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17章再寻师(捉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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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老爷子听后,喜不自禁,能有老翰林来教导指点两个孙儿,机会可遇不可求。

他并未多想,当即差人过去回话,应了邀请,说一定按时将淮哥儿、津哥儿送过去。

老爷子又自言感慨道:“终究是血肉亲情不可分,他还惦记着本家一二。”

看见祖父如此欢喜的神态,一旁的裴少淮虽不赞同祖父的想法,却也没有说甚么,不想扫了老爷子的兴头。

裴少淮以为,尚书府那边,若真有意与伯爵府亲近,视之为一家人,何须直至今日,才抛出盛意呢?这么些年头,同在京都城里,往来淡淡,如今突然给这么个“大好处”,即便不是甚么司马昭之心,也绝非善心好意。

时至今日,裴少淮都还记得,在他的周岁礼上,尚书府的女眷们口口夸赞林氏风姿卓绝,又夸小娃娃长得像林氏。明面里是夸小娃娃长得周正,实则,是指桑骂槐,暗暗嘲讽伯爵府嫡孙是商贾家女儿生的,长了一副商『奸』相。

他倒是觉得没甚么,可母亲,却为此伤心了许久,觉得是自己拉低了儿子的身份。每每说起尚书府,都会让她想起这番话。

兄弟二人去尚书府读书,原书里,是有这一情节的。不同的是,原书里淮哥儿、津哥儿没有提前开蒙,去尚书府读书前,只粗略识一些字;而如今,淮津两兄弟都背到《孟子》《大学》了。

书中写道,裴少淮进了尚书府书堂以后,发现京都城内好些勋贵人家的少爷都应邀来了,二三十个人,满满一堂,大部分孩子都身世不凡。

若是随意砸个砖头进去,能砸到好些个世子。

这哪里是甚么老翰林讲授学识,分明是尚书府借着老翰林这一噱头,放长线,养大鱼呢。

还是好一池子的大鱼。

书里的淮哥儿心『性』还没成熟,入学后,埋没在一堆世子当中,嫌自己穿的衣物不够贵气,又嫌自己的挂的玉珏不够圆润,心思根本没有放在学习上。一回到家,便在祖母院里又摔又砸,『乱』发了一通脾气,嚷嚷着不愿再去尚书府读书,说自己丢不起这个人。

伯爵府本就盼着淮哥儿通过读书科考,入朝为官,重新撑起这个家。老太太一听孙儿闹着不愿意读书了,急了,以为他只是耍小孩子脾气,决定先顺着他的意思哄着、惯着。

期盼着等孙儿长大一些,就懂事了。

自打那以后,淮哥儿的衣制、配饰,老太太费了大银钱,一应照着侯府公子的标准去定制。心想,横竖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嫡孙,多花销一些,也是应该的。

淮哥儿这才消停一些。

随后的时日里,在学堂上,淮哥儿没学到多少学问,公子哥的『毛』病,倒是学了一身。他始终都没有认清一个事实——出身走下坡路的伯爵府,他在这学堂里,身份并不起眼,只是一个当陪衬的。

他以为,只要自己多请客,够气派,同学们便会跟他好。

今日,这个世子带了个小玉斗,明日,那个世子端着个紫金小碗……哪里是他能比得过来的?淮哥儿的攀比心理越来越重。

……

另一方面,津哥儿进了这书堂,亦过得十分不畅快,甚至有些凄凉让人怜。

景川伯爵府本就不起眼,津哥儿又是个丫鬟姨娘生的,这样的身份,让他在学堂里处处受人排挤,甚至连嫡兄裴少淮都刻意避着他。

他在学堂里,一直是个“边缘人”。

尚书府编排坐席时,特意把津哥儿安排在边角位置上,又偏又远,津哥儿总是听不太清楚夫子在教些甚么。

那老翰林也并不关注他。

津哥儿空有一颗慧心和非同寻常的记忆力,却无处使力,毕竟,自悟至少也得有人带入门。

数月之后,书堂考校,津哥儿考得并不好,被尚书府送了回来,说是,津哥儿资质不佳,学而无物,恐怕并不适宜走科考之道,建议裴老爷子还是早做其他打算为好。

听了尚书府对孙儿的评价,裴老爷子没有驳话,信以为真,将津哥儿接了回来。

幸亏,津哥儿有个好小娘,她了解自己生的孩子——津儿记东西比寻常人要快,岂会是个不学无物的?

