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篇(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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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往后我们将在命运女神的祝福中度过此生,不过显然,胜利女神不同意我的这种观点。

上行的火车绝迹在了晕染着茜色的应许之地,于翌年九月末的夜,那晚班列未有如约抵达,之后亦是再也未有了。不知那片温润的土壤会否怀念在车轮重压下乘机出逃地表的牛奶与蜜糖,会否怀念长长隧道里回荡着的列车鸣笛。

一年前白夜结束后的黎明,是十指紧扣的不愿分离,翌年后的清晨,有的只是寡淡别离。我原本以为我们会像一般故事里说的那样,一起努力让生活变得更好,共同走进神庙向众神祈求祝福,繁育后代盼他们成才,再一起变老,最后住进那块永远不再分离的小小墓地。可是啊,世事是会变的,正如峡谷会加深,湖泊会干涸,皮肤会松弛,同盟不会牢不可破,旗帜不会永远飘扬。

我不知这一年来,我做过多少事让她伤心不已,做过多少事让她后悔当初,不过既然分别已成定局,再多的挽回也是徒劳,于是我们分开了,在正式交往的第456天,萌生爱意的第558天。离别的那天,我最后抱了她一次,那次我用尽力气抱了她很久,那次她连手臂都不愿抬起。

不久后,我们变回了朋友,变回了不再交谈的朋友,变回了只是见面会打个招呼的熟人,变回了假装视而不见的陌生人。

之后的整年,我偶尔发梦会见到她,偶尔还会翻到同她一起时拍的照片,还有她写给我的一些书信与纸片。一开始看到还是会流泪,后来便渐渐的习惯上了孤独,一早醒来独自去到基地完成练习,之后便回到图书馆拿出书与字典,找个独座,一段段地翻译和学习课本,到夜里独自归寝,周而复始,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学习,一个人睡觉,连散心也是一个人。或许是曾经太爱她了吧,爱到要去占有她的全部,才会爱到离开了她凡事都只好也只得独自一人去做。只有假期回到帕萨霍森,在安娜和凯瑟琳他们的陪伴下,日子才不显得那么难过,或许只有在施塔恩贝格河畔以及东方的餐桌上,我才可以发自内心地愉悦那么一两小时。

离开她的第300天,我去到了大溪地,我们曾约定将来一定要一起去到大溪地,去看看奥祖拉麋鹿,看看温延野牛到底长什么样。然而站在这旷野中我能感受到的只有难过,因为我始终觉得站在这里的应该是两个人。

“以前我觉得有些话好重要,因为我觉得有些话讲出来,就是一生一世,现在想来讲不讲都没有什么分别,总有一天还是会变的。”

我不愿意再去喜欢谁,哪怕很是有那种欲望,我觉得大概在战争中死去便是我最好的归宿,所以我愈发关注南陆爆发的冲突,渴望着战争的到来,渴望着王上的征招,或许那样我便可以在尽情地杀戮后将自己献给战争女神,了此残生,当然那也只是我以为的,而不是命运女神所安排的。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我不后悔我们相识相爱的456天,也不会忘记共同度过的那558天。毕竟正如有人曾讲过,当你不再拥有的时候,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能忘记。

不过情感这东西,确实总有一天会变得,我变得不再那么期待战争的爆发,不再想战争来的那么快,在离开她的第369天。

她很特别,至少在认识她之前的八十多天里,我是这么觉得的。

还记得那日九月二十四,天阴。我又在去接热水的路上见到她了,她卷缩在台阶上背书,头发低垂,很是认真,以至我极尽地自她跟前经过,都未有引起她的一丝警觉。我猜她大概在看物债二分的理论吧,当然那只是我无端的猜想而已,只是因为我第一次注意到她的时候,她看的便是物债二分。那本希腊语的教科书上密密麻麻挤下了大量用以注解的汉字,稿纸上则覆满了拉丁文法条的区别细则,还有对应的德文适用解释。

书本,不,其实更引人注目的是她发丝分列处出露的修长脖颈,我想若是能衬上吴服背部宽广的低领襟,当她用纤细的手指挑拨,挽起素黑的发时,那将吴服之美发挥到极致的绝伦样态,想必定能让人更能沉溺其中吧。

九点二十四,是我接完水回到教室的时间,楼下的喻国人正与弓步藩的学生大打出手,九点二十四,是我喜欢上她的时间,不过很是遗憾,现在的我已不愿也不能为谁再心动,以免今后为此而泪流。

或许正如南方人常说的那样,爱情其实是有时间性的,认识的太早或是太晚,结果都不行,我想或许她是来晚了。所以我自以为地选择了与她擦肩而过,选择放弃正萌发着的喜爱之情,一次又一次。我想大抵是这种忤逆行径惹恼了命运女神,因此她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从最初的一两分钟,到后来的一刻钟一小时一整天,甚至是整整一周。到了后来我也不太敢相信,在我认识她之前,我们便已在图书馆一言不发地做了整周的学习拍档。

