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百姓苦逼生活从税开始(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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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的主要部分是轮毂、轮轴、轮辐均采用铁制,对四轮马车来说,前轮有一个悬架装置及一个装在车轴上的活动转盘,有点像石磨,在车夫位有一个左右转动杆及一个前后轮同时“刹车”拉杆,当拉动时,前后轮毂上就分别被二个铁制疙瘩磨擦抱死,起到减速及停止效果。这个装置有点像是火车轮的刹车,因为轮毂是铁制,刹车的接触片是生铁制,当使用中,磨损的就是生铁片,只要更换就成。当然最惊艳的就是轮子中间的大鼓包,一次性翻砂泥膜成型,后期内壁用“土车床”加工后,按装了一个“明朝版圆柱铁轴承”所以显的有点大,不过效果很明显,车轮摩擦系数成倍减小,这一切在姜铁匠的制作下,很多地方做的粗苯,这就要在往后的制造中逐步改进,比如轮轴、轮毂,用多少厚度的铁,承载多少重量,如果只是坐人的两轮马车,除了缩小轮子的大小,还可以减少轮轴的粗细,或是不用轮轴,直接可以把轮子安装在马车前后两根大梁上,这样马车就更加轻巧。

在箱体上装部分就简单了,全用木制,装货的只是一个平板面,四周带上一圈栏板,四轮的马车前轮转向轮因为比后轮小,所以在车底下面,而后轮很大用木板包出半圆形状分割开来,这样做尘土或是雨天时,就不会把地上的水渍翻上来,起到挡泥板的作用。

还有就是上下车的踏步,目前坐人的马车上下车要搬一个小板凳子,因为开口处从马屁股后面上去,爬进车内。现在这种新式马车上下就在前轮边上,因为前轮在车架下,从侧面开一个上车门,加上一个可翻转的木踏步,很方便地上下车,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朝向前面做成了一扇玻璃窗户,刮风下雨天也不会影响到车内,传统的车箱,前面只能用一块布挡着。

解决了传动装置,在车轮上下了一番功夫,翻砂泥坯出来的大轮子光是铁用量很大外,没有弹性,所以这种轮子做成了二片,中间还是用火烤木料后輮成弧形拼接而成,两面就是铁铸出来轮子分别是一体成型的轮辐,看上去两个铁片中间夹上了木头,用铁钉贯穿在一起。这样做有个好处,制作轮子更加容易,以前的火烤木料后輮成弧形,现在不用輮弧形,只要用木片拼接成外圆就成。

不管怎么样,道路硬化才是马车发展的方向,可是在明朝官道全是土路,好一点的地方有点碎石路面,只有在一些城里才有石板路面及青砖路,可是通过一些河道时,所造的桥不适应马车通过,有阶梯阻碍了车架行驶,可以说,在明朝百分之九十九的官道全是泥土路,而且全是驴马道,在北方马车还能通行,在南方只能当成短途旅行,大部分都出不了县城以外,任重而道远。

水泥的出现成为了马车通行的条件,为什么章子俊要把制作水泥推广出去的原因,要想富,先修路不是五百年后才提出来的,其实在明朝更加迫切。

南京吏部给事中韦眷在给朝廷的奏疏中说道:“因连年天灾,朝廷边关用兵,国库枯竭,然庐州知府的治理之法,营造出了一个商贸繁荣、农民增收的好办法,利用房地产工商发达,农桑增产,望推广之。”

而都察院御史胡靖,更加直接,回京后直接把一木桶水泥,一块平板玻璃直呈上廷,让工部的人用水泥加入河沙碎石后,在工部大院内浇筑了一块五尺成方,厚度三寸的“混凝土”,等到三日后,围观的官员越聚越多,此时的胡靖就像是一位得胜的将军,好不自在,这就是庐城之法,聚沙成石,坚硬无比,如用此法铺路,将告别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如用此法营造房屋……。

“请看,还有这一块玻璃,可镶嵌在门窗上,透光不透风,可替代目前的窗纸,再也不会担心受潮和破损……。”

胡靖带来的这两样实物,无需说明什么,能站在朝堂中都是人精,都是目前大明最精明之人,全都看到了此物的好处。

为此章大人的功劳之大无出其右,应该褒奖,恢复平安伯爵,调回京城任用。

有些人是喜欢像章子俊这样实干的作派,而有些人出于阵营表示也没什么,更多的人在观望。如果这样的事能得到皇帝的信任和看重,那么像章子俊这样的官员就会得到“恩宠”,可是现在是朱见深,只求稳定,又想做老好人,一团和气,把心思全放在后宫上,万事不管的主,那就另当别论了。

现在的章子俊正在头痛朝廷的渔政税收,庐州地界水系丰富,南临巢湖,从洪武起,朝廷就设了许多的河泊所,且给每处河泊所划定了管辖范围,制定了征税额度——共分三档:每年课米(一般折算为钞)五千石至上万石者,设官三名(另有若干胥吏);每年课米一千石以上者,设官两名;每年课米三百石以上者,设官一名。明朝下发给各布政司及府州县河泊所的堪合“皆以河字为号”,“各记所收鱼课米钞若干,年终进缴”。这意味着朝廷设置的河泊每一处都设定了纳税额度,作为河泊所官员的考核任务。完不成课税额度,河泊所的官员便要受罚。

问题是:在江河湖海里捕捞鱼虾,收成的不确定性远高于在土地上种植稻麦。耕地可以按肉眼可见的肥沃贫瘠划出等级,然后按田亩多少征税,是一件大体可控的事情。

向江河湖海征收鱼税则不然,水面宽广不代表鱼多,却是官府制定纳税额度的主要依据。此外还有许多运气成分——今天收获颇丰不代表明天也能有相同的收获,今年湖里鱼多不代表明年也多;洪水会影响捕鱼的收成,筑坝拦水与过渡捕捞等也会影响捕鱼的收成。收成充满了不确定性,税额却有定数,河泊所的官吏们为了完成任务,便只能依靠扩大征税的覆盖面(将以前不征鱼税的小水沟小水塘全都纳入征税范围)和加大征税强度(强抢百姓的渔网鱼篓来逼迫他们缴税)。

更有甚者,当朝廷派人前来追索欠税时,河泊所知道从渔民身上已榨不出钱来,便会与地方官员勾结,将欠税摊派给其他百姓。

朝廷有统一的夏税,茶椒仍要纳粮,果丝仍要缴税。原产地已纳过一次税,运输经过的每处关津还要再纳一次。对百姓的掠夺何其密集。因为疾病致死或逃亡弃失之类的原因,贫穷之家劳动力不足时常常被迫抛荒。如此,土地上的产出已不如往日,征收聚敛的税赋却仍是往日的额度。里长胥吏不上报,州县官府也不管。百姓只好卖掉田产来补足欠税,只好拿钱来补足劳役。田产减少了每年的税额不变,人口减少了每年的劳役不变,恶性循环之下百姓越来越惨。

明代的“商税”并非仅以商人为征收对象,而是“行赍居鬻,所过所止皆有税,……惟农具、书籍及他不鬻于市者勿算”——出门带的东西,居家卖的货物,经过关口驻留城镇时皆要纳税,只有农具、书籍与不曾出现在市场上的物品除外。实际上是一种针对全民的消费税。

从洪武时代起的商税税率,是按商品价值的三十分之一征收。实际操作中,则不问产量的多寡与价格的高低,一律对征税点实施定额摊派。

这是一种典型的懒政。朝廷实施这种懒政的根源,是既想保证税收总额,又不愿提高征税的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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