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利用(25)(2 / 2)
不过俗话说的好,穷文富武,想要修行到高深的武道境界,如果没有强大的财势,那根本就是无稽之谈,除非你有天命加身,机遇不断。
清檀方氏的名号,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诞生的。
千年的时光中,清檀山中走出了无数的强者英豪,他们有战无不胜的沙场将军,也有快意江湖的武林浪子,更有行走仕途的大夫上卿。
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方才造就了清檀山的名号,让清檀方氏子弟,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上层统治者。
每每到深夜时间,方瑾常常会庆幸上天待他不薄,能让他来到这个千年世家,成为其中的一员。
无方界虽不至于等级森严,但也有着贵贱之分,毫无疑问,方家便是高贵的一方。
要是穿越到了平民百姓,或者奴隶佃户之家,那么每天考虑的就是生存问题了,该怎么样去填饱肚子,怎么样去改善生活,将成为方思的第一目标。
读书,这会是一个巨大奢望。
这个世界可没有什么印刷技术,书本珍贵比之蓝星的古汉朝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管是武道秘籍,还是闲杂野史,九成九都掌握在世家贵族的手中,普通百姓想要观看,无异于登天做梦。
而这种情况的发生,就注定了寒门难出贵子,统治阶级永远处在上层,平民百姓永远只能仰望。
不过也幸好南越国的国策还算宽容,有军功制度的说法,倒也给了平民百姓一个出人投地的机会。
但就算如此,在南越国四百余年的历史中,大夫与公卿之位,也只出过不到十指之数的寒门子弟,由此可见无方界的阶级僵化。
但这些事情方瑾都只是看看便好,从不妄加评论,因为他自己就是这种制度的受益人,谁会和自己过不去呢,至少方瑾还没有那么大的觉悟。
抬眸望着禾田中劳作的佃户,方瑾的眼神有些呆滞出神,彷佛在思考着什么事情一般。
清朗阳光照射在略显稚嫩的俊朗脸庞上,一头飘逸的乌黑长发被随意簪起,跨坐在石阶上的方思,倒也不愧他秣陵七郎君的名声。
但可惜的是,在无方界中,帅可不能当饭吃,要是你不成不就,还可能被人嘲笑,说你是个一事无成的小白脸。
因为急于了解这个世界,方瑾已经有整整一年时间呆在清檀山上了,每天除了看书练武,就是吃饭睡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导致人们都有些议论纷纷了。
虽然方瑾不在乎,但架不住自家祖父觉得脸上无光,今日一大早就把方瑾赶了下山,让他三个月不准回家,还美其名曰历练。
时间也是定的很准,三个月后正是方思的及冠大礼,也是他满十六的岁数。
这个世界的及冠大礼可不同于蓝星,不是说你到了岁数,长辈帮你取个字,簪个发,这样就能草草了事的。
无方界的及冠大礼,可是被人称之生死劫难的存在,特别是像方家这种千年世家,更是严格无比。
它需要你前往一方秘境,在里面拿到提前备好的信物,这样方才可以行及冠大礼。
可不要以为就是这么简单,这些秘境,无一不是上古时候遗留下来的洞天府邸,虽然好东西已经被搬空了,但里面却还存在着种种危险,例如机关术,例如上古凶兽,再或者妖魔。
是的,你没看错,就是妖魔。
方瑾第一次听到这个词的时候,也是充满了惊讶,毕竟那可是妖魔啊,作为一个现代人,哪里有机会能看到呢。
不过随着深入了解,方瑾也渐渐知道了详细,这个世界因为元气的充沛,从而诞生了武道,确定了人族万灵之长的地位。
但也因为元气过于充沛,有生灵发生了异变,又或者机遇缠身,从而诞生了另外一个智慧物种,那就是妖魔。
顾名思义,妖魔就是妖类与魔物,其中妖类倒是好理解,无非就是山中野兽,常年吸收月华元气,从而修炼出了类人智慧,有了妖法神通。
但魔物就概括很广了,它们可能是幽魂野鬼,也有可能怨念成形,总而言之,凡人类与妖类之外,一切有智慧的生灵,统称为魔物。
妖类狡诈,魔物嗜血,这是人类的共识,所以不管是那一种,只要遇到了,那绝对就是你死我亡,很少有第二种结果的。
所以说,及冠大礼的秘境之行,对于方瑾这些少年人来说,可谓是人生的第一个劫难,渡过了,则代表你成年了,能够独当一面了,渡不过,那就很抱歉了。
虽然一般来说,秘境中的大妖大魔,早就已经被清理干净了,但阴沟里还能翻船呢,何况方瑾只是一个现代人的心境,哪里遇到过这种超凡情况,自然免不了心有惴惴。
不过身为一个穿越群众,方瑾自然也有他的底牌,虽然内心忐忑,但也不至于信心全无,至少也不能让秣陵七郎君的名号白叫了。
迎着天穹上的烈阳,方瑾缓缓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嘴角牵起了一抹微笑,低声的自语道。
“也罢,既然“无家可归”了,那就让我去转转这个世界,掀开它的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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