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入职户部(1 / 1)

加入书签

李世民这时候,对李元不由得有点佩服,不仅能治病,杀虫也很有一套嘛。这个次可谓是帮了他的大忙。

“好,杀虫剂继续喷洒。”李世民吩咐完,然后便带着一些官员回到了军中大帐。

这个时候,长孙无忌开口道:“王爷,蝗虫大面积被杀,那些百姓已经抓不到多少蝗虫了,他们能拿来换走的粮食也很少,如果他们不能换走很多粮食的话,只怕河南道的稳定也不好控制。”

作为李世民的谋士,长孙无忌想事情都是超前的,只有这样,他才算是一个合格的谋士。他说的这个问题,的确需要考虑。

李世民想了想,道:“要不让他们开凿黄河吧,只要肯去开凿黄河,那他们不仅有工钱,而且还能吃饱饭。”

有了之前的经验,现在李世民已经不想让那些百姓吃白食了,这样的人不能创造价值,救了让人感觉很亏,倒不如让他们去做工,这样就算给他们吃的,李世民也觉得自己能接受。而现在那些百姓有了自力更生的经验,想必让他们开凿黄河,他们也不会拒绝。

听到李世民这话,那些官员欲言又止,但许久之后,他们还是选择了沉默。因为李元前两个办法都已经奏效了。

根据他们的经验,蝗灾的确容易复发,也正是因为如此,很多人才觉得是蝗神发怒。可根据李元所说,蝗虫复发是因为天旱,比较适合蝗虫卵的生存,如果引来水浇灌田地,那些蝗虫卵就无法再次孵化出来,如此蝗灾也就不会复发了。

之前他们觉得没道理,可现在他们觉得李元说的这些好像挺有道理的。如此,为了避免被人说李世民除蝗触怒了蝗神,那他们也只能辛苦一下,按照李元说的去办了。

而且,河南道今年夏天的确很干旱,把黄河水引来一些,也有利于秋天种植小麦,这可以说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王爷说的极是,这开凿黄河利国利民,还是要做的,相信那些百姓为了吃饱饭,也肯定会卖力。”

“是啊,是啊,王爷吩咐下去,我们这就去办。”在场的大臣也跟着附和起来

他们也不说李元的办法有道理,那岂不是显的自己很无能?反正就说开凿黄河有好处就行了。

李世民见他们都同意了,便点了点头:“好,那你们去做吧,本王这边,也要派人去京城,让父皇在拨一些粮草来,这开凿黄河,恐怕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所需粮草巨大啊。”

李世民这样说着,心里却是隐隐有一些压力,朝廷的粮草,够拨来吗?万一不够怎么办?

“…………”

李元店铺的生意越来越好,每天的进账都很可观。

如今的李元,身家在整个长安城虽说不是最多的,但他也算是步入了顶级的行列。

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步入到这个行列,在整个大唐,都是少见的。

而,只要给李元足够的时间,他成为大唐的首富那也是迟早的事,

不过,李元虽然有钱了,但长乐公主觉得只是这样还不够。一个男人,只赚钱是不行的,还应该有权才行,或者说,应该做一些功绩来光耀门楣。

所以,长乐公主的意思是,给李元寻一个职位,让他做官。

她把这个情况跟叶小天说了一下,李元听完之后,连忙摇头。

“做官?不好吧,我以前只是个商人,官场上的事情不清楚啊,万一做错了事情,得罪了人,反而不好。”

听到这话,长乐公主顿时就撇了撇嘴,道:“我还不知道你?只怕野心大着的吧,不然何以要去投靠秦王?你想做事,现在就应该有一些能够让秦王看好你的筹码,只是医术高,能发明一些东西还不行,治国方面,你必须有一些,你也不用做什么大官,先去历练历练,怎么样?”

长乐公主虽然是商量的,可听起来又不像。

她的态度还是很坚决的,李元必须去做官。

看到这种情况,李元也只能无奈的点了点头。

李元同意了,长乐公主立马就去安排。

作为公主,要给自己的驸马求一个官来当当,根本就不是难事。

她进了宫。

李渊见长乐公主来了,有点好奇。

“长乐怎么来了?”

“父皇,儿臣来有事。”

“说吧,什么事?”对长乐公主,李渊还是很宠信的。

“是这样的,李元整天就知道看病做生意,这有损一个驸马的威严啊,驸马怎么能做这种事情呢,所以父皇您是不是该给他找点其他事情做呀?”

长乐公主说的比较隐晦,不过李渊一听就明白了,而他也觉得李元的确需要做个官,整天无所事事也不好,毕竟自己对他的印象是越来越好。而且其他驸马,不都有自己的职务吗?

“你说的也有道理,那你觉得给李元一个什么官位比较合适?只要不是三品以上的官都没问题。”

长乐公主想了想,道:“要不让他去户部任职吧,儿臣也觉得,驸马初入官场,官职不能太高了,应该让他慢慢历练,做个户部主事就行了。”

听到长乐公主这话,李渊倒是愣了一下,他以为长乐要给李元要个侍郎的官职,若长乐真开口,他倒也会给。

没有想到,长乐公主只是要了一个六品的户部主事,这六品官虽然不小,但对一个驸马来说,还是有点辱没了身份。

只是长乐公主说的也有一些道理,李元此前只是个商人,从来不曾当过官啊,一下子让他当太大的官,反而有些不妥。

主事在户部,负责各种实际的工作,最是能够历练人的能力啊,让李元去历练一番也好。想过这些,李渊点了点头:“好,那就让李元去户部做主事吧。”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