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九耀落阳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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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撇开身后的僵尸群向那边冲过去。

那些僵尸吃了鲜血后全身突然长出白色的毛发,双眼泛着血红,牙齿好像也变得尖利了一些,最明显的是行动变得异常勇猛和灵活。

它们见了我,就像深海里的鲨鱼闻见了血腥味,都一股脑的扑过来。我的高阶桃木剑砍在它们身上就像砍在老树干上,只在它们身上留下一个白点,却反震得我手心发麻。

我不得不改变招式,改砍为刺,专攻它们的双眼和咽喉。

这两处地方是人的致命部位,对于僵尸也不例外,只要刺中了,再加上桃木剑本身的辟邪斩煞效果,基本上都可以一击必杀。

只是僵尸虽没有人性却不是没有脑子,它们天性有战斗的欲望,再加上这个诡异的地方阴煞之气极重,僵尸浸染在这里也不知几百上千年,它们原本就比别处的僵尸厉害了不知几倍。

我的桃木剑刚扎穿一个僵尸的脑袋,还未来得及收剑,斜刺里就伸出一只枯爪抓住剑尖,又有一掌拍在剑身上,“咔嚓”一声脆响,我十万块一柄的高阶桃木剑就这么断成两截。

“我……你妹!”

我心疼得不行,手上半截断剑照着它的脑门就丢过去,接着飞身而起,一脚踏在它胸i口,另一脚如旋风般踢向它的太阳穴。

“砰!”

这一脚是踢实了,那僵尸被我踢出两三米,却没有倒,而我落地的时候却没有站稳连连后退了三四步。

这时,身后的僵尸群也赶到,对着我的后背就是一顿挠。

身前吃过血的七八个僵尸也扑到,叉着双爪向我脑门抓来。

眼看着就要被围攻,我突然灵机一动,一猫身蹲下身子,前后双方的僵尸顿时撞在一起。

我趁着空隙从夹缝中钻出重围,回头看,只见双方的僵尸对我突然的消失明显都愣了一下,双手僵硬的保持前伸的姿式,全都转头看我。

现在不跑更待何时!

我甩开脚步往前跑,来到小美女出事的地方。这里除了掉落在地上的手点筒外,还有一摊还未干涸的血迹,血迹周围都是凌乱的带血脚印,除了这些什么都没有留下。

这就奇怪了!

按理说,如果小美女被这些僵尸分吃了的话,地上至少会留下一些衣服碎片,或者金属钮扣之类的东西,僵尸不可能把这些东西都一并吞进肚子里。

难道她还没死?

可地上的流血量,估计她身里的血液都流光了吧!

还是说,她也变成了僵尸?

我用手电筒照向身后追来的僵尸群,只见它们大多都穿着古代的衣服,个个面目可憎,有的脸皮都已烂透露出森森白骨;有的皮肉干瘪塌陷,只剩一张薄如纸片的黑皮贴在骨头架上;还有的是半骨半肉,身上长着长毛霉斑……

它们有的行动迅速,有的拖着残缺的身体,都往我这里追来。

看到它们这般模样我顿觉恶心异常,当下从背包里掏出一物,口中默念一句咒语,对着僵尸群扬手就撒。

我掏出的这东西就厉害了,乃是用十年以上的陈年糯米泡在养了五年以上老公鸡的鲜血里,又混上泰山老君殿香炉里的香灰,再调配上秘制的丹沙,最后在烈日下暴晒七七四十九天。

就这一把陈年糯米,秘制过程就不必说,单单就烈日下暴晒四十九天但凡有一天是阴天,那这陈年糯米就是不正宗的。

所以,这陈年糯米很贵,从系统里兑换是3500块/斤。

不过贵有贵的道理,这东西对僵尸来说比白磷还厉害,一把陈年糯米撒出,粘到的僵尸就像白蜡里掉入一颗火球,直接从表皮烧穿皮肉,一直烧到骨头里,冒出一阵一阵腥臭的黑烟。

中了招的僵尸顿时惨叫着在地上打滚,口中嘶吼不停。

看到它们这般模样我却没有半分怜悯,又从背包里掏出一物,这东西就更厉害了,乃是一柄灵器,名叫“九耀落阳锏”。锏身重九斤九两九钱,是用来自天外的陨石锻造而成,握柄尾端镶嵌一颗开采自昆仑深山里的寒冰玉。

在锻造的过程中,有大能法师用金丝在锏心里画上驱魔斩煞符咒,其中细节更是繁复精细。

此锏一出,不管是僵尸还是阴灵鬼物,都是一种震慑。

但是,这东西更贵,要2000万rmb,我所有家当加起来才够10%的首付。

我左手握一把陈年糯米,右手握“九耀落阳锏”,反身杀入僵尸群。离远了就一把陈年糯米,离近了当头就是一锏,一锏砸中手脚,骨折筋断;一锏砸中脑袋,头骨塌陷立死当场,阴灵被收入尾端的寒冰玉中。

一时之间僵尸群里鬼哭狼嚎。

我只顾着厮杀,只觉得眼前都是僵尸鬼物,心中只想荡清眼前污秽之物,不知不觉竟在僵尸群里杀了个三进三出。

这都全赖手中的灵器厉害,要是用桃木剑,我连一合都当不了。

正厮杀间,我脚下突然一滑整个人摔倒在地,原来是踩到了地上的血迹。这一摔却让我清醒过来。

这里的僵尸影影绰绰,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穿的是各个朝代的服装都有,密密麻麻不知道有多少,我就算有天生神力让我杀个几天几夜也未必杀得完,更何况手中的九耀落阳锏足有十斤,普通人单手挥个五六十次都很困难,我刚才杀了几次来回已是极限,这会停下来只觉得手脚发软,手上的宝锏似有百斤重。

现在不如赶紧想个法子出去才是正途,再和这些没人性不知疲倦的僵尸缠斗下去,到头来只会身死道消。

想通这点,我赶紧从地上跃起,一边几把陈情糯米逼退身边的僵尸,周围黑乎乎的早认不准方位,只闷头瞧着一个方向冲出去。

眼前的僵尸见我挥舞着宝锏冲来,见过宝锏威力的它们全都下意识的纷纷退避,我没费什么功夫就冲出了重围。

我早把手电筒换成了头戴式的矿灯,这种矿灯可照范围足有二百多米,续航时间四十个小时,可调弱光也可调强光,强光近距离可照瞎人的眼睛,必要的时候可作为武器达到致盲效果。

我头戴着矿灯只朝没有僵尸的地方跑,要是有不知死活的僵尸包过来我也是能不战就不战,直接从它们身边跑过去。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只觉得这空间又比刚下来的时候又大了些,就好似如来佛祖的手掌心,任凭我怎么跑总是跑不出去。

我喘着粗气回头看,身后跟着一群密密麻麻的僵尸,就吊在我身后七八米左右的距离,我快它们也快,我慢它们也慢。

它们这是想要耗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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