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最后的重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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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红枫之中,沈雪音见到了翩翩而来的晴华。

起初她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直到耳边传来了他的声音:“雪音,我回来了。”

沈雪音飞奔向他,晴华稳稳地将她抱了个满怀。

真好,上天终是待他不薄,一别多年,他的雪音还好端端的活在这世上。有生之年,他竟还能重新将她拥入怀中。如果可以,他多希望时间可以就此停滞,这样他们就再也不会分开了。

可惜没有如果,现在也不是互诉衷肠的时候。

晴华这次来,是为了跟沈雪音换命。

天界的那支金光闪闪的浮生笔,此刻就在他手中,这便是晴华当初答应与神陨合作的条件之一。

浮生笔与冥界的那支判官笔的厉害之处,就是可以改写人的命数,甚至可以让两个不同的人互换命格。

当然,彻底颠覆两个人的天命,必然要付出与之相等的代价。

这支浮生笔便是神陨给晴华准备的下下策。

神陨许诺过,若是事情提前败露,导致没能夺取无悯的躯壳,他也一样有法子保沈雪音一命。

沈雪音自身的命数已是必死之局,所以唯有换命才能救她。

能代替沈雪音去死,晴华自然是甘之如饴,求之不得。

尽管他们仍是注定无法长相厮守,但是只要沈雪音能平安顺遂,晴华也就别无所求了。

沈雪音自然不知道晴华打的什么主意。她只知道,无悯已经完成了她的要求,接下来,就该轮到自己履行约定了。

她不会食言,也知道自己的身上背负了太多的罪孽。从前的那些事还能说是顾念强加给她的,被炼制成人蛊也并非她的本意。

但是下在尧山的蛊毒,已经夺去了太多人的性命,这件事从始至终都是她一人所为。有时沈雪音自己也会想,她骨子里其实不过是个和顾念一样的疯子罢了。

一旦离开了晴华,她便还是会失控,还是会变成从前那个草菅人命,杀人如麻的女魔头。

沈雪音从小生活在那样一个环境中,其实对于很多事情的认知本就与常人不同。她的是非观念,全部是由顾念一手灌输给她的。

所以有许多在外人看来匪夷所思的恶事,在沈雪音眼里不过是微不足道的无意之举。因为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她那样做是错的,是不好的,随意伤害他人是不对的。也没有人告诉过她,要怎么做才是对的,是好的。

相反,沈雪音越是心狠手辣行事恶毒,越是杀人不眨眼,顾念就越是赞赏她,宠溺她。

顾念是个疯子,但是沈雪音自幼与顾念一同生活在南疆圣教,而那些教徒也都是和顾念如出一辙的作风,所以起初她并不觉得自己与其他人有什么不同。在认识晴华之前,沈雪音也不过是个一心想得到义父夸奖的女儿。

她理所当然的认为,弱者就是蝼蚁,强者就是可以随意愚弄弱者,掌控他人的生死。

晴华与沈雪音唯一的共同之处,就是他们都是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接触到的人和事很有限。

但是晴华与她的成长环境完全相反,沈雪音若是极恶的黑,那晴华就是极善的白。

晴华的母亲是个极善良的人,她也一直积极引导晴华一心向善,立志要让他学会用自己的力量去保护弱者,积极行善。

母亲告诉晴华,人越是强大,就越应该承担起更多济世为民的责任,晴华也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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