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招摇过市(1 / 2)
大兴城最近两日都很热闹,茶余饭后的话题可是要比头几年加一起都多。
这些话题都因一人而起,而这个人此时正大摇大摆的,领着一个千娇百媚抱着剑匣的小婢女,走在大兴城不下百步宽的大街上。
李家离工部尚书府邸,可是有着一段很远的距离。李太平主仆二人,也不做马车,就这么高调的走过去,明显是在告诉世人,要看热闹可得抓紧,抢个好位置才行。
金秋冬被买到李家也有两天了,虽然与这个年轻的主子见面不多,可多少也了解一些。
她很纳闷,老爷看起来明明是个随和低调的人,怎么今日如此讲排场,就连那身行头,都是现从隔壁侯府大朗那借来的。
老爷平日里从不支持下人干活,待家中奴仆就像家里人一样,从不苛责。可今儿个似乎改了性子,这么重一个剑匣,非得让她抱着,这一路她是走走停停,才勉强抱得动。
秋冬跟在老爷身后,小脸通红汗如雨下,那双腿好像灌了铅一样,不由得哀求道。
“老爷,在歇会吧,秋冬实在走不动了!”
李太平摇了摇头,转过身来感叹道:“你这可真是公主的身子,丫鬟的命,这点活也……”
正说着,李太平忽然扑哧一下乐了。因为他转过身来,便看到了一张大花脸。他很想说,出来时看着还满俊的,怎得没走出多远,这脸蛋上就画起了符呢!
秋冬见老爷指着自己的脸蛋大笑,不由卷起袖子擦了擦说道:“老爷,是我的妆花了吗?”
李太平见秋冬越擦越像鬼画符,不由笑道:“没!挺好的,看着比平日里还俊俏!”
说着,一把从秋冬手中拿过剑匣,说道:“还是老爷我自己来吧!”
这下子秋冬可不干了,老爷人虽好可也说过,家里可是不养吃闲饭的。平日里家里也没啥活让她干的,老爷也不用她斥候,其实她算家里半个闲人的。
今天老爷好不容易安排了点活,她还干不了,回头老爷不高兴,万一把她一脚踢出李家,那可就惨了。
“老爷,还是让奴婢来吧,奴婢有的是力气!”
秋冬忙赶上两步,就要从老爷手里抢回剑匣……
看着秋冬那大花脸,还有那细胳膊、细腿,李太平觉得今日让秋冬抱剑匣就是个错误,不由再次笑道。
“行啦,别逞能了!若是累病了,老爷还得掏银子给你治病!”
见秋冬这个花脸猫眼圈一红,眼看着就要哭出来,李太平很是无奈的苦笑道:“等到了慕府门前,老爷就让你抱着剑匣,这阵子跟住老爷就好!”
大晌午的日头正毒,脚下的大青石仿佛冒着热气一般,路人行人大都步履匆忙,唯独这主仆二人,闲情信步的,仿佛一点也不怕晒……
工部尚书府邸在太平坊,正对着皇城含光门,此时百步宽的大街上已然围满了人。
这些人中,有国子学的学子,有江湖武者,还有大兴城内那些闲来无事,便要斗鸡跑狗的纨绔子弟。
人多嘴杂,为了防止闹事,今日在含光门当差的金吾卫,便有得忙了。
曹满金今天本应轮休,不过在听说自家将军的壮举后,便主动带着小队充当起工部尚书家的护卫。
工部尚书慕道宗,掌管着大乾全国屯田、水利、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官办,可以说是个大忙人。可今天慕大人下了早朝,把手里的那堆破烂事一扔,不管不顾的赶回了家……
不过在赶回家之前,他还是先把侯文远拉到一旁嘀咕了几句。
“文远啊!你那侄子是个什么情况?你叔侄俩这是要干嘛?你可得给老哥交个实底儿!”
侯文远笑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品山的样貌,在咱大乾朝可是无人能及的!我那侄子慕公想必也了解过的,无论人品还是武道修为,那也是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未来前途更是不可限量!”
慕道宗点着头,说道:“一剑败尽三宗师,就连独孤家那个小丫头也没能接的下,却是个人才!”
“可这么大个事,文远你也该跟老夫通个气不是,俺家那位的性子你也不是不知道,真动起手来,这刀剑无眼的伤了谁都不好!”
侯文远微微一笑,说道:“慕公,年轻人的事,就让他们年轻人自己折腾好了,咱们就不用掺和了!”
慕道宗看着一脸无所谓的侯文远大步离去,心里那个气。敢情你家的那个侄子又不是亲的,你可不无所谓!俺家的可是闺女,是要脸皮的,哪能抛头露脸的打打杀杀!
回到家的慕道宗,第一时间跑到后宅,却正瞧见七大姑八大姨,正围着自家的小公主,唠叨个没完,不由冷哼一声。
“品山,跟我去书房,我有话问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