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新衣(1 / 1)
姬清慈看着这些颜色,眼里露出了一丝冷意。
她这几天出去脸上都抹了一点东西,好让肤色看起来偏黄一些,并没有露出她的真实的肤色。
小宁氏也真是拿她如临大敌,她可不相信以安妈妈长期侍奉人的眼光会看不出她的肌肤并不适合这些个颜色。至于说二小姐姬清婉的眼光差,她更不相信了。
姬清婉是什么人,一个肚子里全是诗书的人怎么可能对色彩的搭配不在行,看姬清婉的穿着就能看出这二小姐是多会打扮自已。
这些个人是把她当作一个没见到世面的村姑了吗?还是认为她本就是一个浅薄之人,看不出她们的伎俩呢?真把她姬清慈当傻子了。
不过这回她们可要失望了。她姬清慈肌肤晒雪,天生丽质,什么样的衣服颜色她都压得住,只不过现在不是完全展示的时候。那就让她们以为她们得逞了吧。
她不在意地对采莲说:“收起来吧。明天请安就先穿那套深黄的吧。”
采莲答应了一声,把衣服收到了箱笼里。
第二天请安时,姬清慈果真穿上了那套深黄色的衫裙。显得脸上的肌肤更黄了些。
小宁氏看着她身上的衣服笑着说:“这多漂亮,新衣服,料子也很好。这都是府里新进的杭绸,小姑娘就应该穿得漂漂亮亮的。”
姬清慈笑着应答:“母亲说得是。只是清慈的脸上偏黄,再好的颜色穿在身上都有些浪费。您看母亲我的脸色是不是很黄。哎,要说这样的颜色只有二妹妹那样的美人才能匹配,给女儿穿,却穿不出什么好效果来,白瞎了母亲和二妹妹的心意了。”
小宁氏对她笑笑并没有接她的话,而是对她说:“过两天安边侯家里老太太过六十整寿,我带你们姐妹去。到时你就穿着新衣服去就行。挺好看的。让李妈妈先教教你在府外见客的规矩。李妈妈原来也是经常陪伴姐姐出去的。礼节她全懂。”
姬清慈心里腹诽:好看个鬼,睁着眼睛说瞎话。
不过她面子上还是恭敬地应诺:“是,女儿知道了。到时我一定挑一件最好看的颜色去。”
然后她迟疑了一下又请示说:“母亲,阿慈有个请示不知道该不该说?”
小宁氏看了她一眼:“阿慈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姬清慈说:“母亲,您也知道,这么些看来阿慈一直就在抄经书,那经书也抄了好多了,只是一直也没有亲自奉一卷《法华经》到寺庙里去供奉。阿慈现在出来了,就想请求母亲允许阿慈去一趟兰若寺,女儿要亲自去拜拜佛祖。”
小宁氏想了一下说:“那也是应该的。那明天我就给你派些人手。”
姬清慈感激地行了礼:“谢谢母亲。那女儿就告辞了。”
姬清慈心情舒畅地走出扶风院,正好碰到也来请安的二小姐姬清婉和四小姐姬清淑。这两位小姐还真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二小姐姬清婉还好,她先给姬清慈规规矩矩地行了礼:“大姐姐早。”
四小姐姬清淑则是有点吊儿郎当地福了一福,嘴里也不说话。
姬清慈也没有理她,就对姬清婉道谢:“姐姐还得多谢李妈妈和二妹妹,还特意往针线房里给姐姐选料子。”语气无比地真诚。
姬清婉看了看她身上的衣服,又看了一下她的脸色,眼睛里闪出了一丝满意说:“看姐姐说的,这都是妹妹应该的。这么多年来姐姐一直居住在那个小院,可能对于衣服的样式和颜色也并不挑剔。不过现在已经出来了,无论是衣服料子还是颜色都要讲究一些才是。这颜色挑选一定要适合嫡女的身份,要压住场子才行。”
姬清慈点头附和:二妹说得是。”
姬清淑就斜了姬清慈一眼语气不屑地说:“这衣服啊,还得靠人穿,就像二姐,人长得漂亮,皮肤又好,什么样的颜色到了二姐的身上都只能是锦上添花。反而是二姐自己不爱穿颜色鲜艳的,平时也只是穿些浅色的,配上二姐的气质,真是又清贵又高雅。这要是皮肤不好啊,再好看的衣服颜色也白搭。”
姬清慈笑笑,四小姐姬清淑这是嘲笑自己不如姬清婉长得漂亮,皮肤也不如姬清婉白晰光滑,气质也没有姬清婉的好呢。
这个四小姐,时时都不忘抓住机会就踩自己这个长姐一脚。自己以前和她又没有什么过节,也不知道她为什么总是会对自己。
不过姬清慈不准备和她争口舌上的输赢,没有什么意义,就让这个娇纵的小姑娘过过嘴瘾吧,以后就让事实来打她的脸好了。要是因为这么件小事就和她争论起来,会显得自己没有度量,平白地让别人看了笑话。
于是她符合地说:四妹说得是,二妹的气质和长相确实是府里最出挑的。”
这里她留了个文字游戏,她只是把姬清婉的长相限制在安阳伯府里。
四小姐姬清淑是听不出来的,可是二不姐姬清婉却听出来了。
她心里有些生气,可是这样的话她又不好接,于是用眼睛瞪了一眼姬清淑然后说:“姐姐过奖了。”
姬清淑被姬清婉瞪了一眼,有些摸不着头脑,二姐瞪自己做什么,是自己哪里说错了吗?可是自己刚才不是在夸二姐吗?怎么她还不高兴了。
姬清慈告别了那两个姐妹,带着采莲高高兴兴地回了自己的浣花院。
她此时的心情别得多么高兴了,从穿过来后,她就一直没有出去逛过,也不知道这府外是个什么样的天地,这大楚的京城是怎么样的一个繁华。这回能借着去还愿的理由出去,她一定要好好欣赏欣赏这外面的风光。
采莲也特别高兴,她和小姐一样一直就被困在那个小院子里,这回能和小姐走出府外可真是太好了。听说那个兰若寺距离京城稍微远些,而且还是建在半山坡上的、一来一去得走一整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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