的“虽非君位”,这是象数的爻位说。而本句注里的“初”、“三”、“四”、“二、五焉”是“象数”学里的爻数说。王弼虽然运用了“象数”里“爻位”之说,但没有消弱儒家的思想宗旨,没有背离《象》与《文言》里所释《周易》阐发出的义理思想,是保持高度的一致,总之不是讲述筮法的。

再如,王弼对今本《周易·乾》里所谓第三爻辞“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的注释。王弼首先用象数学里的“卦体”、“爻位”、“刚柔”之说来注释此“辞”。

“处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刚之险”。这就是此注里出现了“体”、“位”、“刚”之说。

而王弼注这段话里的“道”,正是来自于《象传》“终日乾乾,反复道也”里的“道”说。而那些“居上”、“处下”引申出一凡道德文章也正是从《文言》里的解释转换来的,只是王弼又加杂进去“象数”学里的“卦”与“数”学说。

《文言传》里说:“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为也?子曰:‘君子进德脩也。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言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我们看王弼对《乾》里的“九三”内容之注与《象》及《文言》里的释解内容思想基本一样。

《文言》:“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王弼注里一些句子基本保持了《文言》里的原句,或稍有改动照抄过来。

再看王弼对《乾》的“九四”文辞所注内容,同样是来自于《易传》里的《小象传》与《文言传》释解《乾》“九四”文句的思想内容。《小象》文里讲“进无咎也”,王弼注里就出现了“进退”之说。

而《文言传》是这样说的:“九四曰:‘式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脩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文言传》又说:“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我们对照王弼注与这《文言》里的说法有没有出入呢?其思想性完全一致,连一些《文言》里的原文句子,王弼都没改动就“抄”袭过来,就成自己的注释内容了。因王弼并没有说明,这是引自还参阅《文言传》内容而写的,这就有点抄袭他人成果的嫌疑了。不过古代没有版权一说,故没有剽袭之说。

统览王弼对今本《周易》的注释看到,王弼注今本《周易》的方法,已然是以取象为主线的。并没有离开“卦象”、“爻象”来注释《周易》里的所谓卦爻辞。如注释中出现的“阴”与“阳”、“逼近至尊”、“得位处尊”、“以刚决正”无不是从“卦象”、“爻象”中取来的说法,这都是“象数”学里的东西。当然王弼也结合《周易》里的文字,并参考《易传》里的《象》文说法来注释。其表现的思想宗旨是儒家的道德政治价值观。但还是那句话,若想通过王弼注说来理解《周易》一书文辞的含义是不可能的,虽然有些注释是看似解释句子的字意,实际是说了等于和没说一样。总体是以“象数”之说,加《象》文之思想宗旨,通过《周易》里的文句中一些文字而发挥、阐述了一番儒家的道德政治观。这道德政治观当然符合帝王专制里所标榜的王道政治思想了。但决不可认为王弼所对《周易》文辞的注释,就是《周易》原创文辞里的思想,那就错了。王弼注释《周易》并没有走出“象数易学”的窠臼,并且把“象”、“辞”、“意”的关系给于理论化。王弼不但不反对“象数”,而且充分地肯定由《易传》最初建构起来的“易学”,即象数义理合一不二,互诠互释的学说,并且王弼又进一步给于理论化。

王弼注《周易》分上下经六卷,并作《周易略例》一卷。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集中论述了“言”、“象”、“意”三者关系。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伪,而画可忘也。

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徵。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

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通过王弼的这篇论说,首先论证了“言、象、意”三者关系,无疑于这三者是个不可分割的关系。

其中有一段话是引用《庄子·外物》里的话进一步说明言与意的关系。

“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庄子·外物》)

最后又对那些滥用”象”说卦义的批驳。

总之,王弼并不否定”象”,王弼已然用”象”而释《周易》。

在《周易》学术史上,是以“象数”来注释的,所以王弼不可能例外,王弼一样的无法剥离《周易》上的“象数”说。才有了王弼的“象”、“言”、“意”注《周易》的范式化。

王弼以“象数”注释《周易》的义理,虽然所解释的并不符合《周易》文辞内容的思想本义,但毕竟王弼把《周易》作义理而释之,这是很可贵的,可贵之处没有把《周易》看作是卜筮之书,而看作是义理之书。可王弼注释《周易》的方法并没有走出先秦取象义理释《周易》的窠臼,那正是王弼不可能排除“象数”的影响。已然走的是“象数”义理注释《周易》的传统,所以才与《周易》的文辞思想不相符。若不能真正排除史巫附加在《周易》头上的象数卦术,就无法真正的认识《周易》一书的思想内涵,而不可能是“忘象得意”。而在“易学”史上又有谁能忘掉那些附加在《周易》里的卦象呢?王弼不可能排除“象数学”,所以王弼注《周易》,已然走的是《易传》里“象、彖”注释《周易》的传统,只是排斥以汉象数诸学去注释的那种方法。