那是我离开她的第446天。

我原本以为自己不会再喜欢上谁,不过事实证明我错了,哪怕总是矢口否认。

鸡蛋的壳在与桌的碰撞中被击的粉碎,在认识她前的倒数第11天。碰撞带来的巨响,让正查单词的我有被惊到,桌对角的人则连忙带有歉意地说了几声对不起,从那天开始她再也没有在我面前剥过鸡蛋,不过我对她的印象在那天后更深了一些。

倒数第7天她那叠厚厚的书,从桌的那头雪崩式地坍了下来,滑入了我的地界,我知道那是无意的,但我觉得她变得有意思起来,因为她对我说抱歉时,我注意到,她的眼镜架与鼻梁间,夹了一张长条的纸巾。

终于我同她讲话了,在九月二十四九点二十四后的两个九百二十四小时结束时,因为她问向我怎样才能提高学习《帝国真理》的能力。对我们而言,想继续留在北陆,就得参加升学考,而参加升学考,无论如何都离不开《帝国真理》的学习,这是斯克萨帝国对我们留洋生的净化,当然也是必然,他们只有在思想上说服了我们,控制了我们,才能让我们带着他们的意志去建设我们的楚国晋国与梁国。不过我从未设想会有一天,因为《帝国真理》而与谁结识。

我们认识的那天她问我可不可以把桌的对角以后都留给她,我说好啊,于是我们成了持续三个周有余的拍档。最好的学习拍档应该是不带任何私人情感的,这样才不会分神,对我而言她不会是我最好的学习拍档,因为其实她好容易就能使我走神,不过我觉得对她而言,或许我算个很不错的拍档,让她能够专心学习。

她让我想起一个人,一个我还在南陆读书时的同期生。她的名我已经忘掉了,只记得她也是我拍档,最好的拍档吧。我觉得那时候的日子很快乐,喜欢每日一早便给她挂电话,叫她起床,给她买好早饭放桌上,我还记得她最喜欢的是烧麦,我们课间会靠在阳台上聊天,中午也是一起聊上很久,我们还一起在晚上去操场上跑过步,其他的,记不得了。

我其实很想知,我是个会对拍档动情的人,还是个会与动情人做拍档的人,这个答案可能到我死的那一秒都不会知道。顺着那个逝去的拍档梳理下去,我想起了慕恩,或许我们本也应该是拍档才对,那样才能长久。我们并不是一类人,不太适合恋爱,更不适合结婚。

所以《帝国真理》是不是也应该只是拍档呢?如果是的话,会不会很遗憾又喜欢上了一个拍档。但也许不是,至少我是在她成为拍档前就有喜欢她的,因此不单单是拍档吧,也许吧。

262的涡喷式引擎发出的声响很大,很难不引起人的注意,当它划过天空的时候,总会留下两条长长的白色雾带,那是斯克萨帝国的新战机,不再依靠螺旋桨,是优雅的圣洁天使,当然那是属于斯克萨飞行员。而我们,楚国人,换装了斯克萨援助的109e4和109f1,就很是不错了,就这样一些斯克萨淘汰的旧军品,听说还是王上委身于沙皇换来的。

262在我们头顶盘旋了一转,向西飞去消失在了落日余晖中,我和我的新拍档顺着它留下的雾带向食堂走去,那是我们认识的第3天,我约了她去吃晚饭,因为我发现最近晚饭的时候,她总是一个人。

三个周的拍档时刻很快就过去了,那三个星期很愉悦,至少比前三个月都要来的开心,不过作为拍档来讲的话,我们的合作应该在胜利女神诞生日前就伴随着升考的落幕而结束了,或许她觉得我们除了做拍档还可以做朋友?我不知道,大概是吧。

升考后我们断了几天的联系,不过回到帕萨霍森后,又断断续续地用上了恩尼格码机,从开始的几行字到后来的几张纸,或许是为了不让学习拍档过期,又或许是想与他人分享假日生活?也许吧,不过这不应该是拍档应该的样子,于是我说:“咁不如我叫你老板吧。”她说行。

这是个很长的假期,我有很多时间可以去见许多人,甚至差点让我见到了曾经的那个拍档,还好那晚我刚和凯瑟琳分开,可以用太累了这样的借口来避开与她见面的尴尬,毕竟我已好久未有和她联系过了,最后一次见是快两年前的咖啡厅,若再往上溯,可能是我们告别高中的那个假期里的事了,在一间酒吧。对最好的拍档怎么能动情呢?可是或许是酒精作用,也可能因为氛围,我犯错了,于是那晚我选择了离开。

但是今昔不同往日,现在的那个人,不是我拍档,若是那也称不上是最主要的身份,更为重要的,她是九月二十四九点二十四开始喜欢的那个人。不过今昔或亦同往日,因为对拍档而言,喜欢是不能说出口的,说出口了就会像被启封的包装食物一样,很快就会变质腐败,除非我们不做拍档了。

帕萨霍森的街道上分外吵闹,警察和兵士正设法隔离和人与喻国人,几个小时前,弓步长政将军的番队作为和帝国的先锋,借道楚国攻入了喻国。我给老板发去电讯道了句晚安,合上了窗帘。

我知道我中意她,但我觉得有的言始终都不应话与她知,这样最好,就像对曾经的拍档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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