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目标汇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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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民浩最终只能露出一个的苦笑,“那可是汇丰银行唉,怎么可能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陈哲不为所动,“前几年重新修订的汇丰条列嘛,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李民浩摇了摇头,“既然知道还这么底气十足?”

陈哲再次笑了笑,“条例也是人去制定出来的嘛,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完美的制度和条列,只要是人去执行,那就肯定有在特殊情况下的缺陷和漏洞。”

汇丰银行在决定把总部搬迁到伦敦的前一年,再次修订了《汇丰条列》。

其中第三条第三款,就规定了,单个股东不得持有超过1%的资本。

也就是说,除非获得董事局认可,否则任何人在任何时间,都无权登记超过当时已发行资本1%以上的持有人,也无权拥有,超过当时已发行资本1%的权益股本。

董事局可以随时要求任何股东,做出法定声明,或提出其足以确定该股东,已遵守这一条列规定的其它证据。

有点儿类似毒丸的反收购协议。

为的,其实还是保证董事局以及管理层,对于汇丰银行的控制权。

所以,想要争夺汇丰银行的话语权,那就绕不开这个条例规定。

但陈哲觉的自己并非一点儿把握都没有。

毕竟,现在的汇丰银行,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汇丰银行了,它已经变成注册地为伦敦的汇丰控股了。

而香江汇丰银行,其实只是汇丰控股下面的一家全资子公司而已。

虽然披上了这么一层外衣,本质上还是换汤没换药,管理层还是在香江这边办公。

但是从法律上来看,它已经实打实成了一家英吉利的公司。

陈哲为什么忽然就瞄上了汇丰?

就因为汇丰在香江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而且就算回归了,也没有挡住它们继续为恶香江,霍乱香江的事实。

所以,这个幕后黑手,一天砍不掉,就意味着它们还是一如既往的,从方方面面去折腾香江。

国家现在没办法对付,那陈哲只能选择自己一个人出手了。

再者说了,他也确实需要一家像汇丰银行这样的存在。

因为随着自己手里的企业越来越多,有一家自己的银行之后,就可以通过整合上下游产业链上的所有资源,完成一体的存贷、结算等金融服务。

同时,也能进一步隐藏起自己的账目流水,以及业务往来的详情。

现在九天科技和香江四维的海外账户,都还在东亚银行那边。

但说实话,东亚银行根本无法保证这几个账户的私密性。

因为在香江,汇丰银行其实还扮演者准中央银行的职能。

什么是中央银行?

就是负责货币发行,承担对外结算中心,拥有金融决策权的银行。

说白了,它是凌驾于一般商业银行之上的,可以说掌握了一部分香江的金融主权,在这一点上,它其实比香江中银和渣打银行,都要牛比的多。

像东亚银行这样的存在,对外业务在汇丰银行那里,是没有任何隐私的,属于差不多完全透明的那种。

所以,对于这样一个随时可以出卖自己利益的银行,陈哲不能不做出必要的防范。

毕竟,虽然陈哲不怎么认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那一套,但是对于汇丰银行来说,它还真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以后的黑历史,简直是罄竹难书啊。

所以,陈哲觉的,直接把汇丰拿下来,也算是一举数得了。

至于怎么去实现,那就走一步看一步呗,反正接下来的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契机,而香江回归,同样是一个机会。

因为这一次因为蔡弘的事情,老英那边可是被拿捏的死死呢。

而汇丰银行作为底牌之一,当然也被限制了不少的特权。

再加上陈哲给对方准备的其它手段。

他相信,拿下汇丰还是有那么一丝希望的……

李民浩当不可能知道的那么多。

所以,对于陈哲所表现出来的信心,总觉得有些心里没底。

但又找不到更多的理由去反对。

毕竟,陈哲已经把多少不可能变成了可能,他心里还是有数的。

纠结了半天,还是只能唯陈哲马首是瞻。

反正他指哪儿,自己就打哪儿好了,多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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