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长夜(与你共渡。...)(1 / 2)
第三十一章
在广州停留的时间比林长野预计的更长。
这起案子从加油站抢劫开始,一路发展到了服装厂蓄意纵火,最后竟演变成有人持枪袭警,牵涉之广,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轻易侦破的。
平城与广州两边的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林长野带着宣月留了下来。
李昌远给他们安排白云区分局对接的招待所,原本是两人一人一间屋子。
林长野看见这两隔壁的,就想起在酒店里发生的事,转头问了句:“有没有套房?”
李昌远的表情稍微凝固了一刹那,“套,套房?”
他老脸一红,脑子里已经自动冒出“情侣蜜月套”之类的名词,目光往宣月脸上稍微飘了两秒钟,心道难道这两人……
嗯?!?!
林长野:“没挂彩时就能有人杀上门来,现在我俩都挂了彩,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还是看着她的好。”
有些人天然一身正气,只消平平淡淡三两句,就能轻易打消他人的疑虑。
李昌远对上林长野那双波澜不惊的眼,像是看见深邃悠远的海,立马开始在心里扇自己耳光。
果然是他自己不纯洁,不纯洁的人看谁都变得有颜色了。
一旁的宣月赶紧说:“还是不了吧?住,住一个屋檐下多有不便,我看两隔壁挺好的……况且我这皮外伤不要紧,医生都说养个三两天就活蹦乱跳了!”
“你是活蹦乱跳了,我呢。”
“……”
林长野扫她一眼,“照顾一下领导这种小事,都要推三阻四,你这一趟的外勤津贴还要不要了?”
于是宣月迅速从来时的拎包小妹,化身领导专职保镖。
李昌远在招待所给他们找了个家庭房,两室一厅,还有开火的地方。
他走之前,又和林长野谈了谈案子。
当务之急是分三头:
第一,审问冯希丙是谁在后头策划了袭警事件,又是谁给他提供了枪|支弹药。
第二,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并查清此事和冯希丙是否有关。
第三,加紧调查那伙在巷子里袭击林长野的人,以及那辆凭空消失的灰色面包车的下落。
至于平城那边,由老张牵头,一边牢牢看着医院里冯希丙的家人和弟弟,一边调查冯希丙工作的酒吧,查他的人际关系网。
李昌远面色凝重走了,走之前不忘叮嘱两人好好养伤,末了欲言又止,趁林长野不注意时,偷偷跟宣月嘱咐了两句。
林长野回头看见这一幕,等门关上了,问宣月:“他跟你偷偷摸摸说什么了?”
宣月一脸尴尬摇头说:“没什么,一点小事……”
“外勤津贴?”林长野提醒她。
宣月深呼吸,面无表情说:“他叫我保护好自己,夜里睡觉记得把门锁好,不要因为你是领导就对你言听计从,津贴事小,吃亏事大。”
林长野:“……”
两人对视片刻,他扯扯嘴角,不咸不淡说:“那小子怕不是叮嘱错了人。现在你活蹦乱跳的,我连手都抬不起来,要说谁能对谁做点什么,也是你对我吧。”
李昌远当晚又来了一趟。好歹是在他的辖区出的事,他过意不去,晚上专程送来他老婆煲的靓汤。
“这是我媳妇儿炖的当归红枣乌鸡汤,补气血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趁热喝,伤好的快点。”
他走之后,林长野和宣月对着桌上那只硕大的砂锅陷入了沉思。
这得喝多久才能喝得完?
当晚,两人都在对着那锅汤来回拉锯。
“队长,你受的伤更严重,你多喝点吧。”
“看看你那张脸,张局还指着你回去拍宣传片,还是你多喝点,免得留疤。”
“我这点小伤不碍事,倒是你,那天中枪流那么多血,快好好补补。”
“那我喝汤,你把鸡吃了?”
“……”宣月默默地看了眼那只肥美的乌鸡,“要不,咱俩都别吃了……?”
