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想把最好的,都给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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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足足六套秋衣,时柒犯难了。

其中四套是初秋穿的,布料很轻薄,另外两套稍微厚实一些,但这颜色……

一个比一个艳!

一套是桃粉色的,一套是玫红色。

用绣娘的话来说,就是小姑娘家家就应该多穿些鲜艳的。

绣娘的意思时柒明白,觉得她已经是王爷的女人了,就应该穿得跳脱一些,好吸引主子的眼球。

但时柒更偏爱一些浅淡的颜色。

那套淡青色的衣裳,她穿的次数最多,其次是月白色,浅粉这件她今日也是第一次穿。

不过都太薄了,这两日的确气温骤降,从百兽园回来不得冻着啊。

时柒摸了摸两件衣裳的料子,玫红色那件更厚实一些,但……实在太艳丽了。

若是到了百兽园,那她可真成了万树林中一点红。

桃粉色那件还有银色的滚边做平衡,稍微好一些。

等时柒穿着那件桃粉色的衣裳一露面,圆厅里几个小丫头都愣住了。

讲真,前世今生这是时柒穿过最艳丽的衣裳,一时还有点不适应。

面对几人惊诧的目光,时柒捏了捏袖口,有点紧张。

会不会太招摇了?

狗……王爷见到了,该不会又觉得她脱离了奴籍,就开始撒欢了吧?

如此想着,时柒迈入存心院。

刚一跨过高高的玉石阶,便瞧见院子里那格外醒目的——

一个身着紫红色深衣的男子。

这……

时柒低头瞧了瞧自己身上的衣裳,不知是不是错觉,有一种情侣装的感觉?

上次去百兽园穿青色可能是恰巧,但连这种色系都能撞上,总不会还是意外吧?

在时柒怔愣的同时,嬴彻也在打量着身穿桃粉色衣衫,格外娇艳的少女。

那布料是寸锦寸金的罗绮制成的,工艺十分复杂。缎面上之所以金光闪闪,是因为里面都是由暗金线手工穿进去的。

裙摆上点缀的银丝,并非简单的银线,而是晶石碾碎后制成的丝线。

此时在阳光的照耀下,那丝丝缕缕的晶石如星河一般闪耀,光艳似流霞。

这料子是西域进贡而来,狗皇帝原本要赏给宠妃,姬皇后可以不争宠,但是独一份的东西,她若是得不到,也不可能给后宫之中任何女人。

宴席之上,顺水推舟,让狗皇帝赐给了他。

嬴彻对于狗皇帝赏赐的东西,除了女人之外,来者不拒。

这料子在尚衣房存了得有两年了,若非他授意,哪个绣娘敢拿出来给一个小丫头做衣裳。

不过,是真好看。

趁着那张俏丽的小脸越发娇美。

他忽然有一种想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的冲动。

小丫头的审美还不错。

这样华美的罗绮,若是戴多了珠宝首饰,反而会喧宾夺主,显得多余。

之前他赏了许多狗皇帝赐的各类首饰,她倒是都没用。

只戴着一对银色的耳坠,连个发簪都没用。

嬴彻哪里知道,时柒才没有考虑什么审美的问题,只是因为这衣裳原本就很艳丽,她在拼命地捯饬一番,哪里像是去百兽园的,活脱脱去参加选美吧?

“走吧。”

嬴彻迎着晨光缓步走近,时柒被他晃到了眼。

本来狗男人长得就很妖孽,穿得这么鲜艳,是要揍嘛呢?

“王爷,咱们两个,是不是太招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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