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 值得么?就为了一个编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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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李有福的说法,他其实早就知道沈振华是红光出版社的人,也知道这个决定是出版社内部高层的决定。

从这点看,李有福就比张前进精明的多,因为张前进充其量只是个跑腿的傀儡,跟沈振华的接触其实很少,所以并不清楚沈振华的真实身份。

可李有福不一样,他通过一些蛛丝马迹,早就怀疑起沈振华的身份,觉得对方不可能只是一个新华书店的后勤人员。

所以在吃饭期间,李有福就已经弄清楚了沈振华的真实身份,知道他是红光出版社的人。

至于为何大家都在一起吃饭,李有福知道沈振华的身份,张前进却不知道,这也正常,因为座位不同。

当时吃饭的时候,李有福是请客的主人,坐主位,沈振华是主宾,就在李有福身边,而张前进则远在对面,是端茶倒水的副陪,根本没法与沈振华以及库管孙主任说悄悄话。

而一些敏感内容,肯定不能大声说,只能彼此交头接耳小声说,所以李有福就是通过在酒席上与沈振华的交头接耳,知道了对方的真实身份。

至于副陪张前进,则一直都不知道这个。

也正是知道了沈振华的真实身份,李有福才有了跟红光出版社进一步合作的想法。

不过李有福人微言轻,又没有什么社会地位,害怕直接找出版社接触,人家不理会他。

所以李有福就想出这么个主意。

没错,按照李有福的说法,其实这次偷偷改提货单数字的法子,灵感出自雍正皇帝继位的传说,也就是那个“传位十四阿哥”变“传位于四阿哥”的传说。

李有福并不是真的想通过这种法子,从仓库里偷出四万套书,赚那一锤子买卖的四十万。

开玩笑,这属于明显的盗窃罪跟诈骗罪,他们要真这么做了,除非立刻远走高飞,否则就没法安生。

而他李有福也好,张前进也罢,都在京城有家有业,怎么可能就为了四十万跑路?

当然了,四十万确实不是小数目,为了四十万跑路,也不是不可以,但那是价值四十万的书,不是钱,还得先卖出去才行。

也就是说,李有福如果真的盗窃价值四十万的书出来,那就是违法犯罪,要被警察通缉追捕,这太不值得了。

所以李有福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拖沈振华下水,进而顺藤摸瓜,接触到沈振华的上线,也就是红光出版社的人。

李有福还要借此显示自己的本事,并且警告沈振华的上线领导,告诉他们偷偷卖书不好做,最好找可靠的人合作。

那么,李有福为何要处心积虑跟红光出版社的高层接触上呢?

因为李有福不甘心就只是当个批发商,他还想做大做强。

在李有福看来,在当今这个武侠禁令时期,这个红光出版社竟然敢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卖诗集送武侠小说的名义卖书,那就说明这个出版社也不是那么正经。

但偏偏这家出版社出版的作品,却可以堂而皇之的进入新华书店,这就说明这家出版社至少背景是足够的。

而且《江湖行》那套书,李有福早就看过,除了对里面的诗歌本身赞不绝口外,对于赠送的《破碎虚空》更是拍案叫绝。

还有就是,这套书的质量,那更是没得挑,印刷质量堪称完美,这说明为这家出版社服务的印刷厂,是一家很有实力的印刷厂。

所以啊,李有福的真正目的,是想跟红光出版社搭上线,然后由李有福提供港台的畅销武侠小说,让红光出版社去出版印刷。

红光出版社出版的图书质量这么好,想必出版的武侠小说肯定比市面上其他版本的要好。

到时候,就算有武侠禁令,不能走正规的新华书店销售,但可以走书摊销售啊。

李有福前段时间去南方进货的时候,认识了几个外地的批发商,好多都是北方各大城市的书商。

所以李有福就想,他要进武侠小说,还得去南方大老远的进,路途遥远,成本高昂,危险性还比较大,万一路上被查封,那可就损失大了。

既然如此,倒不如在北方当地找个出版社,直接在当地出版港台武侠小说,然后就近售卖。

这样一来,成本跟消耗可以压的更低,利润可以更高,何乐而不为。

只是京城不比别处,管控很严,一般的出版社都不敢顶风作案,不敢违背那个通知,也就是武侠禁令。

就算有这种不怕事儿的出版社,也不是他一个二道贩子个体户能合作的。

别看李有福现在有不少钱,早就是万元户了,可那只是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羡慕一下,对于一些正规单位来讲,依旧是上不得台面的人物,不会跟他们合作。

所以李有福就想到拉人下水这一招。

通过这一个修改提货单数字的操作,李有福既显示了自己的手腕,又拿到了对方的把柄,然后就可以通过这个契机,与红光出版社的高层接触,并进行深入的合作。

在李有福看来,红光出版社能挂羊头卖狗肉,明着卖诗集,实际卖武侠小说,那就说明底线很低,就是冲着赚钱去的。

既然是为了赚钱,那出谁的小说不是出啊。

今后,红光出版社负责印刷出书,而他李有福则负责销货,双方一起合作,一起赚钱,何乐而不为?