这顿饭是叫的招待所食堂送上来的,除了李昌远的乌鸡汤,桌上还有青椒肉丝,西红柿炒鸡蛋等家常菜。
林长野头一次发现宣月很挑食,她不吃青椒,也不吃西红柿。
“这么挑食,小时候父母也不管管你?”
宣月扒拉一口饭,说:“我爸跟外头的女人打得火热,没工夫管我,我妈忙着要我学古筝学国画学毛笔字,坐有坐相,有淑女的样,吃的方面也顾不上了。顶多叫我少吃点,别长胖,胖了没有人要。”
林长野怔了下,想起她一年前还因病发胖,她的母亲这么在意孩子的外貌,不知为此给了她多少压力。
他只简单看过宣月的简历,没有调查过多,政审这方面的工作本来也不在他的职责范围内。
看见宣月说这话时意兴阑珊的样子,林长野若无其事岔开话题:“你还会古筝,会国画,会写毛笔字?”
“会的话,我还用杵在这儿给你当保镖?”宣月理直气壮,又从青椒丛中眼疾手快,精准无误地挑走一条刀功完整的肉丝,“古筝学了两个月,老师说别人是对牛弹琴,我是牛在弹琴。国画学了一个月,老师说我鬼画桃符,还是算了。”
“那毛笔字呢?”
“哎,书法老师就更惨了,我跟隔壁桌一小胖子一言不合打起架来,又是扔毛笔又是砸墨水的,把他的书法教室从天花板祸害到墙壁。当天晚上他就高血压发作,气咻咻叫我妈来把我领回家,还把一学期的学费全退了回来,说是以后都不想看见我了。”
林长野笑起来,难得一见的柔和色彩从眉宇间化开,点亮一室。
宣月看呆了两秒钟。
林长野抬眼,“你看什么?”
她嘀咕了一句:“明明笑起来挺有亲和力的,何必一天到晚总板着张死人脸。”
“死人脸?”
宣月一惊,这才发现大概是家常便饭吃上了,两人之间的距离不知不觉拉近太多,她居然把一直以来的腹诽光明正大说了出来。
那边顿了顿,过了一会儿才说:“案子太多,要做的事太多,手底下人也太多。我爬上这个位子的时候还年轻,怕镇不住下面,也怕做不好,叫人看笑话,所以只能……绷紧一点。”
后来似乎就习惯了,几乎没有放松的时候,只要在人前,他都把弦绷得极紧,时刻以钢铁侠的模样示人。
宣月张了张嘴,说:“你对自己也太苛刻了吧,队长也是人,又不是神通广大、不会行差踏错的神仙。”
“大概是因为,我怕丢脸。”林长野一脸平静,低头笑笑。
宣月被逗乐了,“看不出你这么爱面子。”
“不。我是怕丢了我父亲的脸。”
林长野不怎么对人说起往事,他来平城支队时,是从公大毕业后的第五年,带着最年轻的面孔,和最丰富的履历,算得上是平城乃至国内举目难得一见的天才。
还是个小干警时,就靠着敏锐的观察力破获了一起毒|品交易案,为人瞩目。
后来的连环杀人案,捣毁□□窝点,处处有他的身影。
受过伤,拼过命,跳过海,撞过车,最要命的一次,他从三楼跳了下来,就为追上逃跑的劫匪。当时大腿胫骨骨折,医生看了片子,发现他浑身上下的骨头不知有多少处旧伤。
“年纪轻轻拿命去拼,你就是能平平安安活到老,也是一身伤病,天冷下雨都够你受!”
支队附近的医院,医生们都认得他,皱着眉头,又气又心疼。
靠着拿命拼,再加上英烈后代的身份,林长野出身于根正苗红的警察世家,又有一个为了市民英勇献身的父亲,他一路走得很顺利,几乎是平步青云。
可众人眼里的平步青云,其实远远没有看起来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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