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郑天浩(1 / 2)
郑天浩在四月底得知了刘倩和杨凡在一起的消息。
好巧不巧,正在餐馆里遇见。
刘倩搀着那个郑天浩曾有过几面之缘的男子的胳膊,笑意浅浅,眼神里盛着满满的温柔,整个人笼罩在温暖的逆光中。那样专注的眼神,曾经是对着他。
杨凡率先发现了郑天浩,笑容僵硬在了嘴角,目光带着几分迟疑,随后刘倩就顺着杨凡的目光向他看来。
郑天浩将近半年未见刘倩,她丝毫未变,依旧是长长的波浪卷发,依旧是干练的黑白职业装,依旧是耀眼得让人不敢直视的自信的笑容,依旧是那么地,让人心动。
眼神交汇,犹如电光火石,郑天浩的目光躲闪,脚步像是长在地板上生根发芽,让他一步也难挪动。
而那个让他心心念念的女子搀着另一个男人,走过漫漫长廊,到他的面前,笑得妥帖,像是询问一个普通朋友再也平常不过的东西:“来和客户谈合作吗?”
“嗯。你们……”郑天浩总是无法将其他人和刘倩合在一起成为“你们”,这让他觉得格外别扭。他停顿了几秒,才继续问道:“是来一起吃饭吗?”说完后,连他自己也在心里暗暗鄙视自己的慌乱,来餐馆不来吃饭是来干什么!
刘倩点点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低下头沉思了一会儿,随后才从随身的黑色小包里拿出一张绑着粉红色丝带的纸片,上面的爱心形状的花纹异常惹眼。
郑天浩的心一沉,脸上挂着的得体的笑容也随之消失,耳边响起刘倩说的字字句句:
“可能是受了苏甜影响吧,突然很想把自己安定下来,我们准备七月份就结婚,这是婚礼请柬,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可以来参加。”
笑得那样温暖,说出来的话却又这样得残忍。
“好。”郑天浩用仅有的理智说完了最后一句话:“我还有工作,先走了。”
郑天浩的步伐十分匆忙,大有落荒而逃的架势。
刚离开那两个人的视线,他就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他把目光投向手上的婚礼请柬,嘴角微微勾起,嘲讽地冷笑了一声。明明是他伤害的她,却是他执着于过去。或许只有他明白,他想做的不是看客。
郑天浩的手紧紧地攥着手上的东西,手上的青色血管清晰可见,直到请柬在他的手上变成了一坨废纸,他才渐渐放松下来,顺手就将它扔到了一旁的垃圾桶里。
他素来知道她想要一个盛大的婚礼不是吗?可是他总是不愿意给她太多的希望。
初次见刘倩的时候,她在酒吧里喝得醉醺醺的,一不小心撞到了他,随后就像条八爪鱼似的扒在他的身上。他那时刚刚合同谈失败,心情颇为烦躁,因此丝毫没有怜香惜玉,一把将刘倩推在了地上。
她一边揉着屁股一边站起来理论,可是她的嘴就像不受控制似的,说出来的话前言不搭后语,但语气十足认真,莫名地可爱。随后刘倩就用事实证明了,他的感觉是多么错误。
当他看着吐在自己身上的带着异味的污垢,真想把刘倩打一顿。他正准备走,却发现旁边有个色眯眯的男子一直盯着他们。
他想了想,拉着她坐到了吧台边,她似乎感受到了他的善意,毫不保留地把自己的烦恼倾泻了出来。
他想劝劝她,她却眼皮一翻,不省人事。
他这个人,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让人可气可笑的女子。所谓的让她赔付衣服钱,也只不过是存心逗弄而已。
可缘分真的是一件玄之又玄的东西,他对爱情并不存有期待,只想通过商业联姻使微芒集团更上一层楼,可是当刘倩出现的那一刻,人生三十多年的心如止水也泛起了波澜。
“郑天浩,我赔不起你的衣服,不如我把自己卖给你吧。”
怎么会有脸皮这么厚的女孩子!
饶是他一向善于言辞,也只干瞪着眼说不出话来。
但是自尊心总是在作怪,郑天浩十分讨厌刘倩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幅来自上帝手上精美的画作,她也曾不止一次表次出对他这副皮囊的欣赏,可是,这也是他心里拔不掉的一根刺。
他自然是知道自己的样貌如何出众的。自小,他就因为长得好看没少受到他人的优待,就像亲戚朋友来总要捏捏他的小脸蛋一样。而这份好看的基因多半出自于他的母亲。
他从小便没了父亲,十三岁时,母亲带着他改嫁,他第一次见到陈水清——一个只比自己大十岁却要成为他的继父的男人。那时候的他不懂,为何陈水清帅气多金,却看上母亲这个带着拖油瓶的离婚妇女。
直到有一次提前回家,他看到卧室里交缠着的两具男性的身体。他那时刚刚知事,一惊慌,便撞翻了门边的花盆。刚才还难舍难分的两个男人终于如梦初醒,他只看见两个赤身裸体的男人冷笑着向他走来,他撒腿就跑,却被陈水清像拎小鸡似的拎起来,直直得走向卧室。
那天晚上,他独自站在惊涛骇浪的海边,借着远处灯塔的微光看自己身上的斑斑伤痕,屈辱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身体上的疼痛透过寒冷的夜一寸一寸侵袭着他。卷起的海浪不断地冲击着岸边的礁石,鬼哭狼嚎的风声顺着耳边不断刮过,遇到这样的事情,还有什么脸面继续活在这个世上!
他闭上了眼睛,慢慢地张开双臂,纵身一跃,身体迅速地坠落,入水的那一刻,他听到了一声急切的呼唤:“浩浩!”
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叫他“浩浩”,可惜,他再也不能听她这么叫着他了。
意识逐渐被海水冲没而去,似乎是在梦中,他被一个人艰难拖起,而他试图去看清这个人的模样时,无边的海水将头颅覆盖。
再醒来,他面无血色地躺着病床上,而妈妈永远地沉睡在了深海中。
他被陈水清囚禁在地下室,两年未见阳光,身体和心理都承受着非人的虐待。偶然的机会,他被陈水清的友人从地下室救出,从此开始了一个人的流浪。
他身无分文也无长技,又要躲避陈水清的追踪,其中的心酸苦痛自不必说。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仅凭着一些创意的想法就会取得这样大的成功。
早些年,他也曾交过几个名门闺秀当女朋友,其中也有人善心美的女孩,只是似乎都不怎么喜欢,交往最长的也不过一个月,他也渐渐地淡了找女朋友的心思。直到去年,他的毕生心血微芒集团面临困境,他才又动了联姻的心思。
本就是联姻,只需逢场作戏即可,可是面对刘倩的一片赤诚,他的那些小心思就像是长在暗夜里的毒疮,永远见不得阳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