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惊魂出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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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走!我他妈真卡住了!动下就痛,痛得要命。”孙戬哀嚎着,肥嘟嘟的背部不停颤动,他担心自己这样下去会很快死掉。

龙旭刚来公司做的是企划,后来因为能力突出,做事稳健,很快被老板许建明放到了副总的位置,管理公司企划和营销。

出谋划策,运筹帷幄,海瀚文化因为龙旭的加入,接二连三地做了几次大型演唱会和省城红州的超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年轻、帅气、能干的龙旭在圈内声名鹊起。

按许建明的人才培养计划,再有个一年半载的磨练,他就会把龙旭放到总经理的位置,替他管理公司,让他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龙旭身高一米八,挺拔的鼻梁,深邃的眼睛,俊朗的外表和健硕的身体吸引了众多的男女眼神,公司内外拥趸不少。

可是,龙旭在公司最不愿意碰到的人就是人送外号“骚鸡公”的副总孙戬。

孙戬是老板许建民的小舅子,公司主管后勤的副总,又矮又胖、头大眼小。尽管一年四季西装

革履,白天黑夜戴着墨镜,头发抹得油光发亮,但是“猥琐”两个字用在孙戬的身上再恰当不过。

孙戬的心思全部放在拉帮结派、巧立名目弄钱和女人身上。他的眼中每天只有权势、金钱和美女。在他看来,利用自身位置和公司优势搞钱、“宠幸”公司这帮美女就是他在公司存在的最大责任和义务。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在孙戬的理解中,只有傻兔子才不吃窝边草!

因为特殊的身份,孙戬每天只需守株待兔,自有人为巴结他献上心意或是投怀送抱,而不必浪

费精力、财力舍近求远。所以,他喜欢上班,不是因为手头上有事可做,而是每天都有意想不到的“好事”在某个角落等着他。

锋芒毕露的龙旭和玩弄权势的“国舅”孙戬相互不待见已经很久了。这在公司早就不是秘密。许建明私底下找过龙旭多次,恳切地说:“兄弟,有你这样的得力助手是我最大的福气。”

许建明还说:“做大事的人都能够忍,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没必要和那头猪一般见识。”

龙旭明白老板的暗示,更知道“那头猪”是谁。他听进去了许建明的话,极力调整自己的心态。

作为一个走出校门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在他求职无望的时候是许建明面试招聘了他。有感老板对他的知遇之恩,为了不让老板为难,三年来,除非万不得已,他尽可能不与孙戬正面冲突,低调做人,用心做事,本着安心讨生活的心态,他和孙戬看上去倒也相安无事。

对于为人处世,龙旭自有主张。他不是一个喜欢和别人对着干的人,“己所不为勿施于人。”

在外如此,就是在家对待女朋友吴琴也是穷尽照顾之能事,唯恐自己的言行伤害到女友。

海瀚文化是省城红州最大的演出公司,每年承接的演唱会、大型晚会不少,接触的大小明星和各种类型的小姐姐都有。

孙戬利用自身国舅的身份,堂而皇之地泡妹、拿回扣,还在灯光器材采购、宣传品制作材料上玩名堂,甚至把演唱会门票私底下交给黄牛倒卖赚钱。

为此,孙戬被同事们举报过多次。但是,在姐姐孙艳的庇护下,许建明对这个贪欲十足的小舅子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惹恼了老婆孙艳,他要用更多的限量包包和华服才能哄得孙艳的开心。与孙艳的得理不饶人相比,孙戬谋得的私利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根本不值得一提。

对于孙氏姐弟,许建明从来都拧得很清楚,一点都不会犯糊涂。

龙旭作为公司主管宣传的老总,打交道的制作公司不少。为了维系持续合作,制作公司逢年过节或是特殊日子都会送购物卡给合作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尤其对于“瀚海”文化这种大型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这些卡少则四、五千,多则上万。

可是,龙旭每次都拒绝了。赚钱不易!他觉得只要把事情做好,无需在合作框架之外再支付额

外的费用。

孙戬不爽,但凡有物品采购、宣传品制作,他都是直接告诉合作公司如果要想让合作达成,就必须得给好处。雁过拔毛,这是最基本的商业规矩,龙旭连这个都不懂,还混什么江湖?

