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冤魂十三问(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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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师父走后,方选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这本《冤魂十三问》。

开篇第一句就是:世间凡虚妄之事,皆因情起,又遇情终。天道昭昭,察人之渺小,岂可万事皆明?吾穷其一生,走访天南地北,收录奇案无数,纷纷以愚思破之,唯此十三问,难以明了,此乃平生憾事。故而撰录成书,愿后来之人助之破之,呼哉!

方选大概明白了,这书应该也是一位破案高手所著,只是不知此作者为哪个朝代之人。

他继续往下看去。

开头记载的第一个案件,叫青州烹尸案。

话说,在青州有一个叫青水村的地方,这里山清水秀,民风淳朴,村民们安居乐业,但是,在某一天,有一个叫赵四的村民,跑到县衙去报案,自己家的锅里面,煮着一条人腿。当地县令听了,立马带领一干人马,到现场去了解情况。

到达赵四家中,捕快们打开赵四说的那口锅,果然在锅里发现了一条人腿。真是残忍至极,围观的村民哪里见过这么残忍的状况,纷纷受不了跑到一边呕吐了起来。县令立马命人将这口锅带到府衙当中,并将报案人赵四控制了起来,并将赵四列为第一嫌疑人。

第二天,县令提审赵四,说道:“赵四,你可知罪?”

赵四立马吓的瘫在地上,:“大人,我是冤枉的啊,这人可不是我杀的啊”

县令一拍桌木:“人腿在你家中的锅里煮着,你还敢喊自己冤枉,来人,大刑伺候!”

赵四听见要大刑伺候,赶忙跪在地上说道:“大人,小人有话要说!”

“有什么话赶紧说”

“大人,那人腿虽然在我家里的锅里面,但是确实不是我煮的啊,我也没有杀人啊。小人于四日前离开家中,直到昨日才回来,刚刚回来就发现家中出了这档子事,于是赶忙跑来报案,我怎么可能杀人又煮尸呢?”

县令疑惑的问道:“哦,你说你四日前离开家中,可有人证?”

赵四赶忙说:“就在城南,那是我岳父岳母家,他们可以证明,这几日我一直在岳父岳母家里住着,对了,我岳父叫王九”

县令立马差人将城南的王九带了过来。

“王九,我且问你,你可认识此人”

“回禀大人,此人是小人的女婿,他叫赵四”

“那前几日,赵四可一直待在你家?”

“回禀大人,是的,赵四于五日前和小女王燕一同来探亲,赵四昨日早晨才从我家离开。”

“赵四,你妻子呢?为何昨日未曾见到?”

赵四听见县令老爷的问话,赶紧说道:“回禀大人,我妻子还待在我岳父岳母家中,昨日未曾和我一同回家。”

赵四话音未落,就听见跪在旁边的王九说道:“什么,我女儿不是跟你一起回家了吗?”

赵四听见王九这么说,疑惑道:“昨日我走时,她说还要在家里待几日才回去,你就在旁边听着,她什么时候跟我回家了?”

王九说:“就你在出门不久后,燕儿说出来太久了,家里的庄稼需要打理,怕你一个人忙不过来,就跟你前脚跟后脚,回去了。”

赵四疑惑,“那我就不知道了,昨日在路上并未遇到我妻子,回到家中就发现了这档子事,我第一时间跑到县衙报案,并未发现我妻子。”

县令一听双方的证词,就让捕快去青水村找赵四的妻子王燕儿。

然后说道:“王九你且回去,这几日不可出远门,等待我随时传你问话。”

王九不敢多言,瞅了一眼旁边的女婿,然后退了出去。

“赵四,且等你把你妻子寻来。如你真的无罪,自然可以出去,如你有半句不实之言,罪加一等。”

“来人,先将赵四关进大牢,退堂!”

等下午时分,捕快匆匆忙忙前来禀报,说是没有找到赵四的妻子王燕儿。

这时,旁边的师爷对县令说:“大人,看这样子,赵四和王九不像是骗人的,如赵四真的杀了人,那他为何还要多次一举前来报案呢?我建议应该从这条腿开始调查,先查一下这被杀之人是谁,后续再做打算。”

“有理,来人,去将仵作叫过来,我有事问他”

不一会,仵作进来了。

“验尸情况怎么样?”

“回禀大人,这腿被煮过,已经分辨不出任何有用的线索了。”

“那这腿的主人是男是女,年龄可否知道?”

“回禀大人,从骨头来看,应该是女人的骨头,至于年龄,没法分辨出来。”仵作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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