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8章 子孙违反教令(2 / 2)

加入书签

        “有鉴于此,国家应制定法律,若有夫之妇与他人私通,即刻迫使夫妻分离,私通的妻子净身出户,所有财产归于丈夫。”

        “而奸夫也当被剥夺所有财产,一半归于丈夫,一半归于国家!”

        “好!””彩!”左丘明的这一番主张,赢得了士子的叫好喝彩。坐在四方台上的庆忌,也是微微颔首,倍感赞同。

        这样一来,想必有夫之妇与他人私通之事应该会大大减少。毕竟,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所有的财产全部搭上,谁愿意?

        即便是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那种人,也无妨,反正国家还能得到一笔额外收入。

        这算是一种惩罚手段了。

        “丘子高见,在下叹服!”李克朝着左丘明行了一礼,很是钦佩的道。

        “丘子,若亲属相奸,又当何如?”

        “亲属相奸之事,少之又少,可谓是凤毛麟角了。”左丘明缓声道:“有礼教之用,亲属相奸之事罕见,因而不必治罪,有他人之恶语,有世俗之偏见,足以杜绝此类事件!”

        “善!”庆忌笑吟吟的指着力压群雄,在辩论广场之上大放异彩的左丘明,道:“寡人爱死他了。孔丘,辩论结束后,即刻让左丘明入宫觐见寡人。”

        “诺。”孔丘和邓析有些尴尬。他们的弟子表现都不凡,为何庆忌好似只看上了左丘明?

        这时,邓析站上了辩论台,朗声道:“下一个议题。”

        “子孙违反教令,不赡养祖父母、父母,是否有罪?”

        “还请二三子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等到邓析退下后,广场之上又掀起了一阵热议。

        吴国有着较为完善的福利制度,对待孤寡老人还有养济院赡养,还鼓励民间的黎庶主动承担起赡养年老祖父母、父母的义务。

        但是,并没有明文规定,不赡养祖父母、父母的人,是不是要治罪?曾参第一时间起身道:“治罪子孙之权,全在祖父母、父母,实为教孝之盛轨。”

        “此全是教育上事,应别设感化院之类,以宏教育之方。此无关于刑事,不必规定于刑律中也!”

        “子孙不能养赡尊长、子孙不服管教顶撞尊长、子孙不当行为间接导致尊长轻生、子孙对他人实施盗或奸间接导致尊长死亡与尊长教令子孙犯奸盗畏罪自尽,绝非子孙不服从管教这一种犯罪行为所能涵盖。”闻言,一名士子站了起来,冲着曾参冷笑道:“先生所言,大缪!”

        “孝,畜也,畜,养也。”

        “父母为养育子女耗尽心血,而父母年老之后逐渐失去劳动能力,如无积蓄,就会衣食无着。”

        “即使衣食无忧,也会因为身体衰老,疾病缠身而削弱或丧失独立生活的能力。”

        “因此,我吴国早就规范要求子女对父母必须尽到养口、养体、养身之‘反哺’义务。”

        “正所谓善事父母为孝,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顿了一下,这士子又道:“在下认为,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