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开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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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市总是苏醒得太过于早。

昨夜的浮尘还未来得及平定,甫暗下的路灯似是仍有昏黄色的灯光要透出来,细看时却是晨曦的折射。并没有太多人会注意到这样的场景。

年轻的白领裹着风衣在街边等待公车,妆容精致却遮不住满脸沉重的倦意。轿车一辆又一辆呼啸着过去。

里面乘坐着的是这个城市里略微富裕但是依旧每天疲于奔命的中产阶级们。

而这个点上,通常不太会出现“上层人士”的影子。更多的,是牵着孩子的母亲,玩命似的一路狂奔的害怕迟到的公司小职员,骑着电摩打算出门办货的大叔,等等等等的小角色。

路边的早餐店永远人满为患,呼喊声此起彼伏,所幸老板娘早练就过耳不忘的神奇本领。

其实哪里不是人满为患。公车站、地铁、超市。各种的交通路线像蜘蛛网一样覆盖到城市每个角落。一批又一批的人像货物一样被装卸着。

城市有如一个繁忙的空壳。大家都在奔忙。奔忙着各自艰难的生活。

在一个出租屋里,白仓缓缓睁开眼睛,瞟了一眼闹钟,七点四十分。

他又闭上了双眼,想要挣脱被子的封印,但却无济于事,于是,白仓决定勉为其难的再睡五分钟。

滴答,滴答,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

白仓依然还在梦中。

”时间都去哪了,还没好好......“

手机铃声响起,白仓被吵醒了,伸出了一只手去拿手机。

接通电话后,那边传来了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

“喂,白仓,你还干不干了!现在都八点半了,酒吧规定八点钟上班,你这都还没来上班,我猜猜,你现在不会还在床上吧?”

听到这话,白仓瞬间清醒了过来,镇定的说道:

”怎么可能,我现在已经在路上了,只是路上有一点点小堵车而已。“

“是吗,那你视屏给我看。”

白仓感觉现在有点小慌,但是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杰出青年,他自然有应对的办法。

只见,他迅速换好了衣服,来到了另一个房间。

这个房间里,四周的墙壁,合起来居然是一幅在高架上堵车的壁纸。

房间里,白仓坐上了小绵羊,开启了视频。

一顿操作过后,白仓终于糊弄过去了。

他收拾了一下东西,就骑着小绵羊,一路狂飙到酒吧门口。

到了酒吧后,他直接顺手拿起了酒吧的免费点心,当作早餐就吃了起来。

酒吧里,在被老板一顿臭骂后,白仓就开始了今天的工作。

大家好,我叫白仓,是一名调酒师,在不久之前因为我工作所在的那个酒吧倒闭了,所以我只能另谋生路,找了另一个酒吧。

然而,我忘记了新酒吧的上班时间是八点钟,之前那个酒吧的上班时间是九点钟,所以,我就睡过了头。

现在,是我在这个新酒吧里工作的第一天。

只是,我感觉我现在有点小慌。

此时,一个戴着面具的黑衣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叫他调了一杯最烈的酒。

白仓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调好了一杯自己目前能跳得的最烈的酒。

本来以为他会把面具摘下来喝酒,没想到,在他端起酒杯到面前的的时候,居然出现了一个漩涡,把酒吸了进去。

”呼~“

他深呼了一口气,说道:”酒不错,看来我们很有缘分。希望你会在可以在接下来的旅行中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白仓听得一头雾水,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自己的脚下出现了一个漩涡。

那个漩涡产生了巨大的吸力,把他吸了进去。

白仓的意识渐渐模糊,他现在还不知道,漩涡把他带到了另一个世界。

荒野戈壁,文明触及不到之地,遵循着大自然最原始的规则,四处都弥漫着自由的味道,狂野的气息。

山海湖泊,大自然的一切构成了最基本的荒野之地。而荒兽给荒野带来生机活力。

当然了,对于那些被家族扔到荒野之中的人们来说,它们还意味着危险。

落日镇,人类文明与荒野交界线上一个普通的小镇,说是小镇也不过是镇上的居民的自我安慰,按照人类帝国的标准,常驻人口不过一百余人的落日镇,只能算是一个小村庄而已。

走投无路逃亡荒野的罪犯,竞争失败进入荒野企图最后一搏的贵族子弟,还有以猎杀荒兽为生的荒野猎人,造就了落日小镇畸形的繁荣。

荒野酒馆,就是这种畸形繁荣的主要受益者,罪犯在这里喝壮行酒,贵族子弟在这里饮苦酒,荒野猎人则把这里当成第二个家。

两年前,荒野酒馆里多了一个黑发黑眸的调酒师,他叫白仓。

一块抹布,被一只普通的手用力的擦洗着榆木柜台,白酒与红啤酒洒落造成的污迹被艰难的抹去,白仓一丝不苟的清理着自己的岗位。

现在是清晨,宿醉的酒鬼们还在酣睡,酒馆没有什么生意,而酒馆的老板,一个胡子拉碴的大叔,还要一会儿才会过来,足有数百平米的酒馆中,只有白仓一人。

将最后一点活忙完,打量了一番重新变的整洁的酒馆,白仓吐出一口浊气,扫了一眼酒馆外躺了一地的醉汉,黑色的眸子亮了亮。

白仓未来之前,胡子大叔的规矩是所有在酒馆里醉倒的客人,在午夜关门之后,全部扔出酒馆。

天明之时,来开门的胡子大叔会一脚一个将他们踢醒,用能够吵醒整个镇子的大嗓门叫他们进来继续喝酒或者滚蛋。

白仓来了之后,规矩依然是这个规矩,不过中间多了一个流程。

走出酒馆的实木拱形大门,白仓伸出右手,在每个醉汉的额头摸了一下,期间不乏警觉者猛的睁开双眼,但看到是白仓,就又重新瘫倒在地,不再理会。

据说白仓被胡子大叔捡到时,瘫在酒馆外面的酒鬼中,浑身发着高烧。

若不是胡子大叔关门后发觉这个黑发小子呼吸不对,摸了他额头一把,白仓早在那个寒冷的夜晚无声无息的死了。

所以,白仓便养成了一个习惯,睡觉前和早晨干完活后,都要看看这些醉汉们是否生病。

酒馆外醉倒的汉子足有十七八个,大多是穿着皮甲裹着披风的荒野猎人,少数几个内里衬着丝绸衣服,这是被家族扔到这里的贵族。

至于在帝国境内走投无路的罪犯,他们都是匆匆忙忙的在酒馆采购一批生活物资后,便以最快的速度离开。

白仓的动作很敏捷,在躺得七荤八素的醉鬼间敏捷的移动,脚上没有带起一丝灰尘,当白仓的手掌触碰到最后一位醉鬼的额头时,不知为何。

他的脚下微微一顿,小镇的土地上被深深的印下了一个脚印,白仓黑色的眸子微微眯起。

发现这是一个落魄贵族子弟,长相极为俊朗,五官俊美如同大理石雕塑一般,还有着一头金色波浪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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