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我实在没有说过这样一句话。 ——鲁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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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两天,等她起来时已经到了将近九点,叶阳阳卧在在窗边敷着羊奶面膜,这几天系统不在,女主也不在,她舒心的同时,也将现在的处境摸了个大概。

遗憾的是她已经忘记的差不多了,当初就是单纯看上了男主,加之投了她攒了好久的钱,就和这本小说结下不解之缘。

再说这本才十来万字,随着时间,谁能记住这么多!

她发现原主不是什么绝色佳人,长相只能算是小家碧玉,配上原本那娇惯的脾气妥妥的恶毒大小姐女配。

不过她这个外来者却觉得,叶向向这张脸笑起来真的很有感染力,或许原主本身没有察觉,她的笑容能吸引别人想要靠近。

一旁的小奶狗莹莹又开始发出“呜呜”的声音,巴拉她的睡裤想要和她亲近。

于是叶阳阳将它抱起来,小柴犬倒开始舔起她的面膜了。

“天哪,你不能吃这个。”

她撅着嘴说,尽量不将这化学产品带到自己嘴里,直起身打算下楼拿瓶冰饮料,期间笑着去挡住那隐隐作祟的小狗头。

出卧室门的时倒是没听见什么声音,等她打算从大楼梯走到客厅时,走了半截,那小狗仔还是坚持不懈的舔她面膜。

她无奈道:“马上给你拿奶,你别吃这个啦!”

再等她踏步的时候,感觉左边好像有强烈的目光在盯着她,不是一道,而是齐刷刷的,于是叶阳阳有些僵硬似的转身,看见自己父母在客厅会客。

会客就算了,还特么是男主!

她大脑有那么片刻的空白,然后茫然的看看自己的穿着,又看看歪着头的修狗,以及差点被震惊掉的面膜,一整只都傻了,风一样的跑回去了。

“小女在家中较随性,江夫人您见谅。”

叶振笑了笑表示歉意,但是语气中无不透露着对叶向向这个独女的喜爱。

霍梅感叹道:“时间过的可真快,转眼孩子们都这么大了。”

她头发里一小缕一小缕的白,硬是将她本来还算年轻漂亮的脸衬得老了许多。

“对呀,这一转眼孩子们也该离开了。”

叶振也迎合着。

房间里的叶阳阳躺在床上久久没有回神,只听系统666的声音从脑海中传来。

“宿主,您已到达初始剧情,也就是男主入住叶家,请抓紧机会,好好完成任务。”

叶阳阳没说话,她此刻正在回忆刚才突然想起的些许剧情。

男主住进原主家是因为他的父亲,叫江若云,是名军人,和叶振是从小一个大院长大的,两人关系一直都很铁。

但是前几年时江若云执行任务虽取得阶段性进步,却因此招上道上人的怨恨,想方设法将他儿子,也就是男主掳了去。

之间发生什么作者也没说,只知道后期江若云再去救人时,不幸牺牲了。

男主也受了很重的伤,尤其是心灵上的重创,她的母亲拿着全部的积蓄以及国家发下来的抚恤金请了最好的医生才将男主治好。

淦,这篇文果真是短小又精悍!

凭她多年的读者经验来看,男主断然不会这么简单!

但是为什么作者不先将文章更完,她再穿进来!

她可是女配啊,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小狗头继续去舔她的面膜,叶阳阳突然捧住那小脑瓜子,说道:“鲁先生说过:苟活就是活下去的初步。明白没,咱们也要这样!”

小修狗“汪”了声。

------题外话------

ps:鲁迅先生说的名言是:苟活就是活不下去的初步。(我将活不下去改成活下去,所以题目就有啦,哈哈哈哈!)

上一章忘记一个设定,叶阳阳将药拜托小女孩转交给男主啦,只有女主才知道男主受伤,也算是叶阳阳变相式去完成任务。

原文已改,不影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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