沈姨娘抹干眼泪之后,看着儿子,认真问道:“津儿,你诚实回答小娘,你可喜欢读书?”

“孩儿喜欢……可他们都说孩儿学不会……”受到打击,小小津哥儿都有些怀疑是自己太笨了。

“那你可愿意为此吃苦?”沈姨娘又问。

津哥儿一个劲点头,“孩儿不怕吃苦。”

“小娘知晓了,便是豁出去,也会替你谋个机会。”沈姨娘说道,“至于能走到哪一步,就要靠你自己了。”

沈姨娘去徐府找了莲姐儿,凭着自己曾伺候过宁氏的这点情义,求莲姐儿帮帮弟弟,给他个读书的机会。莲姐儿心软,点头答应了,跟公公、官人说情,把津哥儿接到家中,和大侄子一同蒙学。

津哥儿才有机会再读书。此后,他拾级而上,步步顺利,六试皆上榜,最后传胪大典,高中状元。

但也因为这些糟心的事,津哥儿养成了沉默寡言的『性』子,对谁都收敛着心绪,一直冷冷淡淡的。

……

……

裴少淮缓过神来,心想,这“老翰林授课”哪里是甚么天赐良机、幸遇恩师的大好事呀。

那老翰林再有本事,再有学问,也是给其他尊贵的世子们服务的。尚书府给京都城里许多勋贵人家都发了请柬,为了顾及脸面,不让外人说闲话,才顺手给景川伯爵府也传了话而已。

说白了,裴少淮和裴少津过来读书,只是给人凑数的。

真正有权有势的世子,才是尚书府看重、拉拢的对象。

这尚书府的书堂,就好似一个狼窝,裴少淮自认为,眼下,兄弟两人皆只有七岁,人小势微——还不是这群小狼崽子的对手。

他和津哥儿如今的第一要务是——养精蓄锐,顺利长大。

要知晓,在这世道里,富贵人家,长子嫡孙自幼专门教养,为接管家族大任作准备,他们早早褪去稚气,并非乡下玩泥巴的小儿郎……狠极的时候,这些小狼崽子,是真的会咬人的。

……

裴少淮并没有反驳祖父的决定,他以为,这尚书府的书堂,他和津弟还是要先去上一趟的。

一来,祖父一直觉得可以挽回兄弟之情,两府之间终有一日可以消除芥蒂。直接驳了祖父,祖父执拗,未必奏效。

二来,既然是小狼窝子,淮哥儿住在这京都城里,往后免不了有所接触,倒不如趁着他们还是小狼崽子的时候,去会一会。

心里有底。

等“探窝”完毕,再筹谋退回就是了。

……

林氏知晓儿子要去尚书府读书,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并未说甚么。发了一会呆,她让申嬷嬷找上好的缎子,给两个哥儿做了几身新行头。

到了去学堂的这一日,淮哥儿没有穿新衣裳,而是穿了平日里那身靛蓝直裰,绣以暗竹纹,系上银边衣带。虽不是新的,胜在贴身舒适,他对林氏说道:“还是娘亲亲手做的这套穿着舒服又有派头。”

林氏替儿子整理衣领,道:“你倒是会哄娘亲开心,也不怕去了,唯你一个穿旧的,叫人笑话你?”

“这哪就旧了?多好的绸子,多好的绣工。”裴少淮道,“总归是去读书的,又不是去比谁气派。”

因是第一日上学,英姐儿也出来送弟弟,道:“你去了那边,甭管是甜茶还是酸茶,熬了也不能送过去给你……这个香囊我亲手做的,你拿着。”

她不善针线女红,那香囊缝得委实算不上精致,好些线头都没藏进去。

英姐儿脸上讪讪,解释道:“昨日夜里,时辰有些太赶了……不过,这里头的草『药』香料,是我亲自种的,可好闻了。”

淮哥儿憨憨一笑,高高兴兴接过香囊,揣进了怀里,道:“能劳姐姐拿起针线,这份情谊已是极难得的。”

同姐姐打闹了一会儿,津哥儿从院里出来,两兄弟上马车,一同赶赴尚书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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