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往事不堪回首(2 / 2)
魏武被提审过不知多少次,可就是不认罪。
最后,法院是按照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相关规定,零口供判决的,毕竟证据确凿。
是的,证据确凿!
起初几年,魏武一直申诉,但相关部门调阅案件卷宗后,无一例外的发出“驳回申诉请求”的裁决。
最后,魏武彻底绝望了。
魏武清楚的记得,案发当天下午,骆家凹和李小村因为灌溉抢水发生对峙,随时都可能发生大规模械斗。
因为派出所有限的几个的正式民警都外出公干了,魏武作为联防队长,又和械斗的两个村同在一个行政村,人头熟,便带领几个联防队员赶到现场。
他们和村支书李国盛一起赶往现场制止械斗,一直到晚上九点多,才把村民们劝回家。
一场大规模械斗终于平息,李支书为了感谢魏武一行,执意请他们到乡里的饭店吃饭。
李国盛本是魏武的堂叔,小的时家里家里穷,过继给了没结婚的舅舅,就改姓了李。
既然是亲戚,酒自然多喝了些。
酒后散场,由于喝了不少酒,魏武没有骑摩托车,而是抄近路步行回去的,这样就和李国盛同一小段路。
两人边走边聊今天的械斗,商量着明天村干部要分批到两个村做安抚工作,并组织双方代表商量一个解决方案。
李支书家住在谷冲,魏武住在魏老庄,到分手的路口时,两人又停下来,商量并确定好明天需要重点做工作的十几名刺头,和双方各五名代表的人选。
临分手时,魏武看了一下手表,已经十二点四十五分了。
随手扔下手里的烟头,转身就大步往回赶。
走到桃山的时候,酒劲上头还摔了一跤。
回到家里,魏武魏武打开锁着的院门,把沾满黄泥的衣服脱下,扔在院子里的水池边,进屋洗了澡就睡下了。
妻子陶舒雅因为他老是加班不着家,和他闹了一场,带着女儿回娘家十多天了。
魏武是被一阵砸门声惊醒的,一看手表,六点四十了。
打开大门一看,院子里站满了人,院门不知道怎么就开了,他也不记得昨晚有没有锁上。
领头的人魏武认识,只是打交道不多,是县局刑警队的。
派出所这边是副所长林飞,所长老刘上周刚调走,现在是林飞暂时主持工作。
魏武激灵了一下,对着林飞问道:
“林所,咋了?大案子?”
“走吧,到所里再说”
林飞咕噜了一句,扭头先出了院子。
魏武有些纳闷,随手从拉在走廊的绳子上扯下晾着的衣服,随便套上,就跟了出去。
这一去,魏武就再也没有回过家。
警车刚刚开出村口,林飞就亲自给他上了手铐。
当天早上,天刚亮,一个农妇去桃山采桃胶,朦朦胧胧地看到桃林深处白花花的一片,走近一看,吓得差点晕过去。
农妇跌跌撞撞地跑出去,边跑边喊:
“杀人了......”。
死者是个姑娘,魏武隔壁村的,在乡皮件厂上班,当天上完夜班回家,在桃山**杀。
现场发现一把带血的绿色警用弹簧匕首,和伤口比对完全吻合,匕首上的血迹与死者的血型一致,匕首被确定为杀人凶器,匕首炳上沾满了现场的黄泥,无法提取到指纹。
而这把匕首正是魏武的,魏武根本无法解释为什么自己的匕首会落到了杀人现场,也不知道匕首什么时候丢的。
这是一种折叠式警用匕首,平时刀鞘套在腰带上。
拔出时,只要按住刀把上的按钮往外一抽,“噌”的一声,刀刃就弹出来了。
折叠时,只需把刀刃对准刀鞘,使劲一按,“咔”的一声,刀刃就会收缩到刀把中并插入刀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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