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小编人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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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真是个人才啊。

他眼前一亮。

此人,真是个人才。

报纸,面对普通百姓,最重要的是什么?

插……图。

金瓶梅之所以爆火,就是因为插图逼真,这家伙之所以这么书这么火,也是因为他画的插图栩栩如生。

当然,不能在报纸上搞那种插图,太过低俗,但其他的可以啊,加一点插图进去,更能吸引一些人的目光。

沈黎看向小二,似笑非笑道:“你这书,哪里买的?”

小二有些不好意思道:“是在半山坊的西边,东林巷尾。”

“作者,是这个人吗?”

“正是。”

姜尤看了一眼后,连忙捂住眼睛:“真是有辱斯文。”

沈黎哈哈大笑,打了个响指道:“行了,最主要的人才,找到了!”

“那接下来干啥?”

“集合人马,目标,东林巷尾!!!”

……

……

……

东林巷尾,一个青年愁眉苦脸的看着外面。

院子内的孩童互相打闹,而妻子在辛勤的扫着院子,扫到他做的台阶时,用笤帚用力的拍打他:“滚开!”

青年叹口气,悻悻走开。

妻子还是不解气,一边扫一边阴阳怪气道:“结婚前说我养你,结婚后一个子都挣不到,废物!”

青年理亏,硬着头皮辩解道:“那仙平的女孩子,最近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好久都没来买书了。”

仙平的女孩子,自然说的是小新。

这种小黄诗是禁止的,虽然没有出台什么律法,但被那些读书人不齿,一旦他出门摆摊被抓,必定被掀了桌子。

所以他只能在街头巷尾卖书。

可能买得起书的人,大多都是手里有两个钱的,这种散卖,只能让他平日勉强维持生活。

这种书,根本不可能大面积的传播。

真正的大客户,是小新。

那个一买就是一整箱的女孩,为他家做出巨大贡献,而且从来不讲价。

当初也就是小新在仙平狂买他几箱书,他才买了房,还娶了老婆。

后来小新来到京城,他也举家跟过来,然后沈黎又忙,没管这些事,小新便撒开了欢的买,看一本丢一本,只要青年敢写,她就敢买,以至于后来钱不够,只能拿沈黎的生活费买书。

然后还有囤积春药。

现在小新回仙平了,他断了收入来源,一家人都快饿死了个球的。

青年自是笔名欺生的。

他摇头叹息,仙平现在万万是回不去了,那帮人,视沈黎的话为圣旨,现在他的书在仙平人人喊打,根本没他立足之地。

好在他的名头渐渐打响,每日也有三五个人来买书,也挣了个三五十文钱。

正当他愁眉苦脸时,大门被人敲响。

他喜形于色,清清嗓子道:“买书么?”

“买。”

“买多少?”

“三十本。”

“一本十文,一共是三两银子。”

“这么贵?你这书包色吗?”

“老板,现在的书,都是印刷的书,我卖小黄书的,能卖你正经书?”

围墙外面,一本书飞进来,却是两半。

欺生看着地上署名自己的书,瞳孔微缩:“我草你撕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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