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块妖肉引发的故事(1 / 2)
少年从闻到那巨大的腥燥味,到一路飞奔冲到演武场,不到半个时辰,跑得气喘吁吁,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但即使这样,整个演武场已是围成人山人海,瘦弱的身躯,根本挤不进去。
但挤不进去,也得挤,。
于是乎,在换来无数谩骂,以及不知来处的黑脚后,少年终于挤到了人群最里面。隔着那一圈黑铁栅栏,看到了今天将会分食的猎物—一条巨大的青虎,现出真身的金丹境妖物。
长达十丈的身躯,大如屋舍的头颅,锋利的獠牙,如精铁般泛着幽光的毛发。即使是死去多时,也给人以巨大的压迫感,让人每靠近一步,就更心紧一分。
虎首上站着一名身着黑色短打衫的中年男人,斜挎一柄剑鞘墨黑长剑,背被劲驽,相貌粗犷,脸上尤有一条肉痕翻滚的疤,从左眼拉到嘴唇,使得原本俊朗的脸庞,多添了几分杀气。
少年知道,这就是此次猎杀巨虎的修者,看着架势,竟是其独自一人,就猎杀了这条金丹境的巨虎,那此人修为,至少也是金丹境起步了。
周围众人,或向男子作揖,或抱拳,纷纷向男子恭维致谢。众人口中的谢仙师男子并未言语,抱拳向四周一圈,身形蓦然消失不见。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神仙手段,但少年还是眼睛发亮,心中满是羡慕,本能的望向天空,却不见一丝身形。
片刻,少年眼光又盯回了巨虎。
数名身材魁梧的赤膊大汉,已经开始手持利刃巨斧,分解巨虎。虎血引入桶中,虎皮完整剥下,虎筋抽出,虎肉分成一尺长,三指宽,两指厚的肉条,…整个过程,如庖丁解牛,井然有序。
一群身着褐色皮甲的城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一阵呵斥,谩骂,推搡,甚至拳打脚踢后,人群终于排成几条弯曲的长队,一个个的开始领取虎肉。至于虎血,筋骨,以及内胆,都是顶好的练器材料,肯定没有周围吃瓜群众的份。其实虎肉本身,也是蕴含灵气,尤其是金丹境以上的妖物,更是不可多得的灵食,只是青豫城例来规律如此—妖物本体肉身,见者有份。
此举也是青豫城存在的条件之一,一是青豫城周围土地贫瘠,根本养活不了城中人口。二是常人经常吃食蕴含妖力的肉食,小孩有一定几率产生灵脉,活得修行资质。大人也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而作为能猎杀金丹妖物的神仙中人,更是不会少了这么一口妖肉的吃食,猎杀犯禁违例的妖兽,是可以在城主府领得一笔丰厚奖励的。
领到一块肉条后,少年就被后面的人推搡着出了队列,拔腿就跑,出城往着家的方向跑去。
一路上,看到少年的人满是艳羡,咒骂了几句狗日的阿亮后,都飞快的往着少年来的方向跑去。唯恐去得晚了,便什么也捞不着着。有饿得半死不活,面黄肌瘦的穷人,也有穿着光鲜,肥头体胖的有钱人。
一时间,整条街上鸡飞狗跳,叫声,跌倒吃痛声,骂声,哭喊声不绝于耳,随着少年的一路穿城而过,整个城市,仿佛突的活了过来。
名叫阿亮的少年出了南城门,在一片低矮的小巷里东拐西弯,又是引来一阵惊呼声,骂声。引得一群老弱病残的男男女女,争相冲进城去。
现在去,屎都吃不到一坨热乎的,阿良不由骂了一声,得意洋洋,又似乎觉得骂的哪里不对。
前后两进的院子,白墙黑瓦,前院东西两厢房被改成了共大小不一的十间客房,后院则是马房,厨房,客店伙计的铺房,阿良自己的房间等。
这就是阿良的家,阿良离世的父母,留给他的遗产,也是赖以生存的根本。
良家客栈!刚挂出这招牌的时候,客栈生意很是红火了一段时间。
很多人,很多男人慕名而来,到了客栈,或拼命咳嗽,或挤眉弄眼,或言语暗示,把少年阿良弄得莫名其妙。
在挨了几次粗莽大汉的毒打后,阿良终于弄明白了,自己这个客栈名字,有点嚼头!给他们带来了莫大的希望以及失望。
但阿良还是没改名字,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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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客栈,不叫良家客栈,叫啥?
