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六章 灵韵紫府(1 / 2)
在这种拔河似的比拼中,其实也不纯粹是力量的较量。
更加庞大的体格,和更加坚实的立足点,都是决定性的因素。
但在这几个方面,江黎纷纷统统占据劣势。
江黎所能做的,似乎只是尽可能减缓速度。
如此的僵持,让那只缝合远古生物变得越发狂燥。
但是在狂燥的同时,这只怪物却还能展现出一定的智慧。
它每次蹬腿,把铁链拽过来一截后,就会把铁链往自己的腿上缠上两圈,防止被江黎趁机重新拉扯回去。
牛腿上的铁链越缠越厚,锁链的另外一端,也快被拉到了近前。
怪物脑袋上的八只眼睛,穿过前方那条相对它而言,非常狭小的通道,锁定了这群,吵醒它后又阻止它吃饭的“虫豸”。
当下也不再拉扯,朝前扑了过去。
它虎爪和六指青手连挥,挡在前方的墙壁建筑,就跟泡沫似的,被其轻易摧毁。
一路破坏,居然以相当不慢的速度,向着司神众人这边冲了过来。
那不断坍塌的通道,和从通道中喷涌过来的恐怖气息。
让人只感觉头皮发麻,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江黎也是非常紧张,但东域修仙界的未来,全系于他们之手。
此时,是一步也退不得的!
“再等等,再等等!”
江黎闭上眼睛,全力以赴。
在紧要关头,倒也没人捣乱催促。
只是云姬挥洒云雾,将所有人都笼罩在了其中。
每个人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随时准备抽身撤离。
这种时候,一个呼吸,乃至一个眨眼的功夫,也显得特别漫长。
眼见着,那只怪物距离他们也越来越近。
坚固程度,仅次于天阶法宝的阿房宫,就好像小孩堆的沙堡一样脆弱,完全无法阻止失控上古生物的脚步。
距离在被迅速拉短。
三千丈,两千丈,一千丈,五百丈,两百丈。。
巨大体型的怪物,这时只要俯下身,伸手一捞,就能把他们捞在手中。
又是几下挥动,挡路之物就被完全摧毁。
下方拉着锁链的司神殿众人,毫无遮挡的出现在了怪物眼前。
青灰色的六只手臂,带着奇异的力量朝他们抓来。
就在这时,一直紧闭双目的江黎,豁然睁开了眼睛。
“退!”
他松开手中的锁链,那只钵盂被巨力牵引着,当即向前飞出。
其他地仙也在第一时间松手,稍稍慢了一些的,都被向前带了个踉跄。
好像要捏碎一切的手臂,没有丝毫停留,继续笼罩下来。
云姬立即长袖一挥,早已覆盖众人的白云一卷,就把所有人给收了起来。
那遮天蔽日的六指青手抓下,将这处通道完全摧毁。
但那团白云却以毫厘之差在指缝中溜走。
怪物愣了愣,那一抓的手感好像有些不对。
不过,它刚醒过来肚子里只感觉无穷无尽的饥饿,还是想先吃掉龙脉再说。
捏住那相对于他而言,迷你的钵盂。
粗大的指头上,恐怖无比的力量碾压下去。
直坚持了片刻,这口可以一下子收走几十条千年蛇妖的地阶钵盂,就这么承受不住,给捏成了一张铁皮。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珍贵,强大,在许多修士眼里,只是存在于传说之中的地阶法宝,已经变得如此容易损坏。
大概是江黎的圈层爬的太快,以前的观念,都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
钵盂被怪物捏扁揉碎,但其中却没有看到,那条它吃了几千年的龙脉金龙。
原来就在刚才,江黎利用自己已经诞生出灵智的囚龙锁,成功同化夺取了阿房宫内囚龙锁的控制权。
在能够控制囚龙锁后,他就可以直接解除龙脉金龙身上的束缚。
让司神殿金蝉脱壳,在最短时间内,先将龙脉给弄了出来。才和其他人一起抽身离开。
这个方法还是勇敢的囚龙锁,自己主动提出的。
毕竟这方修仙界中,还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伤害到它,江黎每次对囚龙锁的使用也都都是迎难而上,以硬碰强。
这让囚龙锁也养成了非常勇的性格,敢于正面挑战这种级别的怪物。
失控的远古生物,发现手上的钵盂中没有龙脉后,怪物的八只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
那八只眼睛似乎能洞穿一切。
四下扫视一圈后,直接就看向了那团云雾所在,圆鼓鼓的肚子鼓动,好像饿了一般,其内发出雷鸣般的声响。
“吼!”
看那样子,怪物已经发现了自己的食物,正藏在那团云雾之中。
这次是白色的虎爪抓来,完全凝成实质的庚金之气,瞬间云雾切成碎片。
但这团云雾本无实体,被切碎后又淡定的重新聚合到一起,和之前似乎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怪物没有停下,又是青臂六指抓来,六指间似有封天之势,要抓住一切,然后在手心揉碎。
但那,依然无法抓住,虚无飘渺的云雾。
看着从指尖溜走的云团,缝合怪物更是愤怒非常。
虎爪和青臂疯狂的朝着那虚无飘渺的云雾追击。每每落空也丝毫没有犹豫停歇的意思。
远古生物的攻击没有打到司神殿众人,但三百里阿房宫,在它的肆虐下,正在成片成片的化成废墟。
其力量,着实让人心惊。
江黎自认现在的自己,远远不是对方的对手。
但这只怪物现在面对的,是云府秘法神通,飘渺云仙!
此门神通,虽然也没有多少直接的攻击手段。
但想要以纯粹的攻击,真正伤害到这团云雾,难度绝不亚于之前江黎见过的“过江之鲫”。
若是不懂其中关窍,除非以神仙手段,凭大法力将神通直接击破。
否则,就是打上三天三夜也是没有用的。
藏身云雾之中,终于松懈下来的江黎,却是眼前一黑,双腿一软坐倒在了地上。
蚩尤筋肉强归强,但毕竟早在涿鹿之战时就已经死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