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西圣国首战(二)(2 / 2)

加入书签

三当家见状立刻收刀,就想阻拦。

江昊嘴角露出一抹笑意,道:“你也是个憨批,略施伎俩就上套了,就你这智商也就只能当当强盗了。”

三当家大怒,回头想要出刀。

可就在这时,江昊同时朝大当家三当家分别丢出一个技能。

暴雷术!

“-15000”

“触发麻痹效果!”

电击术!

“-33333”

“触发眩晕效果!”

大当家刚蓄力到一半骤然停下,被无情中断。

“想放大招问过我了么?”

江昊调侃一声,随后趁两人都还没回过神来时,继续放技能,而且放的还是大招。

“绝技:烈焰焚天!”

当然,他放的时候很小心避开了山寨中的妙龄女子。

一时间,烈焰将两人包括地面上的二当家包围,半空中,地面上,全是烈焰。

江昊见三人陷入烈焰当中,手又一挥。

“呼呼呼”声中,火旋风呼啸而出。

风助火势,烈焰滔天!

三位当家顿时如遭雷击,皆发出一声惨叫!

“撤出去!”

大当家拉起重伤的三当家,咬着牙,忍着剧痛冲出了烈焰焚天技能的范围。

因为处于技能中心,此时两人比二当家还要惨,全身上下破破烂烂,露出来的地方都是灼烧的痕迹。

三当家血条最少,已经穷驴技穷了。

“老二!赶紧过来帮忙!”

大当家无奈只好呼叫二当家支援。

二当家也刚刚冲出烈焰焚天技能的范

(本章未完,请翻页)

围,听见老大呼救,也只好强撑着赶到。

“老二,你跟老三一起挡住他!”

“老大我明白了!”二当家点点头,眼神凶狠的看着江昊,随后狂啸一声,一身肌肉凸起,身上也多了一层金色护盾。旋即,二当家冲上前,双掌如电,朝江昊迅速拍去!

江昊巧身躲过,回头反打,却发现二当家无心和他硬碰硬,而是象征性的打出几道掌印后,便全力防御。

技能落在他身上,却只能打出刚刚破万的伤害。

旁边的三当家手持阔刀袭来,两人一个防守一个进攻,井井有条。

江昊似乎一时也没办法,只能被拖在原处。

大当家见状一喜,当即重新开始蓄力。

此时三当家的阔刀再次斩来,佯装硬抗的架势。三当家刚要大喜,却发现,江昊将目标转移到了大当家那边!

他驾驭着大母鸡凌空而立,突然就朝大当家冲去,在拉进距离之后毫不犹豫丢出一个技能。

“不好!快快挡住他!”三当家疾呼出声。

二当家大喝一声,向大当家那边飞身过去。

想要替大当家挡下这一击,但还是晚了。

不,不能说晚了,只见一只火凤凰凭空出现,一声凤鸣谛出,清脆悦耳,身上更是爆发出惊人火焰气势,锐利而霸道,去势如电,沉逾千均,一飞就到。

“凤舞九天!”

火凤凰的速度太快了!

放眼所见,全是烈焰滚滚,径直朝大当家的方向撞了过去。

“挡!”二当家怒喊道。

只见火凤凰瞬间穿透了他身前的金色护盾,随即透体而过。

“-67458!”

“触发暴击伤害!”

卧槽,百分之三十的暴击率打出来了!

江昊目瞪口呆的看着那个超高伤害,同时大喜过望,就算你是防御型御兽师又如何,还不是被老子打成了丝血。

三当家还好,只不过是被稍微剐蹭到了一点点。

打出的伤害值只有一万多。

最后,火凤凰还是飞到大当家跟前。

大当家的绝技蓄力眼看就差不多了,人却被突如其来的火凤凰撞上,好不容易蓄力快完成的绝技,再度被打断!

“-38544!”

“触发格挡,技能伤害减半。”

大当家此时心里有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

看着三人被当成糖串儿一样江昊不厚道的笑出了声。

玩绝技还得是看他,不用蓄力,随叫随到!

不过他也不敢大意,他一打三,想放出绝技的机会太少了,必须得抓住。

趁着三人被打蒙的情况下,再放绝技。

“暗影猎杀!”

这是江昊之前从曹辉身上偷学而来的绝技,这是他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施展刺客类技能。

就是不知道效果如何了?

三人这才明白,刚刚的凤舞九天不过是开胃菜而已。

放江昊隐身的一刹那,三人暗道不妙!

这看得见的敌人他们都打不过,这看不见的敌人还怎么打?

首当其冲,大当家突然被一道暴雷术击中,浑身被密密麻麻的雷电之力覆盖,都能看到他颤抖着身子打着冷颤的样子。

“-24554!触发麻痹效果!”

剩下两人,同样没有逃过一劫。

电击术!

命中三当家!

“-46541!”

血条瞬间被清空殒命当场!

六连发火球术!

“-13245!”

“-14245!”

“-15245!”

“-16245!”

“.......”

看到三当家倒下的身体。

余下的大当家和二当家顿时毛骨悚然,一股浓浓的悲伤笼罩在两人身上。

“三弟!”

等麻痹效果一结束,大当家和二当家几乎异口同声悲喊出声。

三人同甘共苦,同生共死几十年了,虽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

而江昊竟趁这个机会,再度朝两人施放技能。

“不能让这小子再出手段了!”大当家忍着悲痛道,可是,他们现在连江昊在哪都看不到。

二当家化悲愤为力量,一副已经豁出去的架势开始朝四周疯狂出掌,掌风阵阵,想要以此将江昊从隐身中逼出来。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