一来二去,良家客栈,倒是有了一点小名声。经常住满。却是一半都是被名字所误,或是路人支损招给带到店里的。
同住的男人依旧卷缩在床上一角,阿良走了过去,踢了一脚,男人又往里卷缩了下身子,并未抬起脸,更别谈起身。
啧啧称奇,也没见男人出去觅食,居然这么多天,都没饿死。
男人是一月多前来到客栈的,来的时候,就只一身破烂棉袄棉裤,满脸胡须,不修边幅,看不出实际年纪,浑身上下,一股酸臭味。
阿良本来死活不让男人进来,毕竟做生意不是做慈善,此间客栈虽小,却是离世父母留给他唯一的念想,也是他赖以生存的根本。而且当时客栈房间已住满,没有空余房间给男人住。
但酸臭男人,居然从怀中掏出了一锭金子,是的,一锭金子,足足有二两重。
条件是住半年。
阿良见过金子,但没有摸过金子,接过金子后,很是怀疑了半天,但又实在找不到人可以鉴定。城里钱庄?光是金子来历,如果说不清楚,估计都吃不了,兜着走。阿良没正经进过学堂,但也粗略的能读书识字。只得绞下一角,几经周折,拿到城北的一处当铺,竟然真死当了二十两银子。
看在金子的份上,阿良动了恻隐之心,在自己房间角落里安置了张小床,让那男人住了下来。
阿良不是没有怀疑过男人来历,但看男人那瘦骨伶仃的样子,仔细查看了男人的路引,掂了掂怀里的金子,还是没问什么。只是刚开始几天,夜里睡觉的时候,怀里都揣着那把破柴刀,而那把破柴刀,白天就在门口水沟边的砾石上磨得铮亮,并当着男人的面,舞动过几次听来的侠客把式。
到后来阿良也和那男人聊过几句,按男人的说法,他是叫荀东一,从青豫城东北边的北风城,跟着一个商队,前往南边的落叶城。只是途中遇到了妖类袭击,商队的人伤亡殆尽,只有他不幸又万幸跌入河中,抱住了一段枯木,在河中漂浮了半个月,才到的青豫城。
阿良对此半信半疑,但也没细想,自己也就一普通少年,客栈常年生意一般,抹去开销,收入堪堪持平。男人真要骗自己害自己,图啥?更何况男人给了金子,那他说啥就是啥呗,自己开门做生意,有钱便是娘,不,是爹。
到后来,即使客房有了空房间,荀东一也没提出要搬出,阿良也乐得装傻,平白多挣个客房的钱,何乐不为。
进了伙房,将妖肉剁成小块,扔进锅里,放入花椒姜块,直接开煮了起来。
用城里老人的话来说,妖族天生地养,吸食日精月魄而得以化形的,浑身都是精华,能不洗就别洗。水煮开了,打下浮沫即可。
随着时间的推移,厨房里逐渐弥漫开一股香味,肉的香味。阿良。更是目不转睛的盯着铁锅,看着上下翻腾的肉块,不停的吞咽口水。
突然传来一阵肚鸣的声音,竟是那男人现在了门口。
“良小哥,今天怎自己下厨,开荤呢?”那荀东一笑道
“不是,你睡晕了头,哪有荤,我身上也全是皮包骨,只有屁股上还有点坐肉,你要不来啃两口。”阿良头也不回,漫不经心的答到
“那你锅里是啥,不是肉是啥?”
“嘿嘿,是肉也是,菜羊肉,你敢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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