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二章 必然人走政息的改革(1 / 2)
就像刘钰平日里给馒头灌输的,亦或者像是馒头当初给杜锋的妹妹说起的。
大顺取消的贱籍、世奴,不是因为某个皇帝的善心,而是江南奴变前仆后继的流血牺牲,使得旧制度无法继续存在下去,不断的起义导致统治成本增加。
大顺把铲平王庸俗化、偶像化,弄成了一种默许的淫祀,也总算是没有禁止,多少也算一种进步。
白云航家乡听过的故事、在福建当县令时亲眼所见的永佃权。永佃权的普及,也和废除贱籍、世奴其实也差不多。
虽然这个概念早在宋朝就已经出现,在明朝也已经有所发展,但真正让永佃权在江南扎根的,还是因为甲申年的那场江南大起义。
江苏、安徽、江西、福建……这几个永佃权最普及的地方,也正是甲申年起义最凶猛的地方。
武器的批判讲清楚了道理。
虽然说,当年一些地方的士绅,在满清屠刀的帮助下,得意洋洋:“奴辈谓奴不当与天地同休,是则真奴语也。夫有天地,斯有君臣、有父子、有主仆。天地不变,则君臣、父子、主仆亦不变。主仆之义,天地同敞”。
但反抗终究是有意义的。
满清的屠刀没比过大顺的屠刀,大量投身大顺的世奴、佃户、起义军余部,即便大顺和江南士绅有所妥协,却也没有延续太过残酷黑暗的政策,最起码瓦解了江南的大地主庄园制。
除夜权、避讳这样的明末扯淡东西,也予以废除了。
还在安徽、江西、福建等地,搞了一波类似于“禁红鬃烈马”的蚊子狱。
抓了一批大地主询问他们让佃户“避讳”是怎么个意思?避讳只存在于君主和亲人,佃户非亲人,搞避讳,您这是准备当皇帝?
大顺是妥协的了,没有在江南搞均田。
妥协的结果,就是在一些反抗最严重的的地方,默许了永佃权:既不均富户的田,又适当地保证了佃户的利益。
再加上江南地区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使得一些“不得出售”的学田、祭田等产业开始永佃。
有叫田皮、田骨的;有叫田底、田面的;有叫大买、小买的,意思都差不多。
山东地区不是江南,萌芽没有那么茁壮,当年又处在抗清一线,遭受过太多屠杀,这里的永佃制并未有太普及。
白云航的意思,便是由州衙出面,强制永佃。
在不动“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适当改革,用一种类似于减租减息的方式,化解矛盾,同时也为他的摊丁入亩政策铺路。
现在这个政策还未公布,只有刘钰等少数人知晓,只是完成了田亩清查。
白云航不想搞什么均田、井田,因为他知道这东西根本就是扯淡,现在根本行不通。
而且若是这么搞,自己必死无疑。
但他又不想自己好容易想出的政策、好容易可以升官的政策,在执行的时候出现大问题。
按他的计算,如果能够推行摊丁入亩,如果按照刘钰保证的那样开办工商,自己这个文登州可以增加不少的税收,这就是巨大的政绩,也是自己将来升官的一大依仗。
虽然白云航不敢像颜元那么有想象力,想把地租降到40%,且三十年后让佃户拥有土地所有权。
但他却折中了一下,保持原本的约55%左右的地租,略微下调到50%。
要求富户把田分为田皮和田骨,富户拥有所有权,佃户拥有长久的使用权,以三十年为期。
衙门将作保,签订契约,保持原本的地租水平不变,略微下调,三十年内不得更改。
如果地主要卖地,那么拥有永佃权的佃户有优先权。
三十年内佃户拥有对土地的绝对使用权,但佃户需要自己出地亩税。在废除人丁税后,田亩数和人口数曲线对照之下,以及略微下调的地租,使得永佃权佃户所缴纳的赋税加地租,和以前基本持平。
后世有“三七五减租”,这个大概可以叫“五零减租”,把地租规定不得超过50%。
若能实行,不管本心如何,出于何等目的,也算是一大善政了。
除此之外,还请求刘钰出一部分粮食,做仓本,尝试在文登复用王安石的青苗法,降低利息,拥有永佃权的佃户可以接待低息的贷款。
反正刘钰要搞工商业,不止需要钱,万余招募的灾民现在也根本不给钱,可是人吃马嚼的一年也消耗不少粮食,这青苗法就可以不用非要农户还钱,可以还粮。
白云航借助之前刘钰帮忙清查的田亩,算了一笔账。
若能实行,整个文登州就可以有三分之一的自耕农、二分之一的永佃权佃农,这些人是纳税的主力军。
剩下的他也根本不管,那些人既收不上来钱,管起来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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