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曼妮和毛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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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闷的夜风从车窗里吹了进来,吹动着曼妮的长发。她仰躺在福特轿车的座位上,头靠着我的肩膀睡着了。

我小心驱车驶上一条笔直的街道,路过一个又一个灯火亮丽的街口。照在她脸上的灯光,在我的余光里不停地闪没。

等我将她扶进坐落在香蜜湖畔的居所时,已是九点时分。我刚刚站到门前,毛瑟正站在房门的光影中间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俩。

我苦笑着朝他点了点头,轻轻地扶着曼妮在沙发上躺下。我蹑手蹑脚地跟随他走入书房。成堆成堆的书籍和案宗散落在书桌的四周,这让书房里本就昏暗的灯光更显黯淡。我闻着空气中浓烈的烟酒味一阵头疼。

“我想我们得谈谈。”我说。

“那只巴西獒犬是我的最爱。”他示意我坐在他的对面,一只手不停地抚摸着牛皮质地的沙发,就像抚摸着另外一只巴西獒犬。另一只手递给我一杯酒。

他宽大的下巴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大概有十来厘米,疤痕光滑,像被太阳蒸得发青光的水泥小道,直达下颚的软皮底部。额头的川字纹很深,动怒的时候和撅起的上嘴唇一样令人印象深刻,会让你突然想到一只突然撅起的泼猴屁股。

他穿着一套律师惯有的铁灰色睡衣,扣子扣得很整齐,眼里闪着谨慎的光芒。他在业界是出了名的强横得不得了的家伙,所以我们叫他“毛瑟”。

“我说毛瑟,生命就是一阵剧痛而已。”我将杯中的酒倒进烟灰缸里,重新斟上满满的凉白开,借着房间阴暗的灯光点燃一支香烟。

我望着一只从他袖子里钻了出来的蝴蝶刺青。

“它是一条凶猛的狗。”

“再凶猛的狗也不过是一条狗。”我点了点头,随手拿起书桌旁一本名字叫作《朗读者》的书翻了起来。

白色的硬质封皮上赫然写着德国作家哈德.施林克的名字。

我看着密密麻麻的印刷字体就像一群苍蝇叮着一块腐肉,毫无兴致地将它放回原处。

办公桌旁边摆满了法律文书和一摞一摞杂乱的废纸,上面还随意地摆放着几只红屁股印章。

一盒血块一样的印泥敞开着,发着刺鼻的蓖麻油脂味。

一盆有小男孩脑袋大小的仙人球被搬到离桌子很远的角落,就在他的置衣架旁边。

我略微转过身子,翘起一条腿坐着,朝着那个方向出神。

“你送的仙人球粗鲁地扎中了曼妮的屁股,就在这桌子上,全是血。”他朝角落欠了欠身子,看起来像是在开玩笑,他伸出舌头舔了舔上嘴唇,好将粘着的酒液收拾得一干二净。

“我们他妈的被警察盯上了。你却跟我提针扎屁股的游戏。信鸽被杀,钱庄被洗,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办到的事。说不定明天就是我俩的死期。”

“我们要格外小心些,但小心并不能代替我们完成每一件事情,你更小心的目的只是为了付出更小的代价。你出生在道上,你比任何人都懂得这个道理。”

“那么,还有哪些更值得小心的东西?除了我应该做的每一件事,抛开我身上的持有物,金钱,勇气,运气,或许还包括兴趣。”

“人。敌人,也许说是道上的对手更确切,连同女人都要涵盖在内,也包括我。在你没有弄清楚他们到底需要什么的时候,你说不上真正了解一个人。”

他又咽下一口酒,将酒杯轻轻地放在桌面上,他收回手来交叉在一起,一只大拇指不安分地动了起来。

“还包括一只巴西獒犬。警察冲撞大门之前,它被它软绵绵的东西堵住了耳朵,它连哼都没有哼。所有长着软东西都令人感到费解,你以为他会坚持得很好,但就是在关键时刻开小差。这么说我得收紧我的裤裆了。”

“不是警察。”他停了下来,上身往后靠在沙发上,有些迟疑地看了我一眼,旋即抬头望着天花板上垂下来的古铜色吊灯,“你知道,在警察局找人很容易,连个绿头苍蝇都登记在案,可我没有找到他们。天杀的,我在警察局里找遍了,他们像是被洪水冲进了太平洋里。”

“除了警察会是谁。我们被出卖了.......”我的心突然收紧了起来,我斜着眼睛望着毛瑟的宽下巴,在他喉咙的地方转了又转。

“只是想要拿走想要的东西而已,没有人想着要出卖你。黑道准则不像是法律,它只针对一小部分人展开行动。你被人盯上才显得你更加具有意义。”

他仰起头来,身子却没有动,脖颈处的皮肉纹理在暗光下格外显眼,一圈一圈的,像被刚刚割开的伤口。

“不。我不想成为你说的那样,不想麻烦缠身,我只是一个跑腿的小马仔。我天天都在抱怨深圳该死的热天气持续的时间太长了,容易让人心绪不宁。你大概还能为我做点什么。”

“我的义务只是把钱洗干净,像刚从口袋里掏出来的一样,顺带解决一些小麻烦。你应该给七叔去个电话,但这不是我应该关心的事情了。”

他在说到小麻烦的时候略微加重了语气,就像在给我强调什么,或许也只是为了和他表现出的为难的表情能搭上调。

他用力地翘了翘肥厚的上嘴唇,将桌上的电话机推到我的面前,他替我提起话筒。

“他只是老头儿。他大概会嘟着嘴巴朝着话筒呼气,听我把话说完,然后尖着嗓子和我说,小伙子,你做得已经够好了。”我按住了他的手,话筒重新盖在话机上。

“交给我们自己处理。”

“如果是这样,我只能告诉你,错过的东西永远比看到的多。你得打起精神。”

他拉开抽屉,拿出一串笨重的钥匙链,上面扣着一枚金色的钥匙。钥匙个头很小,反射的金光有些晃眼睛。

他将钥匙链丢到了我手中。

“这是什么?”我有些疑惑地望着手中的金钥匙,用两根手指搓弄着它毫无温度的表面。

“如果遇到麻烦。”他干咳了一声,顿了顿,压低嗓音,“我是说那种无法解决的麻烦,记得拿着钥匙去找少校。”

“打手行的大掌柜?保管我所有契约和钱财的铁皮柜?”

“你说话真恶毒,他或许能帮你一次大忙。这只箱子不用再送出去了。里面的现金足够你生活好一阵子。”他朝我点了点头。

从背后拖出一只崭新的牛皮箱子,用脚将箱子推到我的面前。

我伸手抚摸着那口镶着金边的牛皮箱子,抬头不住地打量着他。

他的眼光有些疲惫,还带着躲闪的意味,差点被埋进暗光下的黑眼窝中。

他用夹着烟的手指朝着门外指了指。我疑惑地看着他很久,我以为他有些疲倦了。

在和我短暂的对视之后,他偏过头去。我走到窗户旁边,随手拉开窗帘,望着远处灯光璀璨的夜景发呆,然后转身,踩着自己修长的影子一步一步走出书房。

“你们是朋友的,对吗,你应该好好照顾她!”他并没有向像往常一样将我送出门外的意思,等我走出房门时说道。

沉默了大概一个呼吸,他旋即又说:“你应该少喂她喝酒。”

“你对她好点儿。说不定哪天你会再也见不到她。”我瞟了一眼睡得正香的曼妮,拍了拍手提箱,权当向毛瑟道晚安。

我轻轻地关上大门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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