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幽州军!前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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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路狂飙的鲜卑骑兵,没有任何意外的被刘平的装具骑兵挡住了,而从被挡住的那一刻,就等于宣告的他们的覆灭。

两军交战之前,轲比能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那支仅仅只有六百骑的那支骑军,有如此强大的战斗力,竟然可以直接挡住六千鲜卑骑兵的冲击。

但是被挡住已经成为了事实,随着逃亡之路被彻底阻断,大量幽州骑兵,已经从两侧包抄了过来,剩余的鲜卑骑兵陷入了困境之中。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随着战斗进程,以六百装具骑兵为核心的五千多幽州精锐骑军,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扇面,将轲比能所带领的逃亡大军的前进之路彻底封死。

错愕不已的轲比能这时候才恍然大悟。

然而当回首的时候,发现后方,自己来路的方向,已经出现了无数幽州骑兵,俨然已经将后退之路彻底堵死了。

看着突然从轲比能所部背后突然出现的幽州军,踏顿笑着对身边的刘平说。

“踏顿,看来大营那边速度很快啊,这才多长时间,他们竟然就到了。”

“主公,根据时间来看,想必是田参军或者张郃将军,发现我们这边情况不对,没有等到战斗结束,甚至看到情况不对的一瞬间,就直接调兵了,否则等攻入营中,再重新组织,恐怕要晚不少时间。”

“有他们提前到来,轲比能恐怕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就是重骑兵们的战马还是弱了点,如果足够高大强壮,就今天的情况,直接冲锋,一波就可以把轲比能的这几千散兵冲散了吧。”

对于刘平的话,踏顿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比起参与过河北两场决战的将领,一直在防备轲比能的踏顿是第一次看到装具骑兵的可怕战斗力。

“主公应当记得,主公在渔阳主持打造包括步人甲,以及这些装具部件的时候,顿可是坚决反对的。”

刘平当然记得,踏顿和楼班,包括阎柔在内的都是不以为然的,认为这种铁皮罐头,卵用没有!

遭遇战之下根本就来不及换装,而整装齐备的装具骑兵,那巨大的重量会使得战马的耐力和速度大幅度下降,而在草原上失去了机动力,那就等于变成了活靶子,直接就会被风筝到死。

刘平点头示意,然后听到了踏顿的话。

“可是今天,顿真的是服了,以区区六百骑,竟然直接将十倍于自己的敌军逼退,而且自身伤亡几乎可以忽略,如果有了数千这样的虎狼之师,那么纵横草原,不费吹灰之力。”

踏顿会在看到重骑兵与轻骑兵正面对抗后,产生这样的想法,刘平表示非常理解,重骑兵这种东西,确实是冷兵器时代最强大的武力之一。

可是理解归理解,但是,刘平却是在微微摇头。

“踏顿啊,重骑兵战斗力确实强,但是如果放在草原上,能够发挥的作用却极为有限,若非机缘巧合之下,营造出了如此的一个局面,这些鲜卑人怎么可能会主动往重骑兵身上撞呢。”

“事实上,无论是鲜卑人,还是匈奴人,都是不是傻子啊,我想如果是平时没有追兵的情况下,单独遭遇了重骑兵,他们很可能会玩起踏顿将军所说过的风筝的战术。”

其实刘平还有一句话没说出口,就像曾经蒙古人在里格尼茨做的那样,不过踏顿显然不知道蒙古人是什么东西,更不知道里格尼茨在哪。

看着一脸恍然,连连点头的踏顿,刘平再次笑了。

鬼知道踏顿这是真的没想到,还是可以的迎合自己,毕竟这踏顿可不是楼班,人家是当过接近十年乌桓领袖的人,憨厚外表下是一颗缜密的心。

如果没有这份缜密,丘力居死后一度濒临覆灭的乌桓,焉能存活到现在。

刘平之所以会笑,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如果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在平时敢于正面和汉军硬刚,那刘平感觉自己做梦都会笑醒。

如果那些鲜卑人或者匈奴人敢于和汉军正面对抗,那根本就不需要这些作为重甲的装具,连扎甲都不太需要,一身轻便的皮甲就足够将那些家伙消灭殆尽,挫骨扬灰了!

毕竟,汉军精锐的职业士兵和那些牧民兼职的控弦之士,是有本质区别的,这种区别可不仅仅在装备上,无论是战术、战技、训练以及战斗的意志,汉军的精锐士兵都是碾压那些牧民的。

就在刘平和踏顿在讨论重骑兵的时候,眼前的战局已经趋于明朗了,从东方而来的幽州军正源源不断的抵达,鲜卑人连逃的机会都没有了,覆灭已经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想着想着重骑兵的劣势,刘平突然对自己手下骑兵的建设有了新的思路。

虎豹骑这个名字听起来好像挺霸气,要不要直接抄过来?反正曹操现在还没工夫组建,抄过来好像不侵权。

而且自己好像从曹操那抄了不少东西了,包括武卫中郎将,军师祭酒,军师中郎将,哦,不对,军师中郎将好像是抄的刘备的,不过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比起刘平给予厚望后八字没一撇的陌刀兵,刘平所设想的自己版本的虎豹骑是现在就可以组建的。

按照刘平的设想,虎豹骑分为虎骑和豹骑。

虎骑就是重骑兵,或者装具骑兵,虎骑所担负的唯一任务,就是正面冲阵,以最强的姿态碾压所有敌人。

而豹骑,相对与虎骑,则是轻骑兵的存在,根据不同的任务可以配属不同的装备,从而可以担负侦查、骚扰、破袭、冲锋、追击等各种任务。

配上劲弩,再配上类似于班柱这种猥琐到极点的指挥官,打起游击来,可不是那些牧民可比的,干起骚扰的活计,绝对会把被骚扰对象折磨的欲仙欲死。

配上长剑、长戟、长枪、长矛,追击溃兵的时候,效率不要太惊人。

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凭借战马的冲击力,配合重骑兵,或者干脆以纯轻骑兵,进行骑兵冲锋。

而豹骑,则是轻骑兵的存在,负担侦查、骚扰、破袭、追击的任务。

配上劲弩,打起游击战来,可比牧民们要厉害的多,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配合重骑兵,进行大规模的冲锋。

而刘平所设想的虎豹骑是混搭的,以虎骑为锤,以豹骑为砧,实现战力尽可能的最优搭配。

比如眼前这种硬碰硬的对抗,那就是身披重甲的重骑兵发挥作用的场合,如果以轻骑兵对轻骑兵,绝对达不到眼前这种如泰山巍峨一般的效果,而且伤亡绝对不在少数。

而那些身着单层扎甲或者皮甲的轻骑兵的作用就像现在这样,在重骑兵与敌人正面硬刚的时候,迂回、包抄、以及胜利之后的追击,并扩大战果。

而刘平因为怕死而特意带上的装具骑兵,则在机缘巧合之下,给刘平未来骑兵的组建做了一个完美的示范。

胜券在握的刘平,此时还有心情去研究自己未来的骑兵配置,然而作为对手的轲比能,则已经彻底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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