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加入商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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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枫回答道:“免贵,姓叶,单名一个枫字。”

沈奚说道:“鄙人姓沈,单名一个奚字。是楚国郢都人,我痴长你几岁,叫你一声叶贤弟,不知叶贤弟为何来此?”

楚国人迁都很频繁,但习惯将每一个都城都命名为郢。

叶枫心里一盘算,说道:“我本来是想着到处游历一番,看看各处风土人情。本来跟着一个商队一路向西游历,没想到在途径楼兰国路上被楼兰国的盗匪抢劫,对方人多势众,我们不敌,被冲散了。”

“我躲到了深山之中半个月才走出来。刚一下山就遇到且末国巡逻士兵,被当做奸细抓了起来。”

这时期崇尚游侠,很多人效仿游侠到处行走江湖行侠仗义。所以沈奚不疑有他,继续问道:“叶贤弟,不知有何打算?”

叶枫想了想,没把自己事情告诉沈奚。扯了个谎,表情认真的说道:“这次险象环生,还是准备回大周,在大周境内游历一番就好了。外面这蛮族脾气都不太好,一不小心小命就丢了。”

沈奚看叶枫说话真诚不像有假,便道:“那叶贤弟不如先到我住处凑合一下。过一段时间我们也要回大周,我们可以一起结伴而行相互有个照应。”

叶枫没有其他去处,又人生地不熟,所以答应了沈奚的邀请。

沈奚邀请叶枫去他租住的地方,一方面是因为同是大周朝的人相互照顾一下。另外,沈奚想问问叶枫关于鄂君启节的事情,还想让叶枫带路找回尸骨查明此事。

叶枫跟着沈奚来到一个土质矮墙的院子,院内只靠里面正中央有一个土房。在土房前面中间位置,有一个帐篷是木棍支撑的兽皮帐篷,这些兽皮帐篷是放货物的。外面有六个帐篷围了一圈,有兽皮的也有草席的帐篷。

沈奚和他原配夫人住在土房,一般情况下商人是不会带家眷出来行商的。但沈夫人甚是泼辣,对沈奚看管极严,非要跟着沈奚,沈奚无奈只能一起带着出来。

沈奚与这个原配结婚十多年并无子嗣,沈奚十二年前又纳了一名妾室,生有一女一子。今年女儿九岁,儿子十一岁。

但由于家中原配不容,所以与妾室分开居住,且很少能与之来往。原配对妾室克扣用度,妾室经常需要自己为他人缝缝补补维持生计,沈奚也只能暗中偷偷接济妾室。

这一时期娶妻一般只可以娶一个,妾室可以多个。家庭地位中正妻地位很高,而妾室地位极低。正妻欺负妾室的事情很常见,甚至独尊家仲老二的母亲也被正室欺负。

在周朝的礼制和法律上按照名分,只准许一男有一妻。一夫一妻制是周朝居于主导地位的婚姻形式。周朝是是宗法社会。虽然为了传宗接代可以多娶,但重嫡庶之别不得多“妻”。

也就是说,男子可以娶多名女子,但拥有妻子名分的只有一个。当然极个别情况存在一夫二妻的情况,但这种情况极少数,而且只有楚国才有。

周朝还有一些其他的婚姻制度。比如贵族家庭的主要婚姻制度是陪滕制,简单说就是娣侄随嫁,滕妻地位仅次于正妻。滕妻制是带有原始社会对偶婚制的遗风。

还有对偶婚制,就是姐妹共夫。

另外还有烝报制,就是儿子在父亲死后娶父妾的婚制。这个习俗在古娲族中并不常见,而且存留时间很短。

但在游牧民族中较为常见,例如王昭君在呼韩邪单于去世后,向汉廷上书求归,汉成帝敕令"从胡俗",依游牧民族收继婚制,复嫁呼韩邪单于长子复株累单于。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婚制,如交换婚、掠夺婚、兄妹婚、贡献婚、赠婚、赘婿婚、巫儿和冥婚等等。

兄妹婚是指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这种原始婚姻仅存在极其个别未开化地区。

巫儿是齐国一种特殊的风俗,据《汉书、地理志下》记载“始桓公兄齐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于是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

沈奚带着叶枫来到土屋,本想向叶枫引荐一下自己妻子,并从自己行囊中找件衣服给叶枫。结果沈奚妻子看见叶枫穿着破烂,甚是嫌弃。捂着鼻子远远避开,与叶枫保持着距离。

沈奚妻子埋怨沈奚道:“怎么什么人都往家里带,你家是开善堂的么?家里都快成奴隶窝了。”

春秋时期,是古娲国奴隶社会逐渐瓦解和封建社会逐步形成的大变革时期,所以这一时期还存在奴隶。

沈奚想找了两件自己的衣服给叶枫穿上,结果比划一下都有些肥大。沈奚有点中年发福略胖了一些,叶枫本来就经常锻炼所以二人身材有些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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