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一场误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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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他丫的到底想干什么?角色扮演吗?”

女子皱着眉头,紧紧的盯着我的眼睛,身上满是怒意,女子躺在地上,身上的衣服更加的不整,甚至身上的薄纱已经破裂。

我微微一笑,手里拿着菜刀,冷冷的盯着躺在地上的红衣女子。

“还挺会装?一个小鬼,也敢在阎王脑袋上动土,今天我不教训教训你,你不知道什么叫做阎王爷!”

又是一脚,狠狠的踹在女子的身上。

“嘿,别说,这小鬼身上还真有肉感。”

我杀过不少的鬼,也灭过不少的妖。

打起来这么肉感的,这还真是第一个。

一般来说,尤其是鬼类,和妖类不同。

妖类化形之后,是肉身化成人类,因此和人类并无差异。

但是对于鬼来说,本身就是灵体,其肉体是自身精神力不断的增长,才凝聚出来的。

这就是为什么,一般的小鬼难以用自身实力害人的原因。

他们只能通过精神层面,弱一点的小鬼会鬼打墙。

而厉害一点的,便可以附身。

真正能够害人的鬼,都是修炼很长时间,化出实体的!

而眼前这个红衣女鬼,肉身竟然已经化实。

完全与真人无异。

不知道在这化形的路上到底害过多少人类!

“你到底要干什么?”

女子有些歇斯底里,声音甚至有些嘶哑。

从地上做起来,不断收拾着身上的薄纱,又将掉落在地上的外套捡起来裹在身上。

“干什么?”

我冷冷一笑,你来这里干什么?

你来害人,我自然就是要收了你!

将菜刀对准了红衣女子。

“老娘不做了还不行吗?”

女子的脸上有些恐慌,看到我的菜刀,身上不禁有些颤抖。

“不做了?你想做就做,想不做就不做?”

我不禁冷笑道。

所谓回头是岸,立地成佛。

都是狗屁。

“你金盆洗手?可那些被你害过的人呢?”

我厉声质问道。

坏人可以后悔,甚至会得到原谅。

可谁能体会那些被坏人害了的人的心情。

当初那些被害的人,何尝又没有求饶。

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谁有能够感同身受?

“你疯了吗?我害人?我害什么人?你要是在动刀子,我就报官了!”

女子向后退了退,浑身有些颤抖的抱着双腿,躲在墙角。

“报官?你还想报官,来,给你,你来报官!”

我不禁笑道,虽然官不能收鬼,但所有的鬼都怕官。

并不是因为官能管鬼,而是官身上有着一身正气,而且身上携带着无数信仰之力。

而这正气和信仰之力,正是鬼怪的克星。

因此一般的鬼都会远离官衙。

除非是达到一定境界的鬼,才能够在官衙游走。

但鬼天性的天性,便是怕官。

因此我笃定,这女鬼自然不敢报官。

我将女子随身携带的一个小背包扔给了女子。

里面有其一个手机。

现在不论是神鬼还是妖魔鬼怪。

使用的科技都十分先进。

因此在鬼怪当中,使用手机也不足为奇。

女子从包里拿出手机,攥在手里,脸上满是犹豫。

最终皱着眉头,咬了咬牙。

“你到底要干什么?”

红衣女子将手机又放回包里,而是盯着我。

果然,这女鬼也是怕官家的,因此不敢报警,我赌对了。

而且,就算是报官,对我来说,也没有太大的作用。

毕竟在华凌市我有着胡家的资源,因此官家到来对我来说也只是走走过场。

“从什么时候开始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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