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杀了它,奉我为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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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担心枫叶他们遇上其他猛兽?”长夏反问道。

沉戎挑眉,戏谑道:“这话…你觉得可能吗?沃野临近部落,你认为部落会放任凶兽在这里随意出没?这群森林狼十之八九是最近迁徙过来的,再晚个一两天,部落肯定会遣人过来清剿。”

沉戎参加过几次部落巡逻任务。

他清楚,沃野同样在部落巡逻范围之内。

“看来,我俩运气确实逆天!”长夏傲娇道。

沉戎将击毙的森林狼挂在身后的树枝上,指点长夏瞄准山崖下岩石旁边,左边那头森林狼。同时,沉戎锁定右边那头。

显而易见。

他俩决定歼灭掉这群森林狼。

“我数数,然后同时动手。”沉戎比划手势,低声道。

长夏没开口,晃动几下手上的弓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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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刚落音,沉戎如利箭一般迅猛冲向右边那头森林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拗断那头森林狼的脖颈。同时,耳畔传来噗呲声响,一道鲜血喷洒而出,喷溅到沉戎的腰腹之上。

“长夏,干得漂亮!”沉戎夸赞道。

长夏时机抓的极好,同时射艺真的十分出色,难怪惹得南风等人夸赞连连。哪怕是沉戎使用弓箭,最多就长夏这样,不可能做的比她更好。

“我发现血脉能力的另一个用处。”长夏神秘笑了笑,开口道。利用血脉能力锁定猎物,这是长夏不久前的发现。

“聪明!”沉戎再次竖起大拇指。

长夏配得上他的称赞,普通兽人不会深究血脉能力。长夏绝对是兽族中的另类,她能有今日成就,绝对与自身努力离不开关系。

果然,上苍不愧亏待勤劳之人。

“血腥味开始散开,我们需要抓紧时间。”长夏激动道。

沉戎击杀的那头森林狼,倒不用担心血腥味扩散的问题。可是,长夏射杀的这头就不同,鲜血顺着脖颈滴落,很快染红大片土地。

哪怕长夏及时洒下去味粉。

血腥味仍然会小范围扩散开来。

这片山崖明显是森林狼的巢穴,势必生活着数十头森林狼。

血腥味一旦扩散,这对接下来他们的猎杀行动有弊无利。

“行动,看我们谁速度更快?”

沉戎看长夏一脸兴奋,发出猎杀邀请。

长夏应允,提着弓箭步入山崖。

嘭——

接连响起的噗通栽倒声。

间隔响起。

两人宛如幽灵一般,在山崖之上穿梭着。

随着死去的森林狼数量变多,栖息在山崖之上的森林狼察觉到了情况。狼王发出狼吼,将散落的森林狼叫到一起,准备反击入侵者。

“可惜!”长夏惋惜道。

她藏身在一棵大树之上,借助树和树之间的距离,射杀了三头森林狼。她没询问沉戎收获,不过按照节奏推测,沉戎击毙的森林只会多不会少。

“狼吼——”

“沃野何时多了一群狼?”

远处,有族人听到狼王的狼吼,顿时发出了惊呼声。

吃惊之余,心底升起了胜负欲。

于是,很快有族人反应过来朝长夏这边直奔而来。想赢得狩猎比赛的胜利,猎杀狼,绝对比追杀牛羊胜算更大。

同时,狼皮价值比牛羊更大。

更别说,狼牙、狼骨都价值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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