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旧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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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周围同学的喝彩声,宋玥的眉宇间有股骄傲与得意,在全场的注视下,宋玥甜甜的一笑,然后挥了挥手,在所有男生们不舍的目光中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

“跳的可真好,看那些男生们看你的眼光,恨不得把你吃了。”坐在宋玥旁边的一个女孩笑道。

“说什么呢。”宋玥的脸红了红,但对于刚刚表演所引起的轰动却很是满意。

宋玥退下后,白徵羽从自己的位置上站了起来,此时那些男生们又重新激动了起来,甚至比之前的气氛更要热烈,毕竟对于眼前这个不仅美貌冠绝全场,就算是成绩也是青山一中最好的女孩儿,谁的内心里没有半点悸动呢?只是在互相打听中,都知道了白徵羽的身份背景,如此,许多喜欢也只能深藏在腹了。

很多人都在期待着白徵羽会表演什么节目。

如果能像刚刚的宋玥那样热舞一番,估计许多人会幸福的昏倒在地吧。

只是白徵羽抱着一把吉他,安静地唱起了歌。

程立学闭上了眼睛,安静的听起了她唱的这首《newboy》,这是朴树在1999年发布的一首歌曲,收录在了其专辑《我去2000》中,《我去2000》这张专辑,除了《newboy》外,还有很多好听的歌曲,比如《那些花儿》,《白桦林》。

在后世,《newboy》这首歌被房东的猫翻唱,又曾在各大平台大火了一把。有些经典的老歌,是不怕岁月的风吹雨打的。

在白徵羽动听的声音中,程立学听到了又一个版本的《newboy》,十六七岁的小徵羽啊,声音充满着少年时代的青春与美好,她的歌声不含任何杂质。

这应该是除了朴树外,程立学听到的最好听的一版《newboy》。

程立学一直都觉得她是属于老天赏饭吃的那种歌手,如果前世她在已经成为一线歌手后不退圈,即便是一首歌都不再出,只是再熬几年资历,靠着曾经那些经典的曲目,都能成为天后级别的人物,因为在娱乐圈,资历很重要。

一曲唱完,全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而此时也白徵羽抱着吉他回到了原位。

“还有没有同学自告奋勇愿意展示才艺的了?”教官李昌问道。

看着没有人上台,程立学想了想,起身走了上去。

“我想问白徵羽同学借下吉他。”程立学对着白徵羽笑道。

即便心里很不想给他,但看着全场的人都向自己看了过来,白徵羽还是把吉他给了他。

“谢谢。”程立学笑道。

他们这一代的富家子弟,从小就没少被父母摧残过,想着自己没做过没学过的能让儿女去学去做以此来弥补自己的遗憾,因此程立学小时候被程修远逼着上了许多艺术课,吉他自然就是其中之一。

或许是当年程立学被逼着学吉他的时候正是校园民谣最火的时候,那时候,老狼加高晓松的组合风靡了中国许多校园,程立学也想拿一把吉他唱一首诗和远方,于是吉他算是程立学为数不多会弹的。

至于钢琴什么的,虽然被父母逼着去学了,但却根本没有去花心思,因此自然也就不会了。

抱着吉他坐在地上,程立学并没有弹,而是用口哨缓缓吹起了前奏。

等哨声的前奏旋律结束时,程立学开始弹起了吉他。

游历在大街和楼房

心中是骏马和猎场

最了不起的脆弱迷惘

不过就这样

天外有天有无常

山外有山有他乡

跌了撞了

心还是回老地方

游离于城市的痛痒

错过了心爱的姑娘

宣告世界的那个理想

已不知去向

为所欲为是轻狂

防不胜防是悲伤

后来才把成熟当偏方

当所有想的说的要的爱的都挤在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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