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练毛笔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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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奕凡选择先练毛笔字,也是因为现实需要。

李研姐今天跟他说,那次他在酒店里宣布选择新合作餐厅的消息后,这几天已经有很多外地酒店餐厅联系她,希望能早点达成合作。

曹奕凡表示公司农产品货源充足,公司的各种手续已经办好后,李研就建议他尽快开业。

能早点多赚钱,曹奕凡自然就同意了,别的地方他帮不上忙,就包下了制作公司牌匾的任务,写牌匾就要毛笔字写的好。

所以曹奕凡就先从毛笔字开始练起,他拿起一支毛笔,试了试笔锋,凭借幻境里的经验判断,这支笔虽然是那家店里最好的一类毛笔了,但是也只是普通货色。

不过用来初学练习也凑合能用了,以后有机会,要寻找些好毛笔了。

极品好毛笔,对于立志要成为书、画双料大师的他来说,可是很必要的装备。

曹奕凡凝神片刻,提笔试了试手感,写下了自己毛笔字的处女作:我从小就立志要当红军战士。

字体还算工整,只是略显稚嫩和生涩。

他不由莞尔一笑。

想起了小时候经常听爷爷讲他的父亲,自己的祖爷爷,参加红军,打东洋鬼子的故事,那些故事伴随着他的童年,在他幼小的心里面,最崇拜的就是那个,从来没见过面的祖爷爷。

他是一个默默无名的红军战士,也是一个无名英雄。

他勇敢的和侵略自己家乡的东洋鬼子做斗争,虽然直到战死沙场,都没有闯出什么名气来,牺牲后很快就被世人遗忘了。

可是,在曹奕凡幼小的心里,祖爷爷就是个大英雄。

后来上学后,老师讲到用“立志”造句时,他被点名后就站起来,不假思索就大声说出了:我从小就立志要当红军战士。引起了同学们一片哄笑声。

同学们纷纷取笑他太老土了,什么年代了还当红军呢!

曹奕凡记得,当时他很气愤还跟人大吵了一次,差点打起来,这也是他一段难忘的童年记忆。

今天不知为何又想起它来,不由就写了下来。

虽然,这幅字写的还很生涩,略显幼稚并不好看。

可是,曹奕凡还是仔细端详了一番,小心折好收藏了起来。

毕竟,这可是他第一副毛笔字啊!

还蕴含着他青涩童年的一个理想,和一段难忘童年记忆。

还是蛮珍贵的。

曹奕凡摇头一笑,摆脱了童年的回忆,静下心来凝神练起字来,一张张宣纸变成了一副副或幼稚或生涩的字。

他有着幻境中的书法绘画功底在,随着他对毛笔特性的熟悉掌控,他的书法水平迅速提升着……

曹奕凡凝神静气,心神凝聚在手中毛笔上,他对自然万物以及书法艺术的感悟皆汇集于笔锋,眼神精光四射,下笔如风间,“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的诗句便跃然而出。

字体雄奇不凡,笔锋苍劲有力,与瓷瓶上的字迹相比已然有了八分神韵,自然飘逸之处更是胜出三分。

虽然,他跟古代先贤书法大家还不能相比。

但是,在毛笔书法渐渐势微的现代,他已经勉强算是个书法家了吧!

曹奕凡欣喜的端详着,自己这第一副算比较成功的书法作品,看过后再次小心折叠好收藏起来。

接下来就是今天的主要任务,给即将开业的公司书写牌匾。

他可不认识什么书法家,唯一见到过的一个伪书法家,就是被他废掉的李新广同志了,不过他的破字,曹奕凡可看不上眼,所以只能自己亲自动手了。

曹奕凡凝神思考了下,提笔写下了:《天源农产品公司》七个大字。

看着这幅字,他思索着古人是如何把精神意志赋予到其作品中去的,想了半天也没能想出头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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