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在小孩子面前社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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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睛,又顺着她柔和的脸部线条,移到了她白皙纤长的玉颈。

那里印着深深浅浅的吻痕,是他昨晚故意留下的。

他想在小狐狸每一寸肌肤上,种下属于他的痕迹。

让她忘也忘不了,逃也逃不掉,一辈子都被自己捧在掌心。

“你若再敢越雷池一步,我就立刻废了你全身的经脉,让你……”

陆承瑾的喉结难耐地滚动了几圈,突然伸出手掌,拢住了孟清韵的后颈。

孟清韵慌忙后撤,却被陆承瑾用力制住,不准她躲闪。

“你——”

嘴巴刚一张开,就被陆承瑾趁虚而入。

吻得又深沉,又缠绵。

“爹爹,娘亲?”

麟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二人身后,肉乎乎的小手挠着头,费解地看着眼前的一幕。

两个人的嘴唇贴得这么近,呼吸多困难呀?

孟清韵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将红透的脸埋在了陆承瑾的胸口。

陆承瑾这个狗男人,已经数不清多少次让她在一个小孩子面前社死了。

陆承瑾却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将全身僵硬的小狐狸揽在怀中,一下一下捏着她腰上的软肉。

“娘亲的嘴唇上抹了蜂蜜,想让爹爹尝一尝。”

孟清韵:“……”

你这样骗自己儿子,良心不会痛吗?

麟儿乌黑明亮的大眼睛忽闪了几下,“哦……甜吗?”

甜,当然甜了,全身都甜。

孟清韵脸上的热气好不容易才散去,气恼地推开陆承瑾。

“我要去逛街,不许跟着!”

除夕宴就在明晚,她要给太皇太后买礼物。

虽然不能继续当太皇太后的儿媳妇了,但是她由衷希望太皇太后能过一个开开心心的年。

作为晚辈,礼节必须要周到。

临近春节,大街上比往日更加热闹。

人头攒动,摩肩接踵。

孟清韵拿着三十万两银票,来到了珍宝斋。

珍宝斋是京城最大的珍宝店,虽然价格不菲,但品质上乘,是贵族官家小姐夫人们最喜欢逛的地方。

孟清韵决定在这里,给太皇太后选一件礼物。

刚一进店,就看到一群夫人小姐,围着一个比人头还大的夜明珠,连连称叹。

那颗夜明珠通体莹润透明,明可鉴人,最妙的是里面像是镶嵌着一条银河,闪着碎钻般的光芒,如同梦幻般的仙境。

“有了这颗银河夜明珠,晚上连灯都不必点了,三丈之内,都能被这颗夜明珠照亮,就像是徜徉在银河的星光里,如梦如幻!”

珍宝斋的刘老板正得意洋洋地介绍着他的镇店之宝。

没有女人不喜欢亮晶晶的东西,那些夫人小姐,眼睛里都闪着星星。

“好美,好想要!”

“就是价格太贵了,把我卖了都买不起呀!”

有些人只能望洋兴叹。

“才二十万两,一点都不贵!”刘老板极力介绍道,“小姐,您若是喜欢,价钱好商量,这可是稀世珍宝,世间仅此一颗呀!”

孟清韵掂了掂手里的银票,有些心动了。

“老板,这颗银河夜明珠——”

“娘,你快看,你快看!我说的就是这颗夜明珠,太皇太后一定会喜欢的!”

孟清韵话没说完,就看见一群脸熟,但都叫不上名字的小姐夫人,簇拥着两个熟人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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