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流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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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熬不住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一个父母官来负责。

即便这样,到了第十天的时候,罗明秋算了一下自己的支出和预备支出,竟然已经达到五万两之多。

这些钱是半个月之内就会花完的。

主要用于采购纺织用品,麻和蚕丝等等,以及食物,农用和公用工具。

要知道建房,还是自给自足的。

钱花出去了,好歹自己算是抽出了身子,安顿好下属之后,就不用太过忙碌。

管理一万多个人,原本村上的每一个群众,基本都被罗明秋赋予了职责,这就涉及到一个公司的体系化管理。

有了体系化的概念,对罗明秋来说,也不是多么难办。

已经有了之前的合作社,罗明球很干脆的,在家门口挂上罗氏集团的牌匾,合作社参股,自己是董事长,李幺娘,苏怡如,黄冈,胡叔,甚至连李小三都拉了进来,做董事。

小事自己决定,大事董事开会。

罗明秋好像很容易就回到了上一辈子成功人士的身份,可是这个身份的含水量太大了,自己连一项有收入的业务都没有。

顶多是做了一回扶贫办的项目部部长。

而也如很多的老板一样,做小布局的时候,他是知道的,等真正一个体系成长的这么巨大,那就没有一个人能够理清里面的所有细节了。

可是出了任何问题,却需要他来负责。

有一个名人说过一句话,不热衷于甩手的人,是做不了掌柜的。

所以罗明秋也不管他们会不会,只要有个人敢于毛遂自荐,恰好那个位置空缺,那就让他去干好了,一次错两次错,十回百回就不会错。

一来他愿意做一个甩手掌柜。

二来他也无法不甩手了。

西丛林当中,汇集了超过3000人,每天要运送粮食,就算是对于人烟稀少的太渊山来说,动也非常大,要不了多久,可能就会引起官府的目光。

知更鸟等人悄无声息的为他们送兵器,都是从黑市上采购的,但是这么大的采购项目,同样也会引起黑市的震荡。

罗明秋已经从和胡叔的家长里短之中,得知了他们玉门土匪的聚集地,现在不动手,更待何时。

罗明秋和李幺娘与苏怡如惜别之后,趁着夜幕下山。

…………

张家的不灭灯火,已续数日。时间,退回四天前。

青灯古盏,一个年轻人伏案观察。

年轻人不到30岁,剑眉星目,俊秀朗逸,身后站着两个巨型黑汉,留着大胡子,似乎都是外邦人。

个个背负着弯月形古怪兵刃。

“大爷,您回来都三天了,看出什么端倪没?”

一个大汉打了打瞌睡,有些不耐烦。

年轻人轻轻摇头,道:“我回来时,父亲和二弟的尸骨已寒,而且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就连酒气都散了。”

“按照二娘所说,似乎真是酒醉死的。”

“那些所谓的泥步伐,墙壁留书,似乎有点疑人心智的样子。”

“东庄田,被搜刮的一干二净,明显就是那些难民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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