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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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汉三年秋,北方喇木伦草原,头曼城郊。

天野辽阔,云色绯红。

这座城起源于战国末年,距今已经数百年历史。匈奴第一位单于在塞外的阴山草原上修建了一座城垣,史书上称之为头曼城。那些裹着宽大的布袍,生活在马背上的民族有了正式安顿之所。

头曼城的城墙并不高大,匈奴人的金帐也并不金碧辉煌,更像是一张空旷的棋盘上,摆放着数量不多的棋子,形成一个天圆地方的孤岛。近城远山,隐约神秘。

辽远的地平线上,红日已然与城墙相触,也为云霞镀上了淡金色。有风,所以云朵的形状也各异,有的像是天上的宫殿,有的像是灿烂的枫叶,或者藏着一只土狗,后面有苍红色的野马一样的云涛在追赶。

业已酉时,暮色渐显。

一注昏黄的光线恰好穿过毡门的缝隙,照射在了常野的脸上。

常野聚了一下眉头,睡眼朦胧,宿醉难醒,甚至有些浑身酸痛。他重重地咳嗽了一声,下意识地伸出右手,在粗糙的胡床边摸来摸去。所幸,他抓到了自己的剑柄。

这是使者的习惯,客居在外,唯有手握刀剑才令人心安。纵然烂醉入夜,剑依然不能离身。

摸到了剑,他便从胡床上坐起,晃了晃脑袋,环顾四周,略显局促狭小的金帐空无一人。因为毡门虚掩,空气不通,帐中依然酒气郁积,醉意融融,熏得他头疼。

常野有点心神茫然。

十七岁的他本是汉家太子的门客,然而常野总共也只见过太子一面。所谓门客,大抵就是平日里吃闲饭,必要时为主子送性命的人。长安很多权贵都会豢养这种人,且养的数量还会很多。像常野这种来自偏远穷地方的年轻人,往往就只能依附在贵族家混日子。

而他现在已经来草原大半年了。

三春时节,常野辞别长安宫阙,跟随好友苏铁迟,一起作为主使的属官,出使匈奴。

现在已然深秋气寒。

常野晃晃悠悠推开毡门,新鲜的空气涌入鼻腔,他的头脑清醒了起来。外面落日融金,一时间光线有点刺眼,寒意却不曾减弱,他没来由地感觉有些烦躁。

草原的景色其实并没有什么好看的,遍地都是那种暗绿色的草,长的伏在地上,短的立在丛间。这半年里都没有什么变化,看多了只会让人生厌。

常野的家乡在很远很远的吴郡,他偶尔会想起小时候在家乡的山上打枣子,摘柿子的生活,那个时候娘亲陪在他的身边,用自己编的小竹筐接住掉落的枣子。

而草原上的一草一木只会让人孤独。

出来见世面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咯,常野也学会了释然。

天际流云在夕阳下变幻出各种颜色和形状,一排身形矫健的黑色大雁飞过。在空中划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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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漂亮的弧线,这是南归的大雁,九月是最后的时间。

看到此情此景,气氛不免有些感伤起来,何时能回长安呢?

然而,一只大雁突然栽倒了下来,像一只笔直插入地面的箭,掉在了常野的面前。

它身边紧邻的雁子明显是懵了,独自在空中盘旋了两圈,脱离了雁群,飞下来寻找同伴。

常野也有点懵。

这时远处的一个人高声喊着常野的名字。常野望过去,认出在半山坡上的那个人。那是苏铁迟。苏铁迟的马卧在身边,他穿着青色的衣服,远远看去像是草原上晚开的草花。

和常野一样,苏铁迟也是出使的属官,更是常野的好友。看样子,这只大雁被他用弓箭射了下来。

气氛忽然就被破坏了。常野心里想,这天空与草原间美丽的生灵,难道不是一首诗吗?长安的那些个穷酸文人若见了此情此景,肯定也会写出好的句子来。

常野挠了挠头,走上前,扒开茂密的长草,拾起还在抽搐的雁子。根据尾羽判断,这是一只母雁子,雁子下腹部被一只羽箭贯穿,染着血。与它同行的那只雁子应该是公的吧,在他头上哀鸣,不愿离去又无可奈何。

苏铁迟走了过来。

他跟常野一样,今年都是十八岁,再过两年就要行冠礼。

穿着略显单薄的猎装,苏铁迟颇为神采奕奕,他的面颊像是在深秋的寒风中被刀刻出来,棱角分明,身形则是高大清瘦,气质上像是个苦吟的诗人。但也许是年龄的缘故,他看起来并不完全像是一个壮汉,嘴唇上也只有薄薄的一层绒毛,有一种特殊的少年气。

草原气候干燥,苏铁迟的嘴唇有些干裂。鼻子也有点红,显然在寒风中猎雁是一个磨人心性的活动。

“我的箭术越发精进。”苏铁迟看到了自己的杰作,自信满满地说。

“啧,这对雁子一看就是夫妻,大雁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真是煞风景......”常野作出很夸张的痛心疾首状。

苏铁迟没有接话,他收起了弓,拿过常野手中的雁子,像是有人催促着他一般,自顾自地向金帐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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