这个世道从来都是拿好处办事情,这是常识。可是,龙旭竟然蔑视这样的常识,傻逼到不接好处,这样的行为明显犯了商业大忌。不但安慰不了合作方,还会让合作方没有安全感。

孙戬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公司。他找龙旭谈,苦口婆心说那种钱不拿白不拿,如果

龙旭实在不想要,可以拿回来给他。一百、二百不嫌少,八万、十万也不觉多。多多益善,还说这是合作的一部分,是人情,更是规矩。

龙旭不仅拒绝了孙戬的建议,还说这样的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是昧心钱,拿了心里有负担。

“我靠!”如果不是看在姐夫许建明的份上,孙戬都想直接骂娘了。龙旭自诩清高,清高能当饭吃吗?傻叉!

孙戬鄙视龙旭,只好亲自去制作公司索取。他认为自己从来就是一个讲究规矩的人,永远不会傻叉到眼看着到手的横财不明不白流逝。

毕竟,那可是一年好几百万的设计、制作大单啊。拿点回扣不是很正常?当然,孙戬同时也不忘在背后恶语中伤,说龙旭是在暗示给少了。背后捅刀子可是他最拿手的活儿,只要他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合作公司哪里敢得罪“瀚海”文化的国舅啊,诚惶诚恐的海鲜大餐接待后,不仅给了孙戬一份大礼,另外还把给龙旭准备的红包交给了孙戬,晚上在“金色海岸”给他叫了几个小姐,陪着唱歌。半夜又在不知名的小旅店给他安排了一个身材劲爆的小姐姐。只希望孙戬在许老板面前多说好话,多多助力,让合作继续,让友谊长存。

有人提醒龙旭不要和孙戬结仇,以许建明对他的赏识,要学会扯虎皮拉大旗。

龙旭每次听听只是笑笑。孙戬在他眼里就是个蛀虫,他不会沦落到与之为伍。他是在为老板许建明工作,他对许建明负责,更对自己负责。

日子一长,那些原本想看孙戬和龙旭窝里斗的人觉得龙旭一点血性都没有,孙戬贪污受贿和抹黑都有证可查,龙旭还是一副怂样,在皇亲国舅面前永远只是一个夹着尾巴做人的败将。他们自然愿意和娘亲舅大的孙戬站着一起。

龙旭一点都不在乎自己人单力薄。工作的成败牵涉到公司和个人的利益,如果有人胆敢在工作上瞎闹,可不是孙戬能够袒护得了的。他觉得只要问心无愧,没有人可以干涉他按照自己心中的规则生活下去。

老板许建明知道龙旭对公司的价值,把龙旭当宝,每次在家里或是公司谈到龙旭的时候总是希望孙戬和同事们好好向龙旭学习。

“学你妈的头啊!”孙戬在心里暗骂,却不敢反应在脸上。他一边悻悻地点头,一边暗地里想,龙旭这样的傻叉不要被我抓到错,否则一定找机会把这个财富路上的绊脚石清理掉。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怪,你越是想回避一个人或是一件事,就总是会莫名其妙地经常遇到。而且,一旦遇到就是大事。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你想躲开都不行。

这天,龙旭已经约好了去设计制作公司终审老板许建明上行业杂志的样稿。因为等着上机开印,

对方开着商务车,带着设计人员在半途和龙旭见面。在对方商务车上,设计师很快就根据龙旭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原本需要几个小时的工作提前结束。

吹着口哨,哼着小曲回公司的龙旭,就这么没有任何征兆地和在他办公正吃“快餐”的孙戬和胡莹撞上了。而且,他的突然出现显然打了两人一个措手不及,造成了两人某些神经的短路,让两人在恐惧和焦虑中愈陷愈深,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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