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百姓判官(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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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及物检比对结果如下:

被害人,三十多岁的女性,身高165公分左右,体重约60公斤。着黑色西服,尖领蓝色内衣。

半裸身体。黑色长裤和红色内裤褪落至足踝处。穿白色中跟羊皮鞋;

身上挂着一只棕色lv挎包。包里有一只高级化妆盒,一包纸巾,一个钥匙包,一张职位证,一张身份证。没有其他财物。

身份证信息显示,死者是本地居民;

被害人口鼻被黄色封箱胶缠实,面部青紫、淤血、肿胀。

瞳孔散大,眼结膜充血,手脚痉挛,但手指无外力伤损,生前未作挣扎。

颈静脉扩张,体表散布着尸斑;

黑发散乱,脸颊部有风干的j液残留物,残留物中黏着一根短粗、扁而多弯的y毛。

n裤上有不少大便。还有尿渍和j斑。

g门上有干硬大便黏连。

y道中塞着一只g塞,上有微量大便和大量j液粘附。

现场找到一截南洋红双喜烟头。一根染红的长发。

地面留下一对波鞋和一对高跟鞋的清晰鞋印。波鞋长约25公分,高跟鞋长约23公分。

根据脚印深浅判断,穿波鞋的人,体重约65公斤,穿高跟鞋的人,体重约50公斤。

另有一行脚印被人为破坏。

死亡原因:缺氧窒息。

死亡性质:他杀。

死亡时间:大概8月24日晚上10点半。

暂不能确定公园竹林是凶杀现场还是拋尸现场。

e女:被害人。

她n裤上粘着的大小便及其g门上的大便,都是她本人的。

她是某厂财务部经理。

d女:体重约50公斤,穿23公分长的红蜻蜓牌高跟鞋并于现场留下清晰脚印。留焗红长发。

黏在被害人脸部j液中的女性y毛是她的,g塞上留下的微量大便也是她的。

c男:体重约65公斤,穿25公分李宁牌波鞋并于现场留下清晰脚印。

被害人脸颊上的j液是他的。

b男:30多岁,他是被害人的工友。

当晚8点30分,他与被害人和其他三位工友进餐厅聚餐。

晚上10点,由他单独驱车送喝得烂醉的被害人回家。

他回到自己家里时,已经是深夜11点钟。而被害人是10点30分左右死的。

被害人y道中的j液是他的。g塞上面粘着的j液也是他的。那截南洋红双喜烟头还是的。

他车上有被害人留下来的大量痕迹,但黄胶带上没有。

a男:被害人e女的合法丈夫。

他自称整晚都在找e女但不见踪影。

黄胶带上留有他多个指纹。但他车上没有被害人留下的痕迹。凶案现场也没有他留下的痕迹。

他家里有一卷类似杀人胶带的黄胶带,平时放在触手可及的窗台上,却于24日下午不翼而飞。

问:a男;b男;c男;d女,这四个人当中,谁是凶手?请说出理由。

附:如能提供新的证据,则请直接联系段警官。公安机关将依据本案“悬赏通告”处理。

电话:136#####110。

节目刚开始,由乔颖致词:

各位市民,你们好!因为骇人听闻的公园凶案久侦不破,公安人员心急如焚。为早日破案,揪出凶手,打击犯罪,还人间公道,使百姓安宁,公安机关本着、联系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宗旨,特请电视机前的各位民间高手,各位无名神探,现场连线断案,一展才能。

今晚时间紧迫,闲话少说,请铁面判官现在拨号。

她话音刚落,百姓甲(男声)一个电话打进来。

乔颖按下免提接听。

百姓甲口出狂言道:“你们当警察都是吃白饭的吗?你们的脑子呢?进水了吗?平时拉架子摆排场耍派势(派头),现在蔫了呵!用膝盖想想吧,这个案子除了d女和c男联手行凶还能是谁?很显然,e女偷了d女的老公,d女请来床友为她出气,趁黑找到e女家。恰好e女烂醉如泥。他俩见机会难得,便顺手从窗台上拿到那卷胶带,从地上捡起烟头,将e女抬上私家车,开到公园附近,再抬到竹林中。本想虐爆e女,没想到用胶带封她口鼻太久,失手给虐死了。之后,他俩双双仓皇逃匿。因为是要虐e女,所以他们用上了g塞并把j液泻在她脸上;因为他俩是床友,所以d女的y毛会粘在c男的j液中;因为是仓皇逃匿,所以他们只破坏抬e女进竹林时留下的脚印,其他的事情他们来不及想了。断案完毕。不要崇拜我。”

听完百姓甲断案,向阳一脸惊讶,心想道:“此判官思维缜密,逻辑严谨,审微查细,洞若观火。如果不查实e女有没有偷人,不去采取证据,光凭他这一番神推断,真的是无懈可击。”

慕容孜则是斜睨着向阳,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好像是说:“向阳,听到了吧?惊到了吧!你要再不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很容易被淘汰的哦!”

乔颖完全听不懂,若无其事。

江美丽听得不明不白,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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