甚至是,李有福还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挂靠红光出版社,成为红光出版社的挂靠人员。

如此一来,李有福就不再是一个个体户,而是有正式单位的人员,还是出版社的人,走出去有面子不说,干什么也都方便了许多。

比如坐火车买火车票,就再也不用通过二道贩子,去买高价介绍信,再通过介绍信买票了,直接通过出版社就能开介绍信。

还有李有福的图书批发业务,如果能挂靠一家出版社,成为一家出版社的销售部门,以后搞图书批发,就再也不用偷偷摸摸了。

说一千道一万,李有福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抓住机会被诏安。

他李有福一个没学历没背景的个体户,怎么才能被人看重,然后让人诏安自己呢?

当然要像水泊梁山一样,先打出名气,或者先展现出自己的才华跟能力啊。

而这次的提货单该数字事件,或者说空手套白狼事件,就是李有福的生辰纲。

他就是想通过这起操作,引起有关人士的主意,并拿住对方的把柄,进而借此跟红光出版社搭上线,双方一起合作,最好是能挂靠这家出版社,混一个正式编制。

“也就是说,你处心积虑搞这么一出,初心只是想进入出版社,在里面混个编制?”

“是。”

看到李有福郑重回答的样子,曹志强哭笑不得的问:“值得么?就为了一个编制?”

“当然值得!”李有福一脸坚定的道。

曹志强摇摇头:“那你知不知道,你这事儿万一暴露,万一人家不收你,不接受你的胁迫,反而认定你是盗窃公家财产的贼,随时可以像现在这样,把你给抓起来啊!”

“要不是这次出了点意外,被你们及时发现的话,只要这批货运出去,造成既成事实,那你们也好,他们也罢,铁定不敢声张,铁定要接受我的条件。

否则的话,一旦让外界的人知道,一家堂堂的国字号出版社,竟然有人私下跟我这个个体户,大批量的低价倒卖图书,那倒霉的是那个出版社的人,不是我。

因为到那时候,我有那个沈振华亲笔签名的提货单在手,货又被我们运出去了,很多事儿就不好说了,你们根本掩盖不了。”

说到这,李有福叹口气:“不过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既然货没运出去就被你们扣住了,还提前把我给抓了过来,连那张提货单也被你们掌握了,那我,我愿赌服输。”

“你倒是光棍。”曹志强微微一笑。

“富贵险中求,以前没机会就罢了,既然有了机会,当然要试一试啊。”李有福冷笑。

“可你这个险,也冒的太大了点吧?”曹志强摇摇头。

李有福也摇摇头,然后忽然自嘲道:“你不是我,你不懂。

你是有单位的人,处处都是一路畅通,但像我们这样没正式单位的人,到哪儿都像过街老鼠。

我们想做点小生意,警察要抓我们,文化局的人要抓我们,出版局的人要抓我们,就连广电的人,也要抓我们。

甚至就连街道办跟居委会,抓到我们也要罚款。

我们从南方运货过来,没有正式单位,不能做火车,只能坐汽车。

坐汽车还得晚上走,白天怕被警察拦路检查。

只要一被交警拦住,看到我们拉一车书,只要没有正式单位,那就铁定是扣下来。

如此一来,这一趟不光白干不说,还得交罚款,有时候甚至还得被拘留。

好不容易把货运过来,存货还得偷偷摸摸,生怕被人举报,生怕被人查抄。

有的地方还好,能偷摸的过去,但有的地方,你根本就过不去。

尤其是那些关键的国道收费站,你压根绕不过去。

怎么办呢,只能交钱买路啊。

可以这么说,干我们这一行,一半以上的成本,都是花在应付那些有关部门了,尤其是过路费,更是大头中的大头。

但是有一次,我发现有辆卡车,上面不光拉着书,还拉着一些违禁香烟。

结果那辆车过收费站的时候,人家司机只是出示了一本记者证,说这是某某杂志社的车,结果收费站的人压根就不敢查,甚至连钱都不收,就直接放行。

然后我一问才知道,像正规出版社的编辑,还有正规杂志社的记者,收费站都是不收费的,也一般不检查。

从那时候我就懂了,这年头要想做生意,那就得找个大单位挂靠。

可惜像我这种人,通过正常途径,怎么会有正规出版社或者杂志社看上,怎可能让我进去啊。

所以难得看到这次有出版社偷摸的在新华书店卖武侠小说,甚至还偷摸的找人私下卖书,我就想抓住这个机会,攀上这条线,进而借此进入这家出版社,哪怕挂靠也行。

我知道这么做风险很大,但不这么做,我就永远没机会了。

所以为了这次机会,铤而走险一次,又何足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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