我们通过摘自《周易注》一书里王弼所做的注来看,王弼与东汉郑玄、苟爽、虞翻开辟的汉象数新说注释《易》来看,只是谁用的“象数”孰多与孰少之分。后世赞王弼开辟了义理解释《周易》的殊荣过了头,王弼对《周易》所做的“注”不外从“阴阳”、“刚柔”、“卦体”、“数位”这些先秦及两汉注释《周易》而产生的“易学”内容中来。从王弼对《坤》里所注来看一样表现的是“天尊地卑”的王权专制思想,从一句《周易》文里“黄裳元吉”而发挥出“坤为臣道,美尽天下,夫体天刚健而能极物之情,通理者也,以柔顺之德,处于盛位……”的这种王权之术。不论这种思想是《文言》里转换而来,还是受到《老子》一文里的思想,但都是王权专制里的等级有序、贵贱位列的价值观。

但是,我们不能不认为王弼注《易》开一代新风。无疑是想把《周易》一书从“象数八卦筮术”里夺回来,不让算卦的玷污了神圣的《周易》义理。因为王弼认为《周易》本身是义理之书,才从义理上去注释《周易》,而缺陷的是王弼也不能排除史巫附加到《周易》头上象数卦学,王弼也就以卦象卦学来注释《周易》里的义理思想,这无疑是排击了把《周易》当成筮术的那些做法,是功不可没的。由此我们把王弼注《周易》为区别于汉象数释《周易》的不同,而把王弼标成义理释《周易》者。也正是王弼释《周易》重义理,而轻象数,致力于恢复先秦义理释《周易》的传统,可以说王弼是封建帝制时期相对于汉象数义理释《周易》者里最具有代表性的义理释《周易》者。故才有了唐朝孔颖达奉旨编疏《周易正义》,自然选中了王弼对《周易》所做的”注”,孔颖达又进行了疏解。才真正成为儒家经典的注释范本,并成为唐帝国科举考试学子们的教科书。

王弼主张的象意关系,系直接针对汉末易学家以象数解《周易》的思路而发,并对汉象数解《周易》的批驳。王弼所言的“忘象”实为忘掉他认为不属于《周易》体例的象数,如卦气、八宫、纳甲、飞伏、升降、爻辰、卦变、旁通等汉易象数体系。王弼只是一扫汉末象数释《周易》风气,继承的是《易传》里的《彖》、《象》、《文言》那种释《周易》的方法。

那么,在帝制时期里的”易学”流派上,王弼属什么派呢?虽然王弼注释《周易》并没有完全抛弃象数,也以象数去注释今本《周易》的义理。严格说与汉末象数注释《周易》没有本质上的不同,都属”象数”释《周易》义理者,只是用”象数”轻与重释《周易》义理而已,并不是以”象数”释《周易》如何卜筮。但王弼毕竟不同于汉末”象数”释解《周易》者,若分易学流派,王弼显然应区别于汉末易学上的”象数”派,故王弼可称为易学上的“轻象数义理”派。所以王弼后,不因王弼注《易》而排斥汉象数注《易》法而形成主流,相反从象数注《易》法已然是主流,至是所用象数轻与重而已。

如东晋干宝在注释《易经》,对今本《周易》又恢复以汉象数释《周易》的方法。干宝在对《乾》六爻的解释,皆通过汉卦气说中的十二月卦来解释”爻辞”,而引申到周初的历史人物与道德说法。这也是以汉象数解释今本《周易》义理的一种,由此而知早在晋代,已把《周易》当成筐,什么东西都往里装。

这说明自汉始创的”汉象数易学”,是个历久弥坚。不因王弼的”义理易学”所扫汉象数易,而会消融掉”汉象数易学”的继承现象。因王弼的”义理易学”(同样用象数)及对今本《周易》的”言、象、意”论述的理论化,不可能消除汉易学里”象数”说今本《周易》方法,这是王弼后以汉象数学说去注释《周易》者为证。其二说明承汉象数易学者也没法摆脱《易传·系辞》亦筮亦理对今本《周易》的认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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