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法治与德治(2 / 2)
再夹杂着秦赵、秦楚之间的世仇,在遗留的矛盾都没有化解完毕的时候,秦始皇就以暴力来要求所有人听话。
这种充满暴力地高压方式,如何能够让所有人,融合在一个制度的统治之下?
有着秦朝的前车之鉴在,陈展在推行法治的过程当中,肯定会小心谨慎。
这样一项艰巨的任务,光靠他一个人,那肯定是无法完成的。
但德治向法治的转变,却又是势不可挡的。
那么唯一能够做的,就是集结更多的人,参与进来,然后集思广益,使过渡的环节更加圆润,更加流畅。
而冯玉德就是陈展想争取的第一人。
“一个自由丧父之人,由母亲独自抚养长大,而他的母亲在一次赶集过程当中,因为冲撞了一个富家公子。”
“然后在富家公子盛怒之下,致使奴仆殴打了这个母亲一顿,然后等到这位母亲挣扎着回到家中,三天之后死亡。”
“而这位儿子拎着刀,埋伏在富家公子游玩的道路上,直接将富家公子捅死,那么这个案件你如何来判!”
自古以来,争执和说服别人,就是最为困难的事情,尤其是改变别人的三观,简直就是登天之难。
既然无法说服对方改变思维,那么就给他制造困难,让他自己被迫改变。
为了争取冯玉德,陈展并没有试图去说服对方,而是直接摆事实,给他制造困难。
听到陈展所提出来的问题,冯玉德愣了好半天,毕竟断案可不是他的强项。
而这个案件虽然只是陈展随口说出来的,可是涉及到两条人命,冯玉德寻思了好半天,依然感到非常地为难。
“大人,我没有担任都尉府公职的经验,也没有熟读大乾的律法,所以无法给你答案。”
听得出来,冯玉德的话,既有谨慎之情,又有推脱之意。
但是陈展本就是拿出来为难他的,又岂能让他轻易逃脱。
“冯大人,你如今已经是一州之丞,虽然品级只有五品,但是在实际的权力上,却已经达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步。”
“可以说所有县令都是你的下属,碰到这种事情,如果有人判了冤案的话,那么你岂能以自己不熟悉而推脱?”
“别忘了,我们所有的官员,最终都是要回归为百姓服务的道路上的。”
或许是陈展说的在理,或许是那句为百姓服务打动了冯玉德。
沉吟了片刻之后,冯玉德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意见。
“百善孝为先,我认为这位儿子属于为母报仇,不应当获罪!”
听到冯玉德的话,陈展并没有立即对他的答案做出判断,而是和他说起了大乾的律法。
“大乾律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故杀人者当斩立决,故意谋害他人性命,根据缘由可判流放、充军、秋后问斩。”
将律法说完之后,陈展这才开始和冯玉德讨论起来。
“这个案件,你有两点没有注意到。”
“第一,富家公子虽然指示,但是他自己并没有动手,属于某后策划者。”
“第二,母亲并没有当场死亡,而是回到家中,三天之后才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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