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曝光犯罪儿童(1 / 1)
关于南粤火车站假军人气焰嚣张的采写文章发表后,在南粤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一点从我们《星报》的发行量上就可以看出。刘小军汇报说,各个报摊反映,报纸一出来就销售一空,很多读者想买我们的报纸却买不到,报摊的摊主们纷纷要求我们加印。
伊总编经过考虑,然后通过报社领导层研究决定,临时加印一千份报纸也被抢购一空。
这还只是报纸的发行状况。
由于报纸报道了假军人在火车站的嚣张行径,不但市里和省里的相关领导也都重视起来,就连军区的相关部门也格外重视。
为此,经过多方的联动和配合,军区方面为了澄清事实,确保驻军在本地的声誉,专门成立了打击假冒军人违法活动领导小组,重点是针对火车站假冒军人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有力打击,很好的维护了南粤军人的形象。
为此,我们的报纸被相关的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了表扬,在南粤的诸多报刊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而我,也再一次受到了报社的表彰,除了稿费,还另外拿到了一笔高出稿费好几倍的奖励。
这,让我再一次飘了起来。
于是,我把采访的目光又一次放在了南粤火车站,写下了又一篇头版头条的新闻性文章《开放在南粤火车站前的恶之花》
我的文章是这样写的——
明天是六月一日,儿童节,这可是阳光、鲜花、彩球、歌声、红领巾汇织起来的的美丽日子呀,我却坐在报社的编辑部里写下这个完全不合时宜的题目,心里是在不是滋味!然而,这个题目,是我在采访的过程中就出现在脑海里的,而移植到白纸黑线的方格稿纸里时,已经是午夜时分了。我欲行下文,眼前却有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影子晃来晃去,由虚变实,再由实变虚,最后幻化成血淋淋的一群,活生生地挤进我的方格稿纸,齐声发出天问:谁来救救我?
我方寸大乱,慌乱地下了整队口令,才有了稿纸上歪歪扭扭却基本成形的队列——
蒋某——14岁,安徽省利平县纪轮乡人,在南粤火车站行窃7次;
叶某——14岁,四川省岳池县新华乡人,在南粤火车站抢劫金耳环8个;
牛某——14岁,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县人,在南粤火车站枪耳环、项链,记不清次数和数量;
栗某——13岁,池县断桥乡人,在南粤火车站三十多次;
李某——12岁,湖南省邵阳邵东人,在南粤火车站抢、窃五十多次,得手金项链、耳环、手表等三十多件……
这是南粤火车站派出所提供的一份案卷记录,他们干这些的目的都很单纯:为了吃饭,为了吸白粉……
十几岁的孩子,本应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该是爷爷奶奶的绕膝顽童,背着书包上学堂的学生,缘何要背井离乡前来南粤火车站成为罪恶之花?
在便衣警察“大老韩”的帮助下,我怀着一种说不清的心情对一个14岁名叫“哈巴狗”的孩子进行了采访。
“哈巴狗”的名字是别人送给他的,他的原名叫叶某某,四川人。两岁时母亲病死,他年纪小,不记得母亲的模样。上学读书到六年级,成绩一直很好,但他的父亲不让他继续上学,带着他到处跑,最后到了贵州。他父亲做小生意,赚了点钱,就娶了当地的一个女子为妻。这个后妈为人粗糙,脾气不好,对他非打即骂,甚至不给他饭吃。后来,他的父亲因为盗窃被判刑坐牢了,那个后妈也卷了财产跟着另一个男人跑了。没人管他了,他就怕我火车来到了南粤市,在火车站捡破烂,认识了一帮子跟他年纪差不多的小孩,被一个“大哥”养了起来,那就住在火车站附近的三元里。他不知道别的小孩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大哥叫什么名字,只知道那些小伙伴的外号是“小湖南”、“小云南”、“麻花”、“猪八戒”、“小迷糊”、“高手”、“大侠”、“飞毛腿”……
他们弄来的钱包、项链、耳环等都交给大哥,大哥就每次给他们十块钱吃饭喝水。谁干的好,大哥就奖励谁一小包“白面儿”。他们觉得那“白面儿”好吃,越吃越想吃,越吃越上瘾。大哥就拿“白面儿”对他们进行奖励或者惩罚,不好好干,不给饭吃,不给“白面儿”吃,晚上还不给睡觉。入伙第三天,他就开始在火车站广场以及附近的地方抢妇女的金项链。第一次失手,被警察抓住,关了7天,送收容8天,后来被大哥花了三百块钱保释出来。他用了半个月时间作案,才还清了大哥保释他的钱。后来,他凭着聪明机智的劲儿,多次作案得手,很受大哥的器重……
采访“小迷糊”时却不怎么顺利,他一口咬定自己的父母早死了,老家在哪里他自己也不知道,只说自己在火车站已经好几年了,偷抢的东西多了,自己也不记得了,反正就是为了吃饭,为了吃大哥给的“白面儿”。
问他想不想读书将来做个好人,他一脸不屑地说:“啥叫好人?没见过!你们枪毙了我就好了,不枪毙,关几天没所谓,出来后,我还跟着大哥混,有吃有喝的,啥都不怕……”
我问“大老韩”:“为什么不把那个所谓的大哥抓住?”
他说:“抓不住,别看这些小孩子,一个比一个嘴硬,他们把那个大哥当爷爷,怎么问都不交代,根本就不知道那个所谓的大哥在哪里!”
最后,刑侦中队的于队长说:“尤其是最近的一段时间,在火车站频繁发生妇女被偷、被抢耳环、项链、首饰等,一个月就九十多起案件,受害人都是女性乘客,而且所有的报案都说作案者是一群年轻的孩子。这个问题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经过几天的侦查,我们大概掌握了这些少年犯罪的情况,他们分散住在走马岗、梓元岗、三元里一带的建筑工地里,白天来火车站作案,抢了女性的项链、耳环和首饰,然后撒腿就跑,有的是选择旅客上车时抢劫,得手后跳下月台就跑。他们偷窃或者抢劫来的东西,就直接交给他们的所谓大哥,换取饭钱和吸食白面儿的钱。掌握了这些情况后,我们采取了统一行动,出动了八名警察和十二名保安,抓获了这十四个,可惜呀,他们的所谓大哥从来不和他们一起住,都是单独联系的,所以没抓到。”
于队长最后说:“这些孩子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得不到正常的父爱和母爱,他们是被家庭和社会抛弃了的一群。我恨不得发明一种针剂,把这些孩子挽救回来,让他们过上正常人的日子,让他们有一个良好的未来……”
写完这篇采访文章,已经是佛晓时分了,掩卷沉思,我实在难以平静自己的心情,只觉得内心深处好像有一块石头在压着,隐隐发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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