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温柔乡(1 / 1)
齐枫躺在渺星殿的香闺床上,软棉舒适,像掉入了温柔乡,这可是公主的床啊!紫色挂珠床帘,金丝流苏,上等禽羽兽毛锦被,绣花图腾相配自然而高贵。
一股自然的清香,淡雅无比,渗透着女子的气息,齐枫不由地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想把这里的芳华全吸入心扉里,毕竟,这里有一股回归的感觉。
齐枫仿佛看到了叶灵的香肩与玉臂,越想越是离谱,嘴角微翘,露出幸福的笑容。
“齐枫!看来你也是个凡人啊,如此境遇就令你晕了头,只是你如今只是一位贱奴,你配得上公主吗?”剑鱼说道,“想不到啊!看来这位公主对你还是情有独啊!也不知道她看上你什么!”
齐枫一愣,对!得清醒点!叶灵不过把他当灵宠,当东西罢了,按现在来说,灵宠当然可以与主人共枕的,只是,我不是动物灵兽。
自然,剑鱼的声音,叶灵是听不到的,叶灵接过飞类烟送来的药,走到床缘,齐枫即坐起来,受宠若惊地看着叶灵。
叶灵把药碗放在案上,一把扶着齐枫躺下,“你内伤未好,好好躺着。”
天啊,这是何待遇啊,就是因为自己义无反顾地为她挡下了叶宋击来的火珠球?不对啊,身为贱奴,为主人死也是应该的啊。
看来,有一些耳闻是真的,他听到叶灵把贱奴当成灵兽来养,对自己的灵兽当然有特别的感情,这可以理解。
齐枫没有说话,叶灵勺了一汤勺药递到他的嘴边,他还没反应过来,见此,他张口喝下,天啊,浓郁的参味,一定是上好的品种。
“小疯子,你不说话的样子才像以前的你。”叶灵笑得很灿烂,“只是,自从你会说话后,感觉你变了一个人似的。”
人?叶灵是把他当人看?齐枫看着叶灵两弯柔眉,长长的黑睫毛下是清澈如泉的眼眸,水灵得可爱。总之,不知是她粉嫩的肤色,还是她低眉关心人的举动,让齐枫的眼睛锁在她的脸上,还嗅到来自她体内散发的清香,完美掩盖过了参汤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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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为何如此看着我?”叶灵竟然有一丝的害羞。
齐枫即转移目光,装着咳了几下。
叶灵又关心地问:“你怎么啦?”
“没事!公主!我身体真没事,我,我在这里躺着,不合适!”齐枫行动着。
“除了这里,你还能去哪?”叶灵说道,“皇宫里守卫森严,宫外又是逮捕你的公示,你说,你还能去哪?”
不是吧,那我怎么办?齐枫突然有一股危机感,不是要呆在这里乖乖做她的灵宠吧?
齐枫即从床上跳下来,双手作揖,“公主,齐枫身为贱奴,不配在公主殿里,求公主”
齐枫还没说完,他想说求公主放了他,剑鱼便用灵气给他堵住了。
齐枫还全身僵硬,半点动弹不得。
“小疯子,你想离开本公主吗?”叶灵没有发现齐枫的僵硬不动,声音里有几分伤感,“自从你逃离开皇宫后,我以为你永远离开我,小疯子,我们自小长大,我是主,你是奴,但是,我们之间除了主奴关系,至少还有一些情谊吧。”
齐枫不明白叶灵所说的情谊是什么?一位贱奴可以与公主有朋友之谊?那岂不是笑话吗?
齐枫很想说自己并不是她之前的小疯子,他只是被她救过命的齐枫,然而剑鱼不让他说,剑鱼知道好不容易来到皇宫,仇人越来越近,怎么能这么离开。
齐枫:“......”
“小疯子,你离开后,我觉得我很不适应,没有你在,我总觉得失去了什么。”叶灵走近齐枫,一手抚触着他的头。
天啊!这,这显然是宠物啊!
“公主!丽妃到!”飞烟在门外急报,她在挡着丽妃,但只挡得了半刻。
“参见丽妃娘娘,公主在休息!”飞烟低着头。
“我是公主她娘,即便她休息,我也可以来看她吧!开门!”一个严厉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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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此刻,齐枫被叶灵推到床上,躺在叶灵的身边,叶灵在外,他在内,如此亲密,紫帘柔被,齐枫自然是盖过头,他感觉到自己的有力而快速的心跳,“呯!呯!”不由地心跳加速。
“母妃,灵儿在休息!很是困!”叶灵侧着身,探头出来,撒着娇。
“身体不适,就要去喊御医,怎么能随意让下人去煲点参汤呢?”原来什么也瞒不过丽妃,难不成她知道齐枫被抓回来了?
“灵儿会点医术,喝点参汤,睡一觉便好。灵儿没事,母妃您去忙您的吧。”
丽妃看了看四周,“灵儿,灵师府里今年招贤纳新,看你整日无聊,不如,你去灵师府学点本领,或者帮帮晨灵师的忙。”
“灵师府?母妃!这样说,您答应我去学灵力修元魂了?”叶灵惊喜得差点跳出来,吓着齐枫卷缩着不动。
“是!别为一位贱奴伤心!这不是母妃想看到的,到了灵师府,你会发现另一片天地!你去那看看,散散心,最好不学。”
原来,丽妃怕叶公伤心难过,因为贱奴小疯子逃离开,叶灵瘦了一圈,还时不时会发脾气,真想不到叶灵会如此怀旧。为了开导她,灵师府是最好的。
“是!母妃,灵儿不过是三天打鱼四日晒网的,只见识一下,学点皮毛,以便显耀而已!”叶灵心里这般说,实际上,她很好学,特别是修炼元魂。
“如此甚好,晨哥哥在灵师府里管大小事务,你就跟着他吧!”
晨哥哥?灵师的长子晨天帛,出生就灵基一级,三岁灵基满格,十岁元魂一级,如今元魂十级,为元始大陆的英年才俊,俊朗无比,为多少诸侯家千金所垂涎。
自小,世人便以为叶灵与晨天帛是天生一对,不,是世人认为,只有高贵的公主才能配上如玉般的晨公子。
然而,在叶灵眼里,充其量不过是凡人,没能入法眼,说白了,看不对眼。
“好啊!我就跟着晨哥哥吧!”叶灵很爽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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