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全新认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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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入初中后,我的见识的确一下子增长了不少。书籍也多了许多,哥哥留下的初中教材,还有二姐,梅姐的部分书籍都是我平时爱看的。好的书籍是人进步的阶梯,一点没错啊!

英语老师姓何,瘦瘦的。大大的眼睛,细细地嘴。尖尖的下巴,看起来很像毛脸雷公嘴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过皮肤白白净净的,很有书生气。何老师给我们上的第一堂课,就是简单的自我介绍,然后说说学好英语的好处,强调掌握一门外语的重要性:

“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认识大家,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何,人生几何的何。我的名字呢,单名一个勇字。以后就是由我来和大家一起学习英语了……”何老师很健谈,在讲台上条理分明的侃侃而谈,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下面请各位同学也做一下自我介绍,就从前排左边的这位女同学开始吧。”何老师还积极的和大家互动,让每个同学介绍自己,相互认识。

我们呢,小学的时候都没有系统的学习过英语的,最多偶尔听得学长的顺口说几句俏皮话,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所以,何老师还得从a,b,c开始教起。即使我们都是十三岁的少年,何老师还是反复的一遍又一遍的教我们发音。非常的有耐心,何老师的英语带有浓重的方言口音,并不十分标准。不过我都全神贯注的听讲,因为何老师都说了,英语是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养成记笔记的习惯,将重要的课程及时记在笔记本上,方便下课后复习巩固,消化吸收……”何老师如是说。

英语是我很感兴趣的一科,就是没有花大力气刻苦的去学习。所以成绩也一般般的,最多考试才八十几分。倒是语文课,是我最喜欢的。因为李老师讲课真的深入浅出,很容易被接受;而且生动有趣,形象活泼。李老师一开始给我们讲课,就从书法谈起:

一个人的字迹,反映了此人的性格、脾气、爱好等等很多的信息。写的一手好字,很多人都会赞赏。有笔走游龙,大气磅礴的字体,也有娟秀细腻,形如柳叶的笔锋。同学们平时做作业,要尽量的一笔一画的写,写正楷字。有条件的同学也可以临摹字帖,逐渐掌握写字的规律,字的结构和书法的审美要求。

李老师洗的一手好字,是学校公认的书法大家。还是县书法家协会的会员,常委。每个星期天,我们从家里回到学校的晚自习,李老师都会在黑板上写一首诗,供全班同学誊抄临摹。这样大家既学到一首古诗,又练好了字,一举多得受益匪浅。

对于语文,以前我都认为只要能读,会写就是好样的啦。并没有想过更多的概念,也没有古时候的天才少年那份悟性,可以吟诗作对,信手拈来都是锦绣文章。如今到了初中,慢慢的理解了,原来写作文也是要有精气神,要有灵性要有魂魄的。空洞无物,不知所云;记流水账,又长又臭;天马行空,不着边际。

华丽的辞藻不一定能够堆砌的出好的高楼大厦,要学习白居易的诗句,杜甫的文章。有血有肉,含义深刻,发人深省,朗朗上口。李老师不仅是一位合格的人民教师,更是一位优秀的语文老师。对每个学生的敏而好学都积极回应,有问必答。

李老师又是班主任,所以班务的事情也要亲自过问的。开学不久,就要在班上民主的选择班干部。当然还是老师提名的。

陆松众望所归的成为班长,罗成是副班长,我和詹英分别是文理科的学习委员,田明亮是劳动委员,冯琴是文艺委员……所有的班干部确定下来后,这个班的学习也步入正轨。我经常到李老师家里去请教问题,弄得一些被批评的同学怀疑我在背后告黑状,有事无事的都看我不顺眼。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连读书学习的时间都不够,哪有闲心天天去管闲事呢。可是别人怎么想不是我能控制的,悠悠众口,再说我的嫌疑最大。还有就是被教训的同学灰头土脸的,心里自然不爽。哪怕是羡慕嫉妒恨,也容不得我和班主任老师关系太近。所以我开始学会了委曲求全,开始给自己戴上面具虚伪与蛇。以前单纯的有如一张白纸的我,也多了几个心眼。

有意无意的,我都会在不同场合疏远对我有威胁的男生,尽可能的在成长过程中不和谁谁谁产生肢体冲突。

李老师对我说:你的哥哥李富兵同学以前读书很刻苦,天还没亮就开始在昏黄的路灯下读书。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空间。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李老师希望我也能好好学习,争取学习上有所突破,考取更好的成绩。我也暗自佩服哥哥的专心读书,下定决心以哥哥作为榜样,全力以赴,专心致志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这初中一年级第一个学期就过去大半了。

冬天,也如期而至。

李老师家在冬天都烧炉子御寒取暖,我们班上的部分同学下课了就会到李老师家去。下课后,同学们就活泼活跃起来,叽叽喳喳的你一言我一语的道家长里短。一时间,屋子里暖洋洋的,闹哄哄的。别有一番情趣,冬日的严寒早已跑的无影无踪。

班上的同学除了个别太调皮,难以相处外都是可以畅所欲言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渐渐地就形成了各种小圈子,彼此无妨害却是有明显的分界线不是一个圈子的同学很少有交集,真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啊!我也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吧,并没有放在心上。除了和刘长林关系密切,经常在一起讨论学习问题,我也懒得和其他的同学计较。

只要不伺机报复,我就谢天谢地了,那里敢轻易的捻虎须。要知道有几个同学打架可是不要命的往死里整的。只要得罪,就有你好看的。所以我很无奈的开始隐藏自己,开始戴面具明哲保身。

这一生,就因为面具而变得不再真实,我也学会了撒谎,似乎慢慢的脸不红心不跳了,看来,假话说的多了,就不知廉耻了呀!一旦撒谎成为习惯,就连说的话也不真实,没有几个人相信你说的。哪怕你说的就是真实的也会被当做假话……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学校也不例外。

假作真时真亦假,对对错错,是是非非,恩恩怨怨,有谁能够全部说的清楚呢?

争强好胜,树大招风。人怕出名猪怕壮,要是你还以为可以特立独行,傲视群雄那就等着迎接众人的合力攻击吧。

我开始重新审视,谨小慎微的对人情世故进行全新的认识。我在知识上也收获颇丰,大开眼界。真的,不再想漫无边际的童话故事,就是仍然向往清静无为的修仙洞府。特别是封神榜上的昆仑山,简直就是心目中的圣地。“要是我也会三昧真火,多好啊!”我经常在心里羡慕起神通广大的封神榜人物。

给青春插上那个翅膀,相信你就会展翅翱翔;

让人性充满光辉,就会像**精神那样发出万丈光芒。

纯真年代,是多麽宝贵的记忆,可惜一去不复返,我将心灵裹得严严实实的。好害怕再次受伤,时时刻刻都警觉唯恐遭受不测。都快神经质,神经兮兮的啦。生活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有些东西直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别看我们今天吵吵闹闹,动不动就争执不休的,一旦那一天分别后就会发现有多么的失落。一旦离别就意味着成为记忆,很多的故事就只有在心里回味了。

时过境迁,世事无常。我现在回忆起初中的时光,就无限的怀念曾经擦肩而过的友情。可能是我太孤僻,太薄情寡义了吧,竟然只顾埋头看书,完全忽略了身边的每一个优秀的同学,以至于成为人生的匆匆过客……

------题外话------

请多多留言,知错必改。初次写作经验不足,没有精彩的情节只有散乱的记忆。所以味同嚼蜡,请谅解,有什么办法能够让我写的真实而精彩绝伦的都可以提出来,企望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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