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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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暮黎原本以为昱晴川既与兰尽落半路遇上,兰尽落必已全部知晓。

但见他微瞪双眼、惊奇又愕然的模样,便觉当时为了支开昱晴川而委托他去办那件事,好像也不是那么略欠妥当。

“这件事,饭后再说吧,”金暮黎拍拍易锦的背,“你们应该也饿了,先吃饭。”

她这一说,昱晴川还真觉得饿了,连忙开动筷子:“这个辣子鸡不错,看着就有食欲!”

“我没有给人夹菜的习惯,大家喜欢什么,都自己动手,来这里不必假客气,否则晚上饿得睡不着,可不赖我,”金暮黎脸上虽无笑容,却也没有从前那种冰冷,且相比之下,语气也温和许多,“盛管家,这里不用你忙了,去吃饭吧。”

盛晚泽应是退下。

易锦坐直身体、开始用餐后,就不再说话。

金暮黎拿起筷子时,也闭了嘴,且真的不给任何人夹菜,连口头上的热情招呼都没有。

夜梦天已在暮黎山庄住了两三天,自然知晓金暮黎不喜别人用餐时说话,何况他也讨厌同桌共餐之人口沫横飞。

兰尽落虽然是个贼,却是极优雅的贼,只看他的皮相和作态,根本就想不到此人是流风国大名鼎鼎的第一神偷。

如此一来,满桌就只剩一个喜欢热闹吃饭的昱晴川。

可瞧大家都安安静静,目不斜视,谨遵食不言的古训,几次想开口,又都默默吞了回去。

夜梦天原本心中愤郁:你没有给人夹菜的习惯?在慈悲岛又是夹鸡腿又是剥虾的,易锦他不是人么?这几天在山庄里也是左叮右嘱让他多吃,还帮他剔除鱼刺,他没手没脚么?

可见此刻人多,金暮黎竟真的不再给易锦夹菜喂食,心中顿时舒服些许。

易锦却像少了一罐蜜。

一个原本只有娘疼的少年,偏偏娘又死了。

好不容易自己喜欢的女子愿意爱他宠他,几乎每顿饭都给他夹菜,却突然不管不顾了,可想而知心里有多失落。

碗里的饭顿时就不香了。

金暮黎见他低头默默捣着白米饭,也不夹菜,自然忍不住:“怎么了?”

“我……”易锦不知该怎么说,微微抬眼时看到桌上的菜,忽然灵光一现,“姐姐,我想吃糖醋排骨,可……够不着……”

“我当什么事,够不着不会站起来么?”金暮黎无奈,起身将桌那边的糖醋排骨挪到中间,架在另三个盘子的边缘,又替他夹了两块,“好了,吃吧。”

顿了顿,又道,“以后遇到这种想吃又够不着的情况,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都别拘谨,也别怕旁人笑话,只管站起来夹,让自己吃饱、吃得开心就好,礼仪什么的都去他妈的,听到了吗?”

易锦笑得嘴角如同拉了糖丝:“嗯!”

兰尽落却手心捂唇噗地一声乐了。

夜梦天气到扶额,饭菜如蜡。

“咦?”昱晴川奇道,“居然跟我师父说的话差不多哎!”

“那说明你师父是真心爱护你的,”兰尽落瞥他一眼,“别说话,吃饭。”

真心爱护……

易锦听到这四个字,心里更加甜丝丝,侧首瞄眼喜欢的女子,真想在她脸上亲一口。可想到这么多人,自己唇上又沾有不少菜渍油腻,便忍了下去。

“哦,对了,忘了介绍,”金暮黎伸出手掌,朝宽衣博带、腰背挺直的英俊男子有礼一示,“这位是慈悲教教主,夜梦天。”

昱晴川“哇”了一声:“原来你就是慈悲教教主啊,传闻说你~~”

“咳咳!”眼中闪过一丝异色的兰尽落打断他,“传言不可尽信,金姑娘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哦……倒也是,”昱晴川立即被说服,不好意思道,“对不住啊夜教主,我、我刚才……”

“没关系,”夜梦天淡笑道,“是恶是善,最主要的是本心,旁人所言,无需在意。”

昱晴川奇道:“夜教主这话说得好有深意,有点像和尚道士。”

夜梦天笑了笑。

昱晴川不用金暮黎,自己就把自己介绍一遍,还顺便介绍了下兰尽落。

夜梦天一听他的名字,目光就微微变了变:“兰尽落?流风国第一神偷?”

