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交趾国集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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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炎帝部落的九黎军小分队,加上了炎帝部落车队的落单者三人,一共是十五人,朝着交趾国进发。

陆木带着一小袋新谷,要去见他的大酋长蚩尤,在此之前,要到交趾国去,把一个鱼人女孩救出来。

一行人走到天色昏暗,来到交趾国近郊。城门已经关闭,只得在小树林先休息一晚。

玄鸟忠诚的守护在女娃身边,彻夜不睡,持着剑,如同丛林中的老虎。她往火堆中加了几块木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树林黑暗处和那几个九黎人。

可不能再让女娃大人受到一点伤害了。

一个人影从睡着的九黎兵中站起,晃晃悠悠走到树旁,一动不动。

“这是干吗?”玄鸟警惕的走近几步。

伴随着“嘘嘘”的声音,陆木在树旁回过头来,就看见不远处的玄鸟正盯着他。

他转过身,一条小水柱划出一条弧线。

玄鸟顿时羞红了脸,男人怎么会半夜里起来撒尿,而且还是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的状态。

陆木收起了那东西,揉了揉睡眼惺松的眼睛:“你自己不是也有啊,干吗盯着我看?”

“你......你......”玄鸟脸色发红,说不出话来。

“哦,对了,”陆木像想起什么,“听你的声音那么清脆,难道你是个女人?”

“女人又怎样,你这个......你真是不知羞耻。”玄鸟说。

“嘿嘿,对不住啦,人有三急。我们那里的女人就不这样。”陆木笑着说。

九黎的女人就没那么害羞,她们会死盯着,有些妇女还会取笑道,哟,怎么那么小。

陆木走过去,说:“我就知道你是个女人,不过能单人和野兽搏斗,也算厉害啦。”

看到她和狰搏斗的场面,让陆木对这个炎帝部落的女战士颇有好感。

玄鸟冷哼一声:“你都不一定能接得下我三招。”

“哦,”陆木剑眉一挑,“那要找个机会试试!”

“要不是怕吵醒她们,我现在就把你打趴下!不知羞耻。”玄鸟对刚才那个画面依然耿耿于怀。

这导致她之后一看到陆木就脸色微微发红,脑子里还不自觉的想起某个长条状的物体。

天亮之后,众人进入了交趾国。

交趾国毗邻炎帝部落,虽然面积不大,却是一个繁荣的商业区。交趾国人生来就是两只腿互相交叉着走路的,就像罗圈腿。所以走路速度不快,重心还不稳,但他们是天生的交易者,他们会到处收集奇珍异宝、生活用品,卖给炎帝部落的人。

虽然先天的不足让他们难以狩猎,但通过买卖,他们也能过上富裕的生活。

一些其他种族的人也在交趾国内得到了谋生的机会。

大街上,便有几个厌火族人正在表演。他们把炭吞进去,就能吐出火。

他们带来的厌火族的狗拉出来的粪便也带着火苗,引燃了地面的两株枯草。

厌火族人到哪里都要准备几个装满水的器具,防止引发火灾。在他们部落里,经常会发生失火的情况,一个不小心,便引燃了房子,居民们便七手八脚的过来扑火。

他们讨厌火,因此这个种族名为厌火族。当然,其他种族的人也讨厌他们,一不小心就被他们连累,而他们则一脸无辜的说,我真不是故意的。

厌火族人表演着吞炭吐火的技能,放在地上的瓦罐里,有人放入了一两个贝壳。他们则点头致谢。

女娃带着阿晓一行人在一间衣服店里停了很久。自古以来,最难受的就是陪女孩子逛街。

她们会在衣服店里驻足,不断的试穿。在这个时间段内,时间会割裂为两个层面。在里面试衣服的女子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而外面等着的男人则会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

她和玄鸟把铠甲卖掉,得到好几串贝壳,买了丝绸衣服,把头发束起,戴上帽子,还余下几朋贝壳。

一串贝壳为五个,两串贝壳为一朋,也就是十个。这是这个时期的计量单位。

换好衣服后,有几个炎帝部落的兵从她们身边慌里慌张的经过,也没认出她们。

老羽民族人用披风把翅膀遮在里面,看起来就像个身材臃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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