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朱砂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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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酒楼出来我陪着重怜去逛夜集市,到了才发现夜晚的集市上流通着许多见不得光的禁物,大部分人为了隐藏身份都带着面具。

今晚这些面具可算是给我留下心理阴影了,尤其是画着土狗的,我一看到有人带着类似的面具下意识的就想拔腿奔逃。

鉴于这种情况,重怜估计也怕再给社会增添一名流浪儿童的麻烦,就没多逛只随意买了几本书便拉着我去寻今晚投宿的客栈了。

繁城和辰国的王都锦渡城之间还隔着一大片沙漠,由于夜里进沙漠与天黑后不开车灯上高速的投胎机率不相上下,所以今晚是只定回不了辰国了,需要在这里住一晚上,明天早上再进宫。

我们走到一家与周围比看起来最气派的客栈,抬头一看这不就是上次我和魏辽投宿的那家吗?魏辽还向人家的老板娘借了守宫砂,我也是从这里被正好路过的红莲劫去玄枢阁的,从此所有倒霉事就一件接一件的冲我扑面而来了。

重怜和我刚一进去,热情的老板娘就迎了出来,还是熟悉的腔调和台词:“两位客官快里面请,是要打尖还是住店呐?”

“住店,两间上房。”重怜说。

“好咧,两间上房。”

待老板娘把钥匙递给我的时候,忽然说:“哎呦,这位客官您不是上次来借守宫砂的姑娘吗?”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本来想着这客栈人流量很大,伙计们哪还记得好几天前住过谁,可谁知道这老板娘竟然认出了我。

我有些尴尬道:“老板娘还记得我?”

“怎么不记得,上次姑娘你不是和情郎一起来的吗?你家情郎爱重你非要给你点上守宫砂才肯同房,还半夜来寻我家那口子借。”说完别有深意的拿手帕掩口娇笑了几声。

我都快哭了,好歹也是生意人说话要不要这么直,我赶忙解释道:“他不是我情郎,是我哥哥……”

“小姑娘不用不好意思,情郎还是情哥哥不都由着你叫嘛!你上次突然不见后,可不知道你那小情郎都急成什么样了,把我这店前前后后寻了个遍,说来也奇怪,我明明没见你出去啊,你是什么时候走的?”

我干笑一声说:“我走的时候老板娘正在招呼客人,估计没看见。”

“哦,有可能,那时正是开集市的时候客人比平时多可把我忙坏了,那你后来见到你的小情郎了吗?”

我无奈的说:“已经见过了,不过他真不是我情郎…”

不等再说,重怜已经拿了钥匙冷气全开的拉着我便朝楼上房间走,老板娘见状顿感刚才失言,凑了我们一眼后赶紧局促的站回柜台后面再不敢多说了,看她那暧昧的眼神我是跳进尼罗河也洗不清了。

回到房间,我见重怜的脸色明显黑了两个加号不止,不知怎么的竟莫名有些心虚。我听说古代宫中选宫女要求也是很严格的,一定要选身家清白的姑娘。

刚才让那老板娘左一个情郎又一个情哥哥的,重怜一定怀疑我的清白了。真是无妄之灾,这里每天那么多人,这老板娘怎么就偏偏对我念念不忘呢。

“怎么回事?”重怜坐在凳子着上,声音低哑且冷冽的问道,明显在压抑着怒火。

我努力挤出几分笑意试图缓解一下这莫名紧张的气氛,解释道:“上次我和魏辽来找兵防图,路过繁城便是住在这家客栈的,没想到老板娘记性真好竟然还记得我,呵呵!”

“那店家说你们同房而住是怎么回事?”

“这里的客栈有好多虫子,满墙都是壁虎,也就是你们说的守宫,我害怕就跑去魏辽的房间睡了,不过我们俩清清白白的,魏哥哥怕我名声有损还特意向老板娘要了守宫砂给我点上,不信你看。”说着我赶紧撸起袖子给他看。

重怜看到我手臂内侧的红点后紧皱的眉头才稍微松动了些,对我说:“你过来。”

我依言走近,重怜一手拉住我的胳膊,另一手伸出两指按在我被点了守宫砂的红痣上,被他按着的地方顿时有些微微的灼热感,原本的红点仿佛缓缓起了变化,等他松开手后,原来的红点竟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像用淡红色的线勾勒出来的蝴蝶。

我惊讶的看着手臂上的变化,不可置信的说:“红…红点不见了,我这不会就算破身了吧?太不靠谱了,我早就说这些没有科学依据的东西不能相信。”魏辽要是发现又该冲我生气了。

不过最后一句我没敢说出口。

重怜看我一脸悲痛地搓着手臂的样子心情好了不少,半晌才悠悠开口:“我只是用内力催化了你的守宫砂,让它变成了蝴蝶的形态,这样它的作用会更大,禄儿若是与男子有过分亲密的举动蝴蝶便会受损,我会定期检查你臂间的朱砂蝶,若是少了触角或是翅膀……”

他没有说完,但我已经充分感受到了空调冷风开到0度直吹的凉爽。

这特么也可以啊!原来的朱砂痣已经够反科学了,怎么还能化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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