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假少卿(1 / 2)

加入书签

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李跃直接带着珍珠出了青楼。

“顺手将卖身契塞到珍珠手里。”李跃看着眼前的小带鱼淡淡道:“你自由了,我再给你些金豆子,明日我会让人带你去官府去掉贱籍,这些钱财应该够你生活一段时间了。”

直到出了潇湘馆,珍珠都有些难以置信自己还没上几天班,这就被贵人赎身了?

妓女的归宿,大致说来,不外以下数种:从良,入宫,出家,做鸨母。

也有改行从事其他职业,寡居终生的。最惨的是殉职在自己工作岗位上的。

一般说来,从良是多数妓女的最理想的归宿。

青楼生活再舒适华美,也不能养人一辈子。

更重要的是青楼生活毕竟被视为正常社会之外的异常存在,妓女心中的那种自卑感、屈辱感是时时挥之不去的。

有个叫徐月英的名妓写过一首《叙怀》诗。

为失三从泣泪频,此身何处用人伦。

虽然日逐笙歌乐,常羡荆钗与布裙。

这种渴望做一个普普通通的良家的妇女的心愿,应该说是人之常情,不能简单地用“围城”情结来解释。

要从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青楼的老板不轻易撒手放人。

妓女是老板的挣钱机器,越是名妓就越是摇钱树,不把妓女的才华耗尽,血泪榨干,哪能任其自由而去呢?

就是迫不得已,再也无法挽留的那一天,也要勒索一笔赎身巨款。

有时这笔巨款,比娶一个良家女子的费用要高出十倍,使多数普通嫖客望而却步。

所以,常有妓女用自己的辛苦积蓄自赎其身的。

珍珠算过,自己要从良,不给背后的老板交上三百贯是脱不开身的。

而能积蓄到可以赎身的数目,恐怕也是多数普通妓女做不到的。

更何况,青楼老板有时倚仗黑社会的势力,强行没收妓女的私蓄,把妓女完全当作猪狗对待。

等到妓女姿色衰败不堪时,随便卖给一个小流氓,还算是做一件帮她“从良”的善事。

大名鼎鼎的白居易都写着呢,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

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然有京都声。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

娼女是指以歌舞娱人的妇女,亦指卖身的娼妓。

李跃也不知道这小丫头有没有做技术类的工作,但带着一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小丫头片子回家,他回去绝对会被李靖制裁。

“不要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天亮了就赶紧出坊!”

李跃正想赶人,胡有为却像个鬼影一样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侯爷,老爷让您将小姑娘一并带回李府。”

李跃听到这话忍不住揉了揉耳朵,“老胡你说什么鬼话?”

“是真的,老爷说让您把这妮子带回国公府以后就留在您身边。”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