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改一字救命(2 / 2)
地保告诉里正,然后通知县衙,县令来得也及时。毕竟是人命关天,非同小可。
很快,斧头帮鼻祖林嫂被抓,她的这一斧头成就了她的侠女梦想,不少百姓欢呼,女侠斧劈流氓恶棍,不该抓走,抓走不该判刑,判刑不该执行。
总之想尽办法,让女侠留住性命。
县令对于百姓的呼求之声不知道如何处理,他很想从轻处罚女侠,可是,是人命官司,杀人者死,这是最朴素的道理。
县令想维护她,想留她性命,但是文书已经写成:“用柴刀劈死。”这个加盖了官印,无法再改。如果林嫂命大,没有判处死刑,也是无期或者有效期徒刑或者其他刑罚。
县令找到付颖。
付颖一看,这是老师说的案子,他问:“这个案子已经结案,就是能否保住林嫂的命。尽量从轻。”
“是的,巡抚大人,这里有个关键,就是这几个字,非常致命,用柴刀劈死。”县令言道。
“没关系,本官只需要加一点点,也看不出来有改动的痕迹,就能保住林嫂的命,也能避免徒行三千里。”付颖言道。
“额嗯,大人想要如何加一点呢?减一点肯定是不行的了。因为减一点就看出来改动了。这个不是合法,也会容易被上面看出来进行追究责任。”县令言道。
“只需要将‘用’延长一笔,变成‘甩’即可。”付颖言道。
“好,高,真高,不愧是高手!甩,就是过失,用,就是故意,用柴刀,就是故意用柴刀杀害包金牛,甩柴刀,就是在不经意,在情急之下,不得已而为之,相当于正当防卫的行为,而正当防卫,其是过失,不是故意,甩刀出去,没想去剥夺他人性命,只是失手,打中要害,命运不佳,运气不好,才导致死亡。”县令言道。
“正是这个意思。故意杀人的肯定要判处死刑,轻的也是发配三千里,打板子,如果是过失,就不会判处死刑,也不会判处非常严重的刑罚,可能会判决有期徒刑。”付颖言道。
“这样一改,就轻多了。巡抚大人真是聪明!下官佩服佩服!”县令言道。
“不必夸奖。”
“这里还有一个案子,不知道巡抚大人是否可以一并改了?”县令问道。
“这个案子是新的还是旧的?卜太师是否知道?”
“是旧的,太师不知道,可以事后再报,那个时候,卜太师可能会更满意和开心。”县令言道。
“好吧!什么案情?能一并说说吗?”付颖言道。
“是这样的。有一个农民交不起地租,因遇到旱灾,粮食绝收,家里人吃饭都成问题,更别说交租。地主贾仁义就去找他,要求交地租,他当然没办法交。贾仁义就说:‘反正你家没吃的,要锅也没啥用。我就拿走了。刚好我家的狗盆坏了,拿这口锅刚好给狗做喂狗的食盆。’说完,就不由分说,不顾农民的反对,公然拿走了农民家的锅。农民嚎啕大哭,贾仁义也不管不顾。农民一气之下,就跑去贾仁义家,拿走了锅。这口锅是农民家生活的必须品。结果贾仁义就告状告到县衙,理由就是:大门而入,明火执仗。结果就将农民抓起来,关在监牢,贾仁义暗暗得意。”
“后来怎么样?”
“后来,农民还在监狱里,贾仁义一定要追究责任。案卷材料已经弄好,加盖了官印,无法修改,就是内心不安,明知道农民有理,家里唯一的锅被贾仁义收走,农民一家老小怎样弄饭吃?”县令言道。
“是的。已经有了主意。将八字中的一字稍加一点,就能保护农民,并能拿走他家的锅还不犯法。他说的大门而入,明火执仗。其实可以在大上加一点,就成了一个字,就没事了。”付颖言道。
“大字上加一点,不就是犬字吗?”县令问。
“是的,就是犬。你再念念。”
“犬门而入,明火执仗。”县令念道。
“没错。你觉得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犬门而入,只有犬才行,人怎么能行?肯定是诬告。这样就能放农民回家,带着他的锅。至于贾仁义,可以追究其责任。就是追究贾仁义诬告陷害罪。让他认罪,并认罚,要不然,就不能让他消除嚣张的气焰。”
“是的,你很聪明,一点就通。将来大有前途。”
“多谢,多谢巡抚大人的肯定。”
“不必客气,我们都要学习才行。”
“巡抚大人,真的是绝顶聪明,天赐聪慧,让下官望尘莫及。”县令言道。
“哪里,哪里,县令过奖。都是卜太师的指教,不是卜太师,本官也不知道如何处理。”
“真是名师出高徒。从这两件案子,让下官明白了,办案有诀窍,一字之差,天壤之别,一点一划就能扭转整个案情,让蒙冤的伸冤,让好人得到释放,让坏人得到惩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理自在人心,先人造字,原来自有玄机。不仔细研究,还真不能发现。”县令言道。
“正是这样!为人父母官,都要处处为老百姓着想,尽量让公平正义得到彰显和体现。要不然,我们当官不能做到伸张正义,还不如回家卖红薯了。”付颖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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