兰尽落本想以重名重姓否认,金暮黎却道:“对,就是他。”

兰尽落:“……”

“一个谎得十个谎来圆,太累,不如磊落些,尤其是在夜教主这种聪明人面前,”金暮黎看着夜梦天,“他就是受托帮我送东西的人,还请夜教主不要怪罪。”

夜梦天的琉璃眸子似淬了一团微火:“我与他并无交情。”

金暮黎道:“那是没有任何报酬的无偿受托,纯属拿命帮忙,夜教主真要算账,就冲我来吧。”

“……”夜梦天眼中的火光顿时熄灭大半,“暮黎……”

“我已道歉并做出补偿,夜教主也未拒绝,这件事当可全面揭过。”金暮黎拿事实说话,“今日夜教主若旧话重提,执意追究,我也没办法,只能舍命奉陪。”

夜梦天哪舍得动她,多盯兰尽落两眼后,摆摆手道:“罢了,看在暮黎的面子上,此事就算彻底翻篇揭过。”

“多谢夜教主,”金暮黎端起茶盏,“以茶代酒,敬夜教主一杯。”

虽然是茶,两人却也是第一次对杯,夜梦天顾不得再计较,与她同饮。

他忽然想,若是洞房花烛夜,茶亦变成酒……

不知他的新娘该有多美多醉人。

吃完饭,金暮黎让易锦回屋休息两盏茶的时间,再洗澡、打坐修炼,自己则带昱晴川去了偏厅,单独说话。

至于另两位,自然是去客院。

夜梦天住的是青荷院。

金暮黎让管家盛晚泽安排蓝雪院给兰尽落住,将二人分开。

毕竟兰尽落帮她坑过慈悲教,夜梦天嘴上虽说算了,但见偷放黑蟒鳞、栽赃白虎法王的人在眼前晃来晃去,难免会一时气胀,动手打起来。

“那个书生~~姚新柳家里怎么了?”小型偏厅里,金暮黎为昱晴川倒上热茶,“哪里不对劲?”

“说不上来到底哪里不对劲,就是……”昱晴川想了想,“去他家之前,有些人半信半疑,有些人却是费尽口舌都不信,然后正好一位蓝袍道士路过,得知争执起因后,替我解了围,还送我一件道袍,说我不仅年少,且非道门中人,百姓自然不信来路不明的陌生小子,再真诚,别人都会觉得我是信口胡诌。”

金暮黎点点头:“有道理。”

抬眸,“然后你就一直冒充道士?”

昱晴川见她眸中有丝笑意,顿时乐呲牙:“别说,还真有用。”

金暮黎好笑道:“没人问你来自哪座山头?”

“没,因为我自报家门,说我是凤鸣山千秋道长的徒弟,”昱晴川顿了顿,补充道,“是那蓝袍道长教我这么说的。”

金暮黎将话题拉回正轨:“所以姚新柳的家人信了你?”

“信是信了,但一点都不难过,反应很冷。请我出去时,还说以后不要多管闲事,”昱晴川皱皱眉头,看向她,“你说是不是很奇怪?”

“信却赶你走,的确有违常情,”金暮黎回视道,“你是不是打听到了什么?”

“倒也没特意打听,就是去酒馆吃饭时,忍不住嘀咕了一句,也是巧,恰好被旁边桌的灰衫男人听见,他主动过来跟我搭讪,问我自言自语说谁奇怪,”昱晴川想到那人要拿消息换酒喝的赖皮样,不禁笑了起来,“然后我请他喝酒,他就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了我。”

书生姚新柳,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却有个窝囊爹。

他娘看似厉害,其实是副空皮囊,没什么主见。

真正有脑子的,是他叔婶。

他叔姚慰宵在外人面前很温和,他婶也总是一副柔声轻语的模样,实际上奸在心里,夫妻俩都不是软茬。

姚家表面上是老大做主,其实做主的都是鸡毛蒜皮的无聊小事,但凡涉及到金钱利益的,都是叔婶发话。

当然,这都是书生姚新柳离开京城、不再为权贵客卿之后的事。

“姚新柳居然是京都权贵的客卿?”金暮黎想起那个宁愿混在一群糊涂鬼里过日子的落寞魂魄,“哪个权贵?”

“那人没说,好像他也不太清楚,”昱晴川摇摇头,“反正姚家人对姚新柳的决定很不满,都说他任性自私,不顾家人。尤其是他叔婶,他们喜欢京都生活,不愿离开,被迫回乡后,满肚子怨气。这怨气,平日里都是在自家院子里撒,但偶尔也会忍不住在外人面前